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SCHT-2026-598892

二、合同名称: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复印机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DD-2026-370231

四、项目名称: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采购订单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一环路东段139号联系方式:13778073694供应商(乙方):绵阳市新理想电子有限公司地址:城北街道联系方式:18161030852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规格型号/服务要求1A02020100-复印机1(台)¥13,500.00¥13,500.00A3复印机合同金额: 13,5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叁仟伍佰元整履约期限:2026年09月29日至2026年10月12日履约地点:游仙区政府办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9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10月1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合同附件: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复印机直接选定采购合同.pdf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6年10月12日 四川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直接选定合同合同名称: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复印机直接选定采购合同合同编号:SCHT-2026-598892甲方: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乙方:绵阳市新理想电子有限公司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经甲乙双方框架协议采机封闭式(

一、合元):1350:壹万叁仟达成一致,购方式管理SC-KJXY-同标的0.00伍佰元整根据《中华暂行办法》20260318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510401000004)的约中华人民共定以及20定签订本合和国政府采购法》26攀枝花市政府采同,并共同遵守。《政府采购购中心复印序号类型产品名称技术规格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复印机,佳能/CANON,iRC3322L,复印机佳能/CANONiRC3322L+工作台+双面自动输稿器最大复印尺寸:A3灰度等级:256级复印倍率:400%黑白首张复印时间:7彩色首张复印时间:9.8A4复印速度(黑白):22A4复印速度(彩色):22复印分辨率:600*600dpi预热时间:少于20秒打印幅面:A3连续打印页数:1-999ppm打印速度(黑白):22打印速度(彩色):22打印分辨率:1200*1200dpi扫描方式:推式扫描分辨率:600扫描速度:30ppm耗材类型:鼓组件感光鼓(寿命):6.36黑色墨盒(寿命):34000彩色墨盒(寿命):19000复印类型:激光最大纸张幅面:A3色彩:彩色进纸盒数量:双纸盒-第1页-1产品复印机佳能/CANONiRC3322L+工作台+双面自动输稿器接口:1000Base-T,USB2.0内存容量:1GB硬盘容量:无工作台:原装工作台自动双面输稿器:有双面复印:自动网络功能:USB,无线,有线折叠功能:无涵盖功能:复印,打印,扫描装订功能:无托盘数:1出纸托盘容量:支持纸张最厚:90g支持纸张厚度(最厚):200g支持纸张厚度(最薄):60g纸盒支持纸张(最大):A3感光材料:有机感光鼓(OPC)显影系统:无液晶显示屏:有打孔组件:无装订器:无插页器:无折页器:无速度:中速(每分钟20-50页)速度说明:连续输出速度:22页/分钟自动双面输稿器类型:单通道单面扫描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编号:CQC23701404175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2028-09-11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编号:CEC2018ELP02605778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2030-05-29双面器: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查看质保期限:1年产品在售证明(入库型号对应销售合同及发票):查看适配通过安全可靠测评的操作系统(说明:应至少适配统信和麒麟和中科方德操作系统):是1(台)13500.0013500.00合计(大写):壹万叁仟伍佰元整(小写):¥¥13500.00元

二、交货时间、地点1.交货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第2页-2.交货地点: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一环路东段139号。

三、货物的包装、发运及运输1.乙方对其交付的货物,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甲方指定地点。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3.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四、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质保期、售后服务标准应按照生产厂商标准。2.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生产厂家或国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及安全问题的,由乙方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超过保修期的设备,乙方应负责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五、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六、产权担保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七、合同转包或分包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转包或分包给他人履行。

八、验收标准1.甲方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验收时,采购人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2.对于实际使用人和甲方分离的项目,甲方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如有必要,甲方邀请其他入围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3.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民法典》。

九、付款方式甲方货物验收通过后,收到正式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向乙方支付100%合同款项计划支付时间:无-第3页-

十、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90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9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

一、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交货总额的1‰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5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1‰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2.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征集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3.乙方将货物送达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1‰的违约金。4.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逾期向乙方支付货物费用,每逾期一天,按应支付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直至实际支付之日。/

十

二、解决纠纷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任意一方可发起纠纷处理流程,由征集人进行协调。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民法典规定申请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

十

三、其他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其他补充内容:无

十

四、其他统计指标(财政部统计项)是否节能产品:是是否环保产品:是是否节水产品:否-第4页-甲方(公章):甲方代表: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甲方联系人:唐倩联系电话:13778073694单位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一环路东段139号乙方(公章):乙方代表:绵阳市新理想电子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涪城支行营业部银行账号:22240101040002400乙方联系人:王正勇联系电话:18161030852供应商所在区域: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银行行号:103659024016-第5页--第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