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JSZC-321202-FW2026-10891

二、合同名称:退休教师体检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1202-FW2026-10891

四、项目名称:退休教师体检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泰州市大冯中心小学联系方式:13921720758供应商(乙方): 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联系方式: 17321680466

六、合同主体信息1.主要标的信息:项目名称:退休教师体检项目编号:JSZC-321202-FW2026-10891比选方式: 直选服务品目: 医疗卫生服务/健康检查服务/体检服务项目预算: ¥3000.0项目地点: 泰州市大冯中心小学采购单位: 泰州市大冯中心小学联系人姓名: 泰州市大冯中心小学联系电话: 13921720758固定电话: 2.合同金额: 3000.03.履行时间(期限): 20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9-11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10-13 08:22(已压缩)四人医退休体检协议书.pdf体检协议书甲方:泰州市大冯中心小学乙方: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教职工健康体检,根据甲方的要求制定体检计划。为做好本次体检工作,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协议范围及内容1、健康体检双方的职责。2、健康体检名单的确定。3、健康体检资料的收集及汇总。4、健康体检的费用结算

二、双方责任甲方:1、为乙方提供健康体检人员的名单,名单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2、甲方参检人员需配合乙方体检,服从乙方对体检程序的安排,配合乙方做好相关项目的检查。3、甲方负责本单位参检人员身份的核实,防止冒名顶替。乙方:1、根据双方协商,在规定时间:2026年9月11日—9月30日,周六周日节假日除外,地点: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门诊五楼体检中心为甲方核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2、组织具备执业资格、责任心强的体检医师为甲方职工体检,并提供优质的服务质量。3、按甲方要求的项目对甲方人员进行检查。4、负责所检项目质量准确,确保体检的医疗安全;合理安排体检流程。5、配备导检人员,为甲方提供体检上的便利;在乙方场地体检,受检者体检结束后乙方提供免费早餐,并负责食品安全。6、乙方自体检工作结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体检结果书面告知甲方,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乙方。发现健康损害或者要复查的,乙方除及时通知甲方外,还应当及时告知体检者本人。7、对有争议的标本,溶血标本以及乙方责任引起的误差标本,乙方免费复查。8、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外,任何情况下,双方均不得将本协议执行过程中了解的信息(包括体检结果)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损失。

三、收费事宜乙方根据双方协商确定的检查项目及实检人数,提交收费清单,并经甲方审核认可,甲方收到体检报告并且审核认可后,半月内一次结清体检费用:男700元/人,女740元/人,含肠胃镜1500元/人。乙方开户信息:开户名: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开户行:中信银行泰州分行营业部账号:7357010182600116711

四、其它:1、协议的变更、转让和解除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任何一方均不得自行变更、转让或解除本协议。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或转让均应在甲、乙双方就该等事宜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做出。如一方未履行本协议条款,导致协议不能履行,对方有权变更、解除协议。2、违约责任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如果一方(“违约方”)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某项义务,或以其他方式对本合同构成违反,则另外一方(“受损害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并就违约造成受损害方的直接和间接损失予以赔偿。3、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合同双方控制范围、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致使本合同部分或者完全不能履行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政策、法规的重大变化、地震、水灾、瘟疫以及战争等情形。不可抗力的后果(1)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2)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另外一方,并且在随后的15日内向另外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3)发生不可抗力,甲、乙双方应立即进行磋商,寻求一项公正的解决方案,并且要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降至最小。4、争议解决在合同履行期间,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同意本着互谅互让、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成,则提交乙方所在地区人民法院解决。5、协议生效及其他合同附件是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以下无正文)甲方:泰州市大冯中心小学乙方:泰州市策同人民医院(单位公章)单位公章:地址:泰州市苏陈镇跃进路82号地址:泰州市海陵区鼓楼北路99号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章):苏克十日期: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