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JSZC-320300-FW2026-11926
二、合同名称:徐州市铜山区徐工测试场地块墓葬发掘劳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0300-FW2026-11926
四、项目名称:徐州市铜山区徐工测试场地块墓葬发掘劳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徐州市文物保护和考古研究所联系方式:0516-83806011供应商(乙方): 徐州鼎誉恒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13605219885
六、合同主体信息1.主要标的信息:项目名称:徐州市铜山区徐工测试场地块墓葬发掘劳务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00-FW2026-11926比选方式: 公开比选服务品目: 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项目预算: ¥190000.0项目地点: 江苏省徐州市采购单位: 徐州市文物保护和考古研究所联系人姓名: 邵帅联系电话: 0516-83806011固定电话: 2.合同金额: 190000.03.履行时间(期限): 90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10-12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10-12 15:57徐州市铜山区徐工测试场发掘劳务项目.pdf项目名称:徐州市铜山区徐工测试场地块墓葬发掘劳务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00-FW2026-11926采购合同采购人:徐州市文物保护和考否研究所成交供应商:徐州鼎誉恒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合同签订日期年10月12日3302015010友情提醒: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甲方(用工方):徐州市文物保护和考古研究所乙方(外包方):徐州鼎誉恒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合法合规、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友好协商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考古发掘劳务用工人员服务外包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作事宜1.甲方将部分工作岗位的劳务服务外包给乙方,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人力输出;2.甲方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为乙方员工结算劳务服务费,该费用为129元/人/日,本费用包含乙方员工的月工资、社保(含工伤、意外险等)、公积金、乙方的管理费等。3甲方对乙方员工进行工作调配,乙方员工需遵守规定并服从管理,甲方将对乙方员工的工作表现给予考核;4甲乙双方约定1个月为一个劳务费结算周期,甲方根据乙方员工的考勤、绩效等信息,进行费用核算,于每月15日支付给乙方;5.乙方应在次月3号之前与甲方考古现场负责人核对总工数及金额无误后,及时开具相应金额的劳务发票,以便甲方财务做账;6.乙方提供的劳务服务人员须符合甲方的要求,并给予劳务服务人员一定的岗前培训;7合同期限:自2026年11月1日起,至2027年月2日止。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须提供明确的工作岗位要求和人数,再由乙方安排劳务服务人员2.甲方须给乙方员工提供正规的工作场所,并保证各项生产条件安全有效;3对特殊工种、须进行上岗培训的岗位,甲方将相关的安全要求和操作规范提供给乙方,由乙方对员工进行培训:4乙方员工仅提供劳务服务,甲方不得因民族和性别原因,对乙方员工进行排挤、打压、孤立、歧视等;5.甲方有权对乙方员工进行身份信息核查、体检抽查和复查,对抽检或复检不合格的,可要求乙方及时更换;6.乙方员工违反操作规范或流程,造成该项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或因乙方员工错误操作,给甲方造成一定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调整、更换或赔偿;7.乙方员工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生产纪律、岗位职责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8乙方员工无法提供有效的体检证明或身份证明,或提供的身份证明或体检证明已过期的,甲方有权要求立即更换;9.乙方员工缺乏组织性和纪律性,工作完成度差,工作效率低,与同事相处不融洽,发生肢体伤害或斗殴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立即更换;10.乙方工资须达到国家最低标准,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正。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须提供有关生产、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不存在伪造、作假等行为,如有违反,甲方保留追责的权利;2.乙方须按甲方工作进度要求提供劳务人员,提供的劳务人员须身体健康,无隐性疾病,无犯罪记录,年龄不得超过65岁,男性劳务人员比例不得低于60%。劳务人员安全装备及劳务工具铁锨、洋镐、钢叉等由乙方提供,其他手铲、刮铲等专业工具由甲方提供;3乙方人员在发掘现场须服从甲方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工作安排。对发掘区域地处基坑施工范围内的项目,劳务人员活动区域仅限定在发掘范围内,不得私自到发掘区域以外活动,以免发生意外;4乙方负责劳务人员往返发掘工地的接送服务,负责劳务人员在考古发掘区内及往返路程中劳务人员的安全问题,并负责给劳务人员缴纳工伤、意外等险种;5.乙方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须及时整改。乙方负责对劳务人员的人身安全、职业操守教育工作,对发掘过程中出土的文物不得私藏或故意毁坏,对发现有偷盗文物的现象甲方将视情况报警处理。6乙方须如实上报劳务人员病情,不得隐瞒,如乙方员工因隐瞒病情造成工伤的,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7乙方员工发生工伤的,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承担该员工的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积极安抚员工及家属,及时协调该员工的工作。8.乙方负责其所雇佣全部施工民工的现场饮用水采购、供应、布设及日常管理保障,确保水质达标、供应充足,所有相关费用均含在劳务综合单价内,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另行承担任何饮水相关费用及责任。
三、双方约定1.如因自然灾害、政策变动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部分履行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可作为本合同补充或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式电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徐州市文物保护和研究所乙方:徐州鼎誉恒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单位签章:单位签章:单位地址:徐州市泉山区湖东路6-1号单位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和信广场(二期商办综合楼1号楼2-1601-1开户银行:建行徐州新城区分理处开户银行:中国工商徐州府苑支行银行账号:32001716036052500718银行帐号:11060229092I0101651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0516-83806003签字日期702年10月12日联系电话:13605219885-1签字日期0年10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