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pdf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招标编号:QYC-CG-2026106)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武汉市
一、招标条件本食堂食材配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924万元,招标人为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采购预算:92.4万元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食堂食材配送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合格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3日08时30分到2026年10月19日17时00分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一次性携带以下材料现场领取磋商文件。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注明项目名称)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领取。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注明项目名称)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领取。3、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及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4、以上提交的证件都需在有效期内,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内容完整,并加盖公章(非复印件或扫描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6日09时30分递交方式:武汉市洪山区文治街17号院内2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6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武汉市洪山区文治街17号院内2楼
七、其他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项目概况食堂食材配送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市洪山区文治街17号院内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1、项目编号:QYC-CG-20261062、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配送项目3、采购预算:92.4万元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项目内容及需求:本次采购共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内容。(1)类别(货物/工程/服务):服务(2)数量:1项(数量及单位)(3)采购预算:92.4万元(4)服务期:1年(每天早上5:00前完成配送),服务期满后,经考核符合相关服务标准和要求,采购人有权续签下一年度的服务合同,最多可续签2次,每次不超过1年。(5)简要技术要求:为检察院食堂提供食材配送服务6、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7、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合格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2026年10月13日起至2026年10月19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武汉市洪山区文治街17号院内2楼。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一次性携带以下材料现场领取磋商文件。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注明项目名称)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领取。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注明项目名称)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领取。3、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及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4、以上提交的证件都需在有效期内,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内容完整,并加盖公章(非复印件或扫描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1.地点:武汉市洪山区文治街17号院内2楼2.开始时间:2026年10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3.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1.地点:武汉市洪山区文治街17号院内2楼2.时间:2026年10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本项目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4)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6)政府采购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关山叶麻店联系人:周丽娟、王埴玮联系方式:027-8838577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武汉千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文治街17号院内2楼联系方式:027-87866655、027-8786669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工联系方式:027-87866655、027-87866699
九、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武汉千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6年10月12日
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招标人: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关山叶麻店联系人:周丽娟、喻曾杰电话:027-88385778电子邮件:1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千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文治街17号院内2楼联系人:赵工电话:027-87866655电子邮件:1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