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浙大城市学院南校区电力安全改造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330100261230010000120-HCZX-ZC-[2026]1398

二、项目名称:浙大城市学院南校区电力安全改造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1.中标结果: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1总价:2280000(元)杭州之江电气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西园三路10号迪威科技园A40684.7

四、主要标的信息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1浙大城市学院南校区电力安全改造工程浙大城市学院南校区电力安全改造工程详见采购文件15个日历日杨占胜浙1372023202402046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王金梅,王伟建,舒跃群(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沈磊,郭森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0284.00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大城市学院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湖州街51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沈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8285221质疑联系人:侯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1-8828559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彩云路105号锦盛大楼3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何泓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68115978质疑联系人:刘先成质疑联系方式:0571-87032325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传真:联系人:朱女士、林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1-87227671,0571-87800218附件信息:最终报价.pdf149.4K【定稿】浙大城市学院南校区电力安全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doc653K供应商未中标情况说明.pdf63.9K中小企业声明函607.7K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浙大城市学院南校区电力安全改造工程品目采购单位浙大城市学院行政区域浙江省公告时间2026年10月13日 16:53评审专家名单王金梅,王伟建,舒跃群(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沈磊,郭森林总中标金额¥228.000000 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何泓项目联系电话13868115978采购单位浙大城市学院采购单位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湖州街51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71-88285221代理机构名称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彩云路105号锦盛大楼3楼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868115978投标报价明细表投标人全称(公章):杭州之江电气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编号及标项:浙大城市学院南校区电力安全改造工程(330100261230010000120-HCZX-ZC-[2026]1398)供应商名称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总价(总价,元)备注(如果有)杭州之江电气工程有限公司浙大城市学院南校区电力安全改造工程工程范围为浙大城市学院南校区配电房外线电缆新增、更换,以及配套的电缆沟建设15杨占胜浙13720232024020462280000完全响应招标文件1/1浙大城市学院南校区电力安全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交易)编号:330100261230010000120-HCZX-ZC-[2026]1398采购人:浙大城市学院采购代理机构: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九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审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浙大城市学院南校区电力安全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月日点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30100261230010000120-HCZX-ZC-[2026]1398项目名称:浙大城市学院南校区电力安全改造工程预算金额(元):2800000.0最高限价(元):2741280.0采购需求:浙大城市学院南校区电力安全改造工程主要内容:浙大城市学院南校区电力安全改造工程,项目地点在杭州市拱墅区湖州街51号,工程范围为浙大城市学院南校区配电房外线电缆新增、更换,以及配套的电缆沟建设。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15日历天。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是;☐否,不接受联合体理由:。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则不需要提供);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建,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建,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有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①具备有效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③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一章第二条“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至2026年10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6年10月0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6年10月09日09点30分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采购当事人通过在线方式提出或受理询问、质疑、投诉的,即视为认可电子送达方式与邮寄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关文书送达日期以该文书到达本采购当事人在政采云平台账户的日期为准。各采购当事人应确保其政采云平台账户信息真实有效,并保持账户处于正常可用状态。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本国产品等。详见采购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交易的说明:①电子交易: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采购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④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⑧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响应文件”;⑨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