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外国语学校班主任队伍建设项目询价公告 为规范学校采购流程,现就郑州外国语学校班主任队伍建设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投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郑州外国语学校班主任队伍建设项目 2. 项目预算:5 万元(财政资金) 3. 采购内容及具体服务需求: 本项目服务对象48人,项目集中研讨实施时长3天,服务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供一体化专业服务支持,进一步提高班主任及相关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提升内涵修养,提高管理及育人意识和辐射能力,推动班主任从“经验型”向 “专业型”跨越,落实科学管理与立德树人教育目标。服务包含专家讲座、名师讲座、心理课堂、主题报告、研讨论坛、现场教学和团队建设等,服务商负责专家邀约、课程设计、现场组织、物料筹备、成果产出等全部工作,具体服务要求如下: (1)理念与师德,提升班主任素养服务 邀请专家及名师入校开展研讨交流、创新思维讲座,结合德育前沿成果优化德育课堂;组织不少于 2 场班主任专题讲座或主题德育工作坊,围绕育人认知、师德根基开展授课研讨,可采用专家讲授、案例剖析、分组研讨、互动答疑形式开展。 (2)知识与能力,提升班主任技能服务 更新教育理念,讲授班级管理前沿理论与实践经验;开展主题班会设计、带班育人方略提炼、育人故事撰写实操教学;开设心理课堂,提升班主任学生心理问题识别、危机处置、学生沟通辅导能力;通过名师案例、同伴研讨,提升班级文化建设、家校沟通、突发事件应对实操能力,课程侧重实操应用。 (3)身心与团队,提升班主任品质服务 开展户外拓展、心理团体活动,舒缓班主任工作压力,提升心理韧性与职业幸福感;打破年级、学科壁垒,构建班主任学习共同体,凝聚团队合力;结合培训学习,研讨形成可落地的班级管理改进方案或主题班会设计,交付文字版实践成果。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1个月。 4.质量要求:服务专业,流程规范;安全保密,结果可靠。能有效满足班主任素能提升的需求,满足学校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按需求内容与要求在规定时间高标准完成。 5.验收标准:服务内容全部完成,达到询价文件和合同约定的要求;服务成果经采购人确认合格。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 125 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渠道:“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 2.2 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成交(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质量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非企业性质的供应商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说明:依据郑州市财政局红头文件郑财购〔2020〕16 号文件 “第三条工作措施中第 7 项规定要求:合理简化相关证明材料。” 执行,具体要求为:2021 年 6 月起,郑州市本级试行 “承诺 + 信用管理” 的准入制,即供应商在参加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时无需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社保资金等证明资料,书面承诺符合资格条件且无纳税、社保等方面失信记录以及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能力声明函、无违法记录声明函等证明材料,即可参与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委托办理);3.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询价流程安排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10月13日至10月15日(工作日 8:0017:30) 获取方式:将完整报名材料扫描后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电子 邮箱地址:15359779@qq.com,资料审核通过后以邮件形式发送采购文件。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6日10:00报价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外国语学校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外国语学校联系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枫杨街 6 号郑州外国语学校 咨询电话:鞠老师 037167987879(工作日 8:00—11:30,14:30—17:30)电子邮箱:15359779@qq.com 特别说明:学校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采购需求的权利;本公告解释权归郑州外国语学校所有。 郑州外国语学校 2026 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