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1892026000287
二、项目名称:成都高新区2026-2029年桥涵维护及常规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采购包1: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中交一公局土木工程建筑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安平一园一号1幢1层 3,190,453.94元 93.95
四、主要标的信息合同包1(合同包一):服务类(中交一公局土木工程建筑研究院有限公司)品目编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C13020000C13020000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成都高新区2026-2029年桥涵维护及常规检测服务日常巡查:指对管护桥涵进行日常巡查,并对每座桥涵设置桥涵铭牌、标志、标牌、常水位及洪水位线、墩台编号及桥涵管理信息公示牌等。常规定期检测评估:所有在管巡查和管养的桥涵必须每年常规检测一次,并出具书面报告。同时,根据桥涵实际运行状况和结构类型、周边环境等进行专项检测并出具书面报告等。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常规定期检测应由专职桥涵养护工程技术人员和桥涵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并应对每座桥涵制定相应的定期检测计划和实施方案等。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江成群、潘强、孙华高、郭忠胜、李福春、张明(采购人代表)、谭凯(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以服务期内中标总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费率标准为(服务采购项目)收取(金额需扣除专家评审费):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5%;金额100-500万元,费率0.8%;金额500-1000万元,费率0.45%;(2)收款单位: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3)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4)银行账号:9902001862885066;(5)采购合同签订前向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6)招标代理服务费交纳完成后,可按照以下温馨提示开具发票:方式①:供应商进入http://sale.scbid.net/home网站,登录系统(无账号供应商需按照提示注册账号),登录后进入“中标项目”页面,找到需要开票的项目点击“申请/领取中标通知书”,根据提示填写信息并上传支付回单扫描件,提交开票申请。方式②:供应商发送申请信息至3391588189@qq.com邮箱,发票开具后将直接发送至原申请开票邮箱。(邮件名称:申请开具发票金额XX元;邮件内容需明确:项目名称、付款截图、联系人、联系电话,开票信息注明专票/普票,专票需提供邮寄收件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6.207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人。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计划编号:51018926210200012332
二、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3,667,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3,667,000.00;
三、采购品目:C13020000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四、采购监督机构:成都高新区财政国资局;联系电话:028-82829642联系地址:天府大道北段18号高新国际广场A座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本国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高新区管委会6楼联系方式:秦老师;028-853392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联系方式:18583290537、155280457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梦洁、邢可、杨璐、江田甜电话:18583290537、15528045735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10月12日相关附件:成都高新区2026-2029年桥涵维护及常规检测服务采购项目(N510189202600028720260909001)-文件集.zip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投诉书范本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版本号:N510189202600028720260909001招标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成都高新区2026-2029年桥涵维护及常规检测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01892026000287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编制2026年09月10日第一章投标邀请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委托,拟对成都高新区2026-2029年桥涵维护及常规检测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项目为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018920260002871.2.采购项目名称:成都高新区2026-2029年桥涵维护及常规检测服务采购项目1.3.招标项目简介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成都高新区2026-2029年桥涵维护及常规检测服务供应商一名。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招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供应商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公路工程甲级资质或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或者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或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描述:供应商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公路工程甲级资质或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或者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或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2、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结构补强);且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描述: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结构补强);且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解密投标文件和电子评标,签订采购合同等。
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应当确保其使用的数字证书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能够互认;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
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免费提供,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招标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方式、地点
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
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投标人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
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1.9.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