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某部营区物业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军采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03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6-VGBJJE-F1001-01项目名称:某部营区物业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369000最高限价(元):/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某部营区物业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69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某部营区物业服务项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1月0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军采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3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军采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3日 09:30 开标地点:政采云军采平台http://www.jc.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 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 联系方式:130946060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建国北路586号嘉联华铭座6楼 联系方式:15869145890 项目联系人:陈成附件信息:招标文件--某部物业管理项目(重新招标)(1)(1)(1).docx497.1K军队服务类项目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2.0版)通用文件(试行)目录第一章投标供应商须知1

一、说明1

二、招标文件的内容及澄清与修改3

三、投标文件的基本要求4

四、投标文件提交7

五、开标与评标9

六、定标23

七、质疑、投诉和投诉复议25

八、签订合同27

九、解释权限28

十、其他补充内容28附页1质疑函(格式)29附页2投诉书(格式)30第二章合同通用条款31

一、定义31

二、知识产权31

三、合同的变更和解除31

四、履约监督33

五、转包与分包34

六、争议解决方式34

七、组成合同的文件34

八、其他35第三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36

一、价格文件37

二、商务技术文件42

三、资格证明文件52第一章投标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1.概述1.1本文件适用于军队服务类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用于明确一般性组织程序和实施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当结合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专用文件,全面了解采购项目信息。1.2招标投标各参加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军队和商业秘密,以及其他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定义2.1“采购项目”是指本招标文件描述的所需采购的相关服务。2.2“采购机构”是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2.3“采购单位”是指本次采购相关服务的需求单位。2.4“投标供应商”是指从采购机构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5“预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过招标评审,获得中标资格的投标供应商。2.6“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过招标评审,获得合同签订资格的投标供应商。2.7“物资服务招投标系统”是指军队指定的开展电子化采购活动的信息平台、配套系统和投标客户端的统称,网址:www.plap.mil.cn。2.8“投标客户端”是指军队提供的用于投标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工具软件。投标客户端分为在线版和离线版。可通过军队采购网下载。离线版仅适用于线下发放招标文件的电子化项目。离线版需要安装在专用电脑,严禁连接互联网,若投标供应商使用离线版违规连接互联网,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在线版和离线版功能、应用场景不同,严禁在同一电脑安装、混用。2.9“电子签章”是指使用军队指定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证书(CA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电子签章”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10“到现场开标”是指投标供应商携带电子投标文件刻录光盘,到指定地点现场投标并参加开标。2.11“不到场开标”是指投标供应商通过互联网,登录物资服务招投标系统,线上投标并参加开标。3.合格的投标供应商3.1能够遵守国家和军队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次招标的有关规定。3.2符合招标文件的专用文件【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述的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3.3能够承担投标文件及采购合同中明确的全部责任与义务。4.合格的服务4.1投标供应商对其提供的服务应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权利,而且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查封等产权瑕疵。4.2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5.投标委托5.1如投标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后附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6.投标费用6.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均应当自行承担准备和参加投标相关的全部费用。7.组织现场踏勘或召开标前答疑会7.1采购机构可以在【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明确的招标文件申领时间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现场踏勘或召开标前答疑会。7.2已申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按【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明确的要求参加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会;如不参加,风险自行承担。7.3投标供应商现场踏勘或参加标前答疑会的费用自行承担,现场踏勘期间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自行负责。7.4采购机构不对招标文件或最终书面答复之外,投标供应商自行得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投标供应商未参加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会的,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等不合理要求。8.信息发布及媒体8.1投标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期间,应当及时关注【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明确的媒体上发布的项目相关信息。

二、招标文件的内容及澄清与修改9.招标文件的内容9.1招标文件由通用文件和专用文件两部分组成,通用文件载明军队服务类公开招标项目的一般性说明,专用文件载明本项目特定条件和要求。通用文件与专用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专用文件为准。9.2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写。10.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0.1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当在【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明确的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机构,采购机构视情以适当方式予以澄清。如有必要,在不标明问题来源情况下,采购机构可将答复内容以公告或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申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10.2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和修改。10.3澄清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机构可以采取发布澄清公告或书面函告等形式通知所有已申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澄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0.4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机构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发布公告并且书面函告所有已申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将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通过系统或光盘发放相应供应商;不足15日的,将相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有特殊情况经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后可调整截止时间。投标供应商应当根据公告,及时线上获取或现场领取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并按照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编制投标文件。未修改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承担。10.5采购标的、关键技术要求、资格条件等内容需修改的,采购机构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并书面函告所有已申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三、投标文件的基本要求11.编制要求11.1投标供应商应当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全部内容后,依法真实编制投标文件。12.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2.1投标文件和投标供应商与采购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来往信函均以中文书写。确有需要时,可以提供使用其他语言书写的相关材料,但应当同时提供能够准确表达原文原意的中文译文,原文与中文译文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一般以中文译文为准;采购机构或评审委员会认为属于明显翻译错误的,以原文为准。未提供中文译文的,该文本无效。12.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投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3.投标文件组成13.1投标文件一般由价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资格证明文件三部分组成。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14.投标文件的编制14.1投标供应商应当按招标文件第13.1条的内容与要求和第三章明确的格式在采购机构指定的投标客户端填写投标文件。14.2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投标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招标文件的每项实质性要求,逐一如实响应;未如实响应或响应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对应项要求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5.投标文件的签章、签字及加密15.1使用在线版投标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要求盖章的,一般使用电子签章,也可提供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投标文件要求签字的,一般使用电子签章(方章或签名章),也可提供签字或实体印章(方章或签名章)的PDF扫描件。(2)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投标客户端程序要求,使用电子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内容进行电子签章,并对投标文件进行密码加密。15.2使用离线版投标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要求盖章、签字的,应当提供盖章、签字(或方章、签名章)的PDF扫描件。(2)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投标客户端程序要求,只对投标文件进行密码加密,暂不进行电子签章。(3)投标时,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纸质版《供应商投标承诺书》,对按上述方式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真实性、有效性作出承诺。未提供《供应商投标承诺书》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投标文件未按要求盖章、签字,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6.2投标有效期需要延长的,采购机构可与投标供应商进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确认,投标保证金有效期相应延长。投标供应商拒绝延长有效期不影响退还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供应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17.投标报价17.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17.2所有单价和总价按照开标一览表格式要求填报。报价应当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各项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服务项目中明确与服务相关的所有费用。17.3投标供应商对同一种服务只允许有唯一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有附加条件的报价,视为无效投标。17.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8.投标保证金18.1投标保证金金额、账号及缴纳截止时间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8.2投标保证金应当采取非现金方式缴纳。采取汇款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供应商的银行账户缴纳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采购机构账户内,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供应商在汇款时应当在备注信息中注明本项目的编号及用途(如“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以便采购机构的财务人员查证入账。采取银行保函方式缴纳的,到现场开标的,应当提供1份银行保函原件,投标时单独提交;不到场开标的,银行保函原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至采购机构(以采购机构实际收到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投标。18.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正式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机构发出未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18.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开标后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2)投标供应商干扰开标或评标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