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马鞍山市科技馆展厅展品更新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MASCG-0-F-H-2026-0592
二、项目名称:2026年马鞍山市科技馆展厅展品更新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合肥安达创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经开区河北路十八号中标(成交)金额:1402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展品4 品牌:安达 规格型号:3D全息智能体 数量:1套 单价:95000.00元 名称:展品6 品牌:安达 规格型号:AI鉴别竞赛 数量:1套 单价:95000.00元 货物类 名称:展品9 品牌:安达 规格型号:冰球机器人 数量:1套 单价:235000.00元 名称:展品15 品牌:安达 规格型号:AI的能力 数量:1套 单价:95000.00元 货物类 名称:现场拆除、搬运、成品保护、环境改造 品牌:安达 规格型号:/ 数量:1项 单价:182000.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葛子红、陈艳华、马利华、李科、江尚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须知前附表第32条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收取,收取19422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或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在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见采购文件。本项目中标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5.20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马鞍山市科技馆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路177号联系方式:江尚国0555-521109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徽兴马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联系方式:0555-5206635、0555-520668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魏朋朋、苗正宇电话:0555-5206635、0555-5206681
十、附件1.0592-招标文件.pdf2.0592-中小企业.pdf3.0592-本国产品.pdf附件信息:公告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马鞍山市科技馆展厅展品更新项目品目货物/文物和陈列品/文创衍生品,货物/文物和陈列品/文创衍生品采购单位马鞍山市科技馆行政区域安徽省公告时间2026年10月13日 16:55评审专家名单葛子红、陈艳华、马利华、李科、江尚国总中标金额¥140.200000 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江尚国项目联系电话18055508290采购单位马鞍山市科技馆采购单位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路177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055508290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兴马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7605555280马鞍山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货物-不见面)项目编号:MASCG-0-F-H-2026-0592项目名称:2026年马鞍山市科技馆展厅展品更新项目采购人:马鞍山市科技馆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兴马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九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总体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评标办法第八章系统提交投标文件及有关要求第一章2026年马鞍山市科技馆展厅展品更新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6年马鞍山市科技馆展厅展品更新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0月1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MASCG-0-F-H-2026-0592项目名称:2026年马鞍山市科技馆展厅展品更新项目预算金额:170万元最高限价:161.50万元采购需求:采购中国AI发展历程、AI与生活等展品,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2.1.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4)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配备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9月21日至2026年10月1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方式: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6年10月1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第5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2.获取其他相关资料时间期限: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4.获取招标文件注意事项:(1)投标人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http://zbcg.mas.gov.cn/TPBidderNew/)获取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登录前须持有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详情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服,务,指,南(https://zbcg.mas.gov.cn/masggzynew/fwzn/003001/handling_affairs_guide.html)。(2)如本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包别,投标人参加其中任何一个包别的投标,必须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该包别的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3)网上资料获取、投标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512-58188516,0555-5200194。5.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投标人端操作手册》,网址:https://zbcg.mas.gov.cn/masggzynew/fwzn/003007/20231020/dd52e39d-77ea-4d32-b657-b9fac15c9d13.html。6.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须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若本项目有现场陈述、现场演示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马鞍山市科技馆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路177号联系方式:江尚国0555-521109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徽兴马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联系方式:0555-5206635、0555-520037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魏朋朋、夏雪婷电话:0555-5206635、0555-520037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详见招标公告项目编号:详见招标公告2采购人信息:详见招标公告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详见招标公告4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详见招标公告5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zbcg.mas.gov.cn)-选择“不见面开标”登录即可。投标人解密时间: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招标公告7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资金已落实。8本项目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是;√否(1)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其投标无效。9投标人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公告户名、开户行、账号、金额: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10本项目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详见招标公告若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提供的货物非中小企业制造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11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购〔2020〕1668号)有关规定:2.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2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11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本项目将随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公告中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6、投标人对《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真实性负责。12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投标人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评标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