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TZB(ZC)2026-387-01

二、项目名称:库尔勒市2026年“金色晚霞”老年人助餐服务示范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1库尔勒仟僖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建设街道新华社区库尉北路218国道旁(2-4楼)(军粮供应站)报价:705000(元)90.83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1库尔勒市2026年“金色晚霞”老年人助餐服务示范项目(二次)库尔勒市2026年“金色晚霞”老年人助餐服务示范项目(二次)依据《自治区“金色晚霞”老年人助餐服务示范项目实施方案》(新民发〔2026〕72号)要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老年人助餐服务,老年助餐服务补贴资金按合同约定条款直接支付到提供助餐服务机构,定期对补贴资金进行清算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合规满足采购人需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7年1月20日满足采购人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捷,蒋元珍,周莲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执行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05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库尔勒市民政局地 址:库尔勒市联系方式:0996-216827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新疆国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库尔勒市永安大道观棠云邸18号楼一层(国腾公司)联系方式:1879981185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魏莉电 话:18799811857附件信息:2026.9.29-竞争性磋商文件--库尔勒市2026年“金色晚霞”老年人助餐服务示范项目.pdf443.4K中小企业声明函348.6K新疆国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项目编号:GTZB(ZC)2026-387-01库尔勒市2026年“金色晚霞”老年人助餐服务示范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库尔勒市民政局代理机构:新疆国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二六年九月新疆国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采购项目名称:库尔勒市2026年“金色晚霞”老年人助餐服务示范项目(二次)采购人(公章):库尔勒市民政局委托代理人:阿力木·艾山联系电话:18609964601采购代理机构(公章):新疆国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魏莉联系电话:18799811857新疆国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人需求第四章评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样本)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库尔勒市2026年“金色晚霞”老年人助餐服务示范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库尔勒市2026年“金色晚霞”老年人助餐服务示范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10月13日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TZB(ZC)2026-387-01项目名称:库尔勒市2026年“金色晚霞”老年人助餐服务示范项目(二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705000.00元最高限价(元):705000.00元采购需求:依据《自治区“金色晚霞”老年人助餐服务示范项目实施方案》(新民发〔2026〕72号)要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老年人助餐服务,老年助餐服务补贴资金按合同约定条款直接支付到提供助餐服务机构,定期对补贴资金进行清算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705000.00元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7年1月20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企业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组织需提供由民政部门颁发的“法人登记证书”;(2)法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如是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8)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中小企业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划分的中、小、微型企业。(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文)。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9月29日至2026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00时00分至14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元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3日10:30(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3日10:30(北京时间)地点: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4、其他事项:①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②响应文件开启当日,供应商需通过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磋商)、澄清、在线多轮报价、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供应商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响应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解密时长30分钟,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③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库尔勒市民政局地址:库尔勒市联系人:阿力木·艾山联系方式:1860996460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国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库尔勒市永安大道观棠云邸18号楼一层(国腾公司)项目联系人:魏莉联系方式:18799811857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单位名称:库尔勒市民政局单位地址:库尔勒市联系人:阿力木·艾山联系电话:186099646012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国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库尔勒市永安大道观棠云邸18号楼一层联系人:魏莉联系电话:187998118573采购项目名称库尔勒市2026年“金色晚霞”老年人助餐服务示范项目(二次)4采购项目预算705000.00元5最高限价705000.00元注:本项目采用固定价格,磋商中不调整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6采购内容依据《自治区“金色晚霞”老年人助餐服务示范项目实施方案》(新民发〔2026〕72号)要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老年人助餐服务,老年助餐服务补贴资金按合同约定条款直接支付到提供助餐服务机构,定期对补贴资金进行清算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合规。7合同履约期限(实质性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7年1月20日8服务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人需求9服务地点库尔勒市10付款方式项目合同签订后,收到乙方开具合格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60%,项目中期支付20%,项目全部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20%。11是否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是注:本项目所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