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421321102Q26100001 项目信息乡镇(街道) 高城镇 村(社区) 嵩垛村 组别 -- 登记日期 2026-10-09 16:01:07 转出方式 -- 流转期限 年月 附属设施 -- 项目描述 嵩垛村高七线嵩垛进口至十一组代家湾两公里,村通双车道道路建设项目 项目位置 随州市随县高城镇嵩垛村 项目四至 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补充说明 --标段信息标段编号 1 流转期限 年月 标段描述 嵩垛村高七线嵩垛进口至十一组代家湾两公里,村通双车道道路建设项目 交易方式 交易底价 1200000.00 元 投标保证金 ¥¥30000.00 支付方式 线下转账汇款 付款方式 2 交易资金结转账户 将资金转账至以下账户,并在完成汇款后及时联系工作人员确认,联系电话027—65770376; 单位名称: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博物馆支行 银行账户:17016401040015630 联行号:103521001644 出价延时 -- 底价 1200000.00 元 标段优先权设置 无优先权 标段补充说明 -- 履约保证金说明 不收取 服务费说明 按成交价收取 材料费 -- 附件信息交易公告附件 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湖北景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随县高城镇嵩垛村经济合作社的委托,拟就“高城镇嵩垛村高七线嵩垛进口至十一组代家湾道路建设工程”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经营资格能力的并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人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BJF02610102.项目名称:高城镇嵩垛村高七线嵩垛进口至十一组代家湾道路建设工程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120万元5.最高限价:120万元6.采购需求:详见工程量清单7.合同履行期限:30天9.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1中小企业政策:(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4.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没有处于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期内;(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1.时间:2026年10月13日至2026年10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文件获取地址:随州市经济开发区文帝大道芦家坡小区38-145号。3.方式:投标人务必确认已在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管理系统-客户中心(https://whnccq.com/cq-hy/#/)注册会员账号,且账号已完成实名备案;投标人于报名时间内在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管理系统-客户中心“项目推荐”模块参与报名登记。【线上报名与线下报名须同步办结;未完成双向同步报名,或本项目需在平台缴纳投标保证金但未在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平台足额缴纳的均视为报名无效,不得参与本项目后续投标、开标全部流程。】报名成功后由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到湖北景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随州市经济开发区文帝大道芦家坡小区38-145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须提供下列加盖公章的资格证明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特定资料要求内容复印件;(2)招标(采购)项目报名表、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公告中自行下载);(3)线上报名登记已提交截图证明。(4)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5)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4.信息费:人民币300元/家,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1.开始时间:2026年10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3.地点:随州市经济开发区文帝大道芦家坡小区38-145号(开标大厅)

五、开启1.时间:2026年10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随州市经济开发区文帝大道芦家坡小区38-145号(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公告在《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https://www.whnccq.com/#/)上发布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3、递交人须法定代表人携带法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4、质疑和投诉以法人名义提出的,未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不予受理。5、质疑的法人授权委托人或联系人、投诉的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人在册人员,必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的明细证明材料(为其缴纳社保的必须是投标人本身,不得为分公司、子公司或关联公司),否则不子受理。6、经查证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造假,涉嫌出借或借用资质虚假恶意提出质疑和投诉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八、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地址:湖北省随州市随县高城镇嵩垛村六组联系方式:陈大国0722-462396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湖北景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随州市经济开发区文帝大道芦家坡小区38-145号项目联系人:何冰涵联系方式:0722-324808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何冰涵电话:0722-3248088

八、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随县部城镇嵩垛村经济合作社地址:湖北省随州市随县高城镇嵩垛村六组名称:随县高城镇嵩垛村经济合作社联系方式:陈大国0722-462396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湖北景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随州市经济开发区文帝大道芦家坡小区38-145号联系方式:0722=32480883.项目联系方式电话:0722-3248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