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淮河流域里下河腹部区排涝工程(兴化市境内)招标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12 19:04 信息来源:江苏 省份:江苏省1.招标条件 根据江苏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省淮河流域里下河腹部区排涝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农经发〔2025〕1260号)文件要求,列入建设计划,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中央、省及县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兴化市水务技术指导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泰州湘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江苏省淮河流域里下河腹部区排涝工程(兴化市境内)招标代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泰州市兴化市境内。 2.2项目概况:为落实国务院批复的《淮河流域防洪规划》《淮河流域综合规划》,恢复湖荡滞涝能力,急需实施里下河滞涝圩调整建设工程。拟实施的里下河滞涝圩调整建设工程为省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工程,兴化市境内工程主要包括:堤防工程合计186.05km;新建进退水闸21座,影响工程188座;穿圩河道疏浚38.84km。项目估算投资约为22.52亿元。(具体工程量以批复的初步设计为准) 2.3招标范围: 本次江苏省淮河流域里下河腹部区排涝工程(兴化市境内)招标代理服务作为一个标段实施(合同编号:JS-HHLYLXHPL-XH-ZBDL),招标范围包括江苏省淮河流域里下河腹部区排涝工程的前置要素采购、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质量检测、设备等(具体工作按照实际情况而定)招标代理服务工作,以及汇总复核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组织评标复核等咨询服务。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 2.4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所有招标流程结束并提交归档资料后止,电子投标文件中填写292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等专业能力的从业人员(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截图),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及从业人员未因违反《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等规定被禁止从事招标代理业务(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0月1日以来承担过水利工程施工标且通过交易平台完成的招标代理。(提供交易平台招标公告截图、代理合同、招标项目中标通知书,业绩时间以施工标中标通知书为准)。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提供承诺书) (4)项目负责人要求:①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原件的彩色扫描件);②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的从业人员(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代理机构网页查询截图为准); (5)其他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10月19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 (2)登录《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交易平台支付方式并按交易平台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3日9时30分整。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无须递交任何纸质文件。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持单位CA锁签到并于开标后半小时内解密成功。各投标单位可自行登录泰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开标现场直播。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2.1.2资格评审标准1.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3.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4.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5.项目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6.其他人员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7.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8.社会保险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文件-主要人员汇总表当中拟派人员)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2026年7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清单;其中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书(或提前退休证明)、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9.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联合体协议书和牵头人满足要求 10.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C=A×α+B×(1-α)×K 其中: C—评标基准价; A—最高投标限价; α—A调整后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系数,取值范围为:60%;62.5%;65%,开标现场抽取; K—B的调整系数,取值范围为:95%、96%、97%,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初步评审后,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计算的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算术平均值,计算方法为:根据下列取舍规则、计算B值: ①当有效投标报价个数≥1个且≤5个时,B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剔除的个数取整数值,小数忽略)。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情形而改变,但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标准(苏招协〔2022〕002号文)计费*90%。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审核不另外计费) 7.4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30分;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10分;3.其他评分标准:2分;4.服务实施方案:58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 一投标报价30 1报价得分30本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①投标报价(算术修正后,下同)在评标基准价的98%~100%(含98%、100%)范围内的得30分;②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00%的,每高1个百分点,在30分基础上扣1分;③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98%的,每低1个百分点,在30分基础上扣0.5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采用内插法计算。 二项目管理机构10 1项目负责人资历2(1)具有水利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2)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证书的得1分,其他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得0.5分,多个证书不重复赋分。本项最高得2分,提供相应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2项目负责人业绩32016年10月1日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具有单个标段施工中标金额≥5000万元的水利工程且通过市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的招标代理项目业绩的,有1项得1.5分,最高得3分。(同一代理合同含多个标段时就高赋分,并只计一次。)提供交易平台招标公告截图、代理合同、招标项目施工中标通知书,业绩金额及业绩时间以施工标中标通知书为准。如业绩材料不能反映项目负责人担任职位的,则提供业绩项目委托人出具的相应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注:业绩材料提供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否则不得分。资格业绩与评分业绩可兼得。 3项目组成员配置(项目负责人除外)5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中:(1)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中具有水利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有1人得1分,最多得3分;具有水利类中级职称或者其他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有1人得0.5分,最多得1.5分;本项最高得3分。本项中同一人员只按最高分计取一次。(2)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中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证书的每有1人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注:以上人员均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三其他2 1企业业绩22016年10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项目总投资金额≥5亿且有1个施工标段中标金额≥5000万元的水利工程招标代理业绩(项目须通过市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有一项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提供项目批文、交易平台招标公告截图、代理合同、招标项目中标通知书。项目总投资金额以项目批文为准、业绩金额及业绩时间以施工标中标通知书为准)。注:业绩材料提供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否则不得分。资格业绩与评分业绩可兼得。项目负责人的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可同时计分。 四服务实施方案(暗标)58 1代理服务工作流程18招标代理工作流程应包括招标程序、招标工作内容等两方面内容,内容非常完整,可得满分,否则酌情赋分。 2质量保证措施15质量保证措施应包括招标代理服务质量控制管理体系及服务质量保证措施、人员配套及相关配合服务的措施及全面质量控制措施三方面内容,内容非常完整可得满分,否则酌情赋分。 3招标代理进度计划安排及保证措施13进度计划安排及保证措施合理可行,重点突出,可得满分,否则酌情赋分。 4招标档案管理措施和服务承诺12档案管理措施和服务承诺措施合理可行,重点突出,可得满分,否则酌情赋分。 暗标要求:(1)服务实施方案内容不完整酌情扣分,不正确或无描述不得分。(2)服务实施方案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人员图像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不得分栏,否则按无效标处理。(3)不得出现任何加粗、斜体、下划线、底纹、阴影、黑色以外的其他颜色等标记,不得设置页眉、页脚、页码,出现以上标记的有一处扣1分,该评分项扣完为止。(4)服务实施方案要有针对性;建议使用A4页面,行距使用1.5倍行距,字体使用宋体,字号使用小四,页数不超过200页。8.其他内容 本项目只接受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中的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拟投标报名单位请仔细阅读招标公告,符合报名条件的且已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投标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在报名截至时间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www.tzzbtb.com:84/OP/Login.aspx),进行网上报名操作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化市水务技术指导中心 地址:兴化市丰收北路13号 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0523-83225201 招标代理机构:泰州湘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鼓楼南路 99 号华润置地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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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淮河流域里下河腹部区排涝工程(兴化市境内)招标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方:兴化市水务技术指导中心
代理机构:泰州湘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来源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发布时间:2026-10-12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