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新圩镇城山村上下山塘整治工程  项目编号:62026101273244810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文明华  1517083****  报价起止时间:2026-10-12 14:08  -  2026-10-15 18:00  采购单位:吉安市青原区新圩镇人民政府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报价要求:报价含运费 报价含税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参数要求购买数量控制金额(元)建议品牌水利工程核心参数要求:商品类目: 水利工程; 具体详见竞价文件

二、项目采购需求中的工程量清单:具体详见竞价文件

二、项目采购需求中的工程量清单;次要参数要求:1批228545.37-    买家留言:-   附件: 新圩镇城山村上下山塘整治工程~电子卖场竞价文件挂网版.pdf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江西省 吉安市 青原区 新圩镇 新圩镇政府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商务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详见竞价文件  新圩镇城山村上下山塘整治工程电子卖场竞价文件

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新圩镇城山村上下山塘整治工程预算金额:228545.37元采购最高限价:228545.37元建设单位:青原区新圩镇人民政府采购方式:电子卖场竞价注:成交供应商在签订施工合同前需支付代理费用1500元。

二、项目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表项目名称:新圩镇城山村上下山塘整治工程序号工程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备注1第一部分建筑工程1.1大坝工程1.1.1上游坡加固1.1.1.1粘土填筑(机械,运距5km)m31280.441.1.1.2坝体土方开挖(机械,运距200m)m3379.441.1.1.3表土清除(20cm厚,弃渣5km)m2507.961.1.2下游坡加固1.1.2.1表土清除(20cm厚,运距5km)m2270.11.1.2.2坝体土方回填(机械)m3160.351.1.2.3一般土方开挖(机械,运距200m)m354.021.1.2.4C20现浇砼(排水沟、压顶)m31.191.1.2.5排水沟砂卵石垫层m30.541.1.2.6排水沟标准模板制安(木胶板结模板)m215.191.1.2.7草皮护坡m2343.571.2输水涵管工程1.2.1一般土方开挖(机械,运距200m)m3214.631.2.2粘土回填(人工夯实)m3262.361.2.3砼路面拆除(运距5km)m36.251.2.4木板闸门个21.2.5C25现浇砼(斜卧管、箱涵、消力池)m311.481.2.6C25预制砼板(厚10cm)m30.211.2.7C20砼边墙m321.2.8钢筋制安t1.291.2.9紫铜片止水m7.41.2.10聚乙烯闭孔泡沫板伸缩缝(2cm厚)m21.311.2.11挡墙标准模板制安(木胶板结模板)m21271.2.12C20素砼垫层(厚10cm)m32.971.2.13C20砼塞子m30.241.2.14现浇C25管身砼外包m317.841.2.15C20砼路面m36.251.2.16砂卵石垫层m36.251.2.17C20砼截水环m31.261.2.18φ400PE管内膜m14.71.2.19φ300PE管内膜m5.71.2.20φ150PVC内膜m3.21.3清淤疏浚工程1.3.1清淤疏浚(弃渣5km)m341021.4其他工程1.4.1公示牌、碑记牌座11.4.1.1公示牌座11.4.1.1.1一般土方开挖(机械,运距200m)m30.421.4.1.1.2一般土方回填(人工夯实)m30.31.4.1.1.3C25砼基础m30.121.4.1.1.4标准模板制安(木胶板结模板)m21.081.4.1.1.5公示牌1.2*0.8(含立柱)块11.4.1.2碑记牌座11.4.1.2.1一般土方开挖(机械,运距200m)m30.061.4.1.2.2C20砼基础m30.331.4.1.2.3标准模板制安(木胶板结模板)m21.981.4.1.2.4黑色大理石碑记牌块12第五部分施工临时工程2.1施工导流工程2.1.1土围堰(利用料)m31362.1.2围堰拆除(弃土运距5km)m31362.2施工安全生产专项工程%2.52.3施工现场标准化工程%2.4施工房屋建筑工程2.4.1施工仓库m2202.4.1.1C20砼地面m322.4.1.2C25钢筋砼柱m31.512.4.1.3砖墙砌筑m39.962.4.1.4C25钢筋屋顶m33.222.4.1.5窗(1.8m*1.5m)m25.42.4.1.6卷帘门(3.6m*3.6m)m212.962.4.1.7模板m254.682.4.2办公及生活文化福利建筑%2.5其他施工临时工程%

三、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特别说明:根据吉财购〔2023〕25号文件要求,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中推行信用承诺制,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后,可不再提供以上(2)-(6)项证明材料。成交供应商接中标通知后在3个工作日内提供原件核验资料真实性。2、信用要求满足以下几点(提供查询结果截图证明):(1)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信用查询结果--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2)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查询结果--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3)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结果--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4)信用中国信用查询结果--未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资质证书要求:(1)供应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含水安B);(不含临时建造师)【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4)项目负责人和水利职业四大员(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须提供竞价前连续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提供证书扫描件和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表供应商参与竞价活动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价活动的不用提供】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竞价。以上资料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人章,供应商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竞价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承诺函、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未按要求递交的供应商,其响应为无效响应。

四、商务要求1、付款方式: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决算、审计后,采购人拨付最终审计结算价的97%至成交供应商。余3%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且施工单位完全履行保修责任后付清(质保金不计息)。付款前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审核签字后有效。注:本工程结算采用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乘以结算单价确定工程款的办法进行结算。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工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建设完成。4、工程要求:(1)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合格条件的部分,一经发现,成交供应商无条件限期返工,直至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返工费用。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条件,采购人有权拒付工程款并终止合同,所造成的工程直接与间接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2)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当地监管部门有关规定的要求,做好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的相关工作。成交供应商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造成的一切安全生产事故均由其负全部责任,与采购人无关。(3)成交供应商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同时严格执行采购人制订的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安全检查程序及施工安全管理要求,以及监理人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文明施工根据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要求和安全文明施工规范,实现达标工地。(4)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条件》、等法律和法规的规定。(5)施工材料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和江西省现行规定的相关要求。5、现场踏勘:为防止资质挂靠及杜绝供应商低价竞价恶性竞争及后期施工中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现象,供应商在2026年10月13日上午08:30-09:30前往青原区新圩镇人民政府由建设单位统一带去现场(联系人:文明华15170834669),了解地质条件、交通条件、周边环境及隐蔽工程等情况,并初步沟通施工方案。参加现场勘察人员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场,勘察前须向采购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四大员注册证书、响应供应商为四大员和建造师缴纳竞价前六个月(不含竞价当月)社保证明材料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须在规定时间内凭带有水印的现场踏勘照片前往青原区新圩镇人民政府开具现场踏勘证明。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给资料审核合格的且了解项目基本情况的供应商出具现场踏勘证明,现场勘察证明、现场勘察照片随报价上传,供应商取得踏勘证明后方有资格参与本项目竞价,否则其报价无效。现场勘查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3日上午08:30-09:30前,逾时不予受理。踏勘现场的费用自理,在现场考察过程中,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务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前往开具踏勘证明前须提交的资料未按要求提供原件的如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6、验收要求:(1)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采购人提出的标准要求完成交办项目,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申请验收,验收标准应按国家、水利部、工程施工技术(验收)规程、规范标准进行验收;(2)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技术问题,成交供应商应负责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等措施妥善处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3)验收结果须整改的,成交供应商必需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直至项目通过验收,采购人出具验收单;(4)项目结算时,须附项目验收单作为依据,验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8、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1)整个项目质量保证期为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质量保证期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内出现的任何问题成交供应商须免费维修,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2)成交供应商提供驻地服务,提供7*24小时服务热线,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成交供应商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并安排维护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到达现场并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进行问题解决。由成交供应商派人员到现场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外地供应商须在当地有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格式自拟)。(3)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或服务过程中发生的重大人员、质量事故,或因成交供应商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等责任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4)成交供应商在完成施工合同期间必须遵守采购人或监理人员关于现场管理的一切相关规定,且接受采购人代表或监理人员对实施合同、现场管理等方面的监督和管理。工程完工后成交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提供本工程所有材料合格证及货单等其他竣工资料。(5)项目施工期间,成交供应商派驻的注册建造师、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须接受采购人的考勤考核,累计3次以上(含)未在施工现场的,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第一次处以合同价的1%的违约金,第二次处以合同价的3%的违约金,第三次处以合同价的5%的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