一、采购人名称:红河州融媒体中心
二、供应商名称:红河州鸿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红河州融媒体中心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861101000030723225
五、合同编号:4532500HT202602168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标项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物业管理服务详见附件平方米1.00200000200000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红河州融媒体中心 联系人:赵锴 联系电话:13987332158 传真:/ 地址:锦华路新闻中心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附件信息:关于物业管理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4532500HT20260216801).pdf政府采购合同(电子交易项目适用)项目名称:合同编号:4532500HT20260216801(系统编号)(自编号,如有)甲方:红河州融媒体中心乙方:红河州鸿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政府采购物业管理服务合同1/9编号:4532500HT20260216801采购单位(甲方):红河州融媒体中心服务单位(乙方):红河州鸿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入围物业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物业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定义1.“合同”即由甲乙方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合同将由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与经评审最终确定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以下为甲方提出涉及乙方的主要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对其进行确认或拒绝。如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未做拒绝或提出修改要求的,甲方将视作认同。2.“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乙方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时,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3.“管理服务”系指乙方按投标文件规定,结合本项目的设施配置及本物业使用性质特点,提出物业管理服务定位、目标,为甲方提供优质的物业服务。4.“甲方”系指通过采购接受合同及服务的采购人。5.“乙方”系指经评审最终确定的供应商。6.“现场”系指将要提供物业管理与服务的地点。7.“验收”系指采购人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合同所依据的程序和条件。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合同条款适用与本次采购活动。项目实施范围详见—投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及补充文件、承诺书等。第三条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名称:物业类型:坐落位置:区/县乡/镇路弄号物业管理范围(附规划平面图):第四条委托管理事项列入本次综合物业管理的范围为:和采购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具体内容如下:1、;2、;3、;第五条合同期限2/9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合同期满,甲方可要求乙方延续提供1-2个月的服务,费用标准按原合同规定执行,乙方应予保证。第六条物业装备、耗材的使用甲方免费提供物业管理的办公场地,但办公用品(指办公桌、电脑、打印机、对讲机、文件柜等自身使用的等办公用品)由乙方自行解决。第七条物业管理收费及采购标的1.本合同期内物业管理服务费万元,按建筑面积分摊后收费标准为:元/平方米月。采用包干制,除本合同明确约定可以另行收取的费用外,所有物业管理及服务费用均包括在内,乙方不得另行向甲方或使用人收取任何费用。物业服务费成本监审:乙方承诺,接收甲方主管部门实施的物业服务费成本监审,并遵守以下原则:1.1合法性原则。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律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1.2相关性原则。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为与物业服务直接相关或间接相关的费用;1.3对应性原则。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与物业服务内及服务标准相对应;1.4合理性原则。与物业服务定价成本各项费用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均符合行业标准或者社会公允水平。2.采购标的:金额单位:元序号采购计划文号商品名称采购需求配置要求采购数量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4532500JH202602168-1物业管理服务-品牌:,物业经理服务:,保洁服务事项:,绿化服务事项:,保安服务事项:,其他服务响应:满足甲方要求,服务物业面积:184001平方米-200000.00/明细采购需求:物业管理服务物业地点:新闻中心物业面积:18400平服务开始时间:2026-11-01服务结束时间:2027-03-31所需物业经理要求:null所需保洁服务要求:null所需绿化服务要求:null所需保安服务要求:null----/其他详细要求:详见服务合同上传附件:-明细物业经理服务:null保洁服务事项:null绿化服务事项:null保安服务事项:null其他服务响应:满足甲方要求服务物业面积:18400响应附件:1-200000.00合同总价(元)200000.00合同总价(大写)贰拾万元整第八条款项支付1.支付时间:2.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清/分多次支付):3.支付比例:4.支付金额:5.第九条履约保证金1.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向甲方交纳相当于合同总额5%的履约保证金。以保证乙方遵守本合同的一切条款、条件和承诺,该保证金在甲方的规定存续期间不计息。2.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用于修复乙方损坏甲方的设备、设施、场地或因乙方违约而导致损失的金额和违约金,且乙方应在接到扣除履约保证金通知后一周内补足扣除差额,保证承包期间履约保证金的完整。3.甲方认为乙方在服务期内没有涉及甲方的应付而未付金额或违约行为,甲方在服务期满后或提前终止承包后一个月内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否则,甲方将在扣除乙方应付金额或违约金后退还保证金余额。第十条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要求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除下列8点之外,如双方认为需要进一步细化的,可以通过附件形式进行进一步明确:1.外观:室内墙面完好,外观整洁,如出现墙面的一般损坏或污浊,乙方应在24小时内修复或清理完毕;2.设备运行:设备良好,运行正常,定期保养,专人维护,无破损,消防系统可随时启用,如出现问题,乙方应立即进行处理或向特定维修机构报修;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保证每月对房屋状况、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全面检查一次,并按月提供检查报告。乙方保证排污排水等的通畅,并保证随时发现问题,随时解决,除非确实存在不能克服的特殊情形,应在1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4.环境卫生:乙方根据分馆的不同分布和采购需求每日需安排一定保洁人员进行清理,除每日甲方下班时间后对办公楼进行全面清理外,保洁人员在工作时间随时清理垃圾,尘土,保持办公环境的整洁,乙方保证保洁人员工作规范,作风优良;5.急修:应立即到位,确保在最短时间内予以修复,除不能克服的特殊情况乙方可以征得甲方同意后延迟外,应在半个工作日内修复;6.小修:应在一个工作日内修复,除非乙方征得甲方同意延迟;7.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他物业使用人可随时组织进行对乙方物业服务的综合考评;8.投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第十一条经营制约4/9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在承包区域中从事任何广告活动或类似宣传,甲方有权依照广告法和甲方相关的规定责令乙方限期改正,并接受处罚;但甲方在该区域发布的广告宣传保证不致影响乙方的正常工作;2.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任何经济活动,且由此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第十二条乙方对甲方作出如下承诺:1.不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抵押承包区域,在承包区域只从事甲方认可的服务工作。在承包期间,乙方的任何股份配置变动应通知甲方。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任何占有支配地位的股份转让都将视为乙方出租、转让的行为。2.乙方应允许甲方或其授权的人员对承包区域内各项服务质量控制进行检查,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3.在承包区域的各项服务,其工作时间必须满足甲方的工作要求,包括星期天及公众假期。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可要求乙方调整工作时间直至全天二十四小时工作。4.乙方必须聘请(或指定)一位经理(负责人),全权代表乙方与甲方保持密切联系并保证承包区域服务工作。根据综合考评或工作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一个星期内更换经理(负责人)、相关骨干人员。5.为承包区域的服务工作配备承诺的人员及人员数量(),甲方不定期抽查乙方投入的人员数量,如果抽查时发现乙方安排在岗的人员数量少于合同约定的数量,甲方可以按缺少人数每人元/次累计扣除当季度合同款。乙方聘用的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劳动部门有关用工规定,并经乙方相关专业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甲方有权进行审核,该类费用开支由乙方负担。6.在承包期间,乙方所有人员仅与乙方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且所有人员使用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乙方人员发生任何事故或与乙方发生劳动争议均由乙方自行全权负责,相关费用乙方自行承担,以保证甲方在乙方人员索赔时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7.乙方工作人员上岗穿着由甲方确认的制服及甲方许可的装饰物品,费用和制作均由乙方负担。8.乙方必须出具或办妥法律及甲方规定的与承包区域经营业务有关的执照和许可证,方可从事经营并在经营中遵守一切有关条例和规定。自行缴纳有关税、费。9.乙方必须确保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服务,并根据甲方要求改变不满意的服务状况。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与检查。同时,乙方自觉参加甲方认为有助提高甲方形象的宣传活动。10.在承包期内乙方应保证承包区域内的设施、设备良好的运营状况和环境状况,并接受甲方或其授权人员的检查,对由乙方引起或造成设施、设备的损坏及环境卫生不理想状况,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修复或整改,在书面通知下达一周后,仍未按要求修复或整改,甲方将负责完成这一工作,所需费用连同15%行政附加费全部由乙方承担。11.乙方在承包区域因作业所需增加机械、电力设备及设施应征得甲方同意,并聘请有资格的承造商进行安装、保养并将施工安装保养记录手册和图,交由甲方备案。12.禁止事项12.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支付费用或赠送实物,违者将终止合同。乙方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相关人员索取小费或钱物等。12.2不得在承包区域住宿或从事非法活动,也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利益的活动,同时不允许在承包区域对甲方经营活动进行滋扰性的行为。12.3除经甲方批准进行必要的维修工程外,乙方不得损毁承包区域原有的设施和装潢,不得更改已铺设的电缆、电线等电力装置。同时,也不得安装任何可能造成电缆负载过大的电器设备,以免无线电受干扰。12.4未获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任何时候都不能在承包区域存放易燃物品、挥发性大或气味浓烈的液体等。13.保险13.1第三者责任保险乙方应对乙方人员以及第三方全权负责(如乙方应投保第三责任险),在乙方的责任区内由于乙方原因导致自己员工或第三方的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3.2员工人身意外5/9在承包期内,乙方所有人员的事故由乙方自行全权负责(如乙方应对其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以保证甲方在乙方工作人员索赔时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13.3其他保险及费用乙方须按《劳动合同法》和政府有关各部门规定为全体服务人员交纳所有相关的社会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乙方对此全权负责。14.乙方及其员工遵守行政大楼内的一切行政管理、消防安全等规定和制度,保证承包区域的消防设施能正常使用,消防通道畅通,同时承担违规责任。15.遇突发事件或安全检查时,乙方必须配合有关部门执行任务,并指定专职人员协助工作,直至完成。16.乙方保证在承包期满当天下午五时前撤离现场。17.乙方须积极配合甲方对其进行的物业服务综合考评。第十三条甲方对乙方作出如下承诺1、甲方在职权范围内保证乙方的正常经营不受干扰。2、保证乙方的员工按规定正常进入承包区域开展服务工作。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和终止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盖章,由乙方向甲方缴纳5%履约保证金后生效。2.终止2.1提前终止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