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修订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时间:2026-10-11 19:02 信息来源: 省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项目编号:XJCC-ZB-2026-205
二、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修订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青年路街道光明路121号磋商总报价:29952(元)49.68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修订项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修订项目满足采购需求服务范围满足发采购需求服务要求(一)项目准备及修订大纲编制阶段(2026年10月至11月)(二)初稿编制阶段(2026年12月至2027年6月)(三)送审稿编制阶段(2027年7月至12月)满足采购需求服务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婉宁,张英魁,马永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计算方法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规定,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格为基数,计算后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取,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地 址: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62号广场联合办公大楼A座联系方式:1315033330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新疆诚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588号绿地中心101栋1806室联系方式:赵雅琦、李颖、马超、罗彩虹、崔儒菊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19990210962、18690136电 话:赵雅琦、李颖、马超、罗彩虹、崔儒菊附件信息:XJCC-ZB-2026-20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修订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09.20.docx617.6K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OSincere项目编号:XJCC-ZB-2026-205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修订项目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采购代理机构:新疆诚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36-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38-第五章合同草案-48-第六章响应文件的格式-57-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修订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0月10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JCC-ZB-2026-205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修订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30000.00元最高限价:30000.00元采购需求: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修订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30000.00元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按合同约定期限执行。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6年09月21日00时00分至2026年09月2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2.地点:政采云线上平台。3.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0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投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五、开启1.时间:2026年10月10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政采云线上平台。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2、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磋商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4、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6、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7、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备注: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8、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地址: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62号广场联合办公大楼A座联系人:王菲联系方式:1315033330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诚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588号绿地中心101栋1806室联系方式:19990210962、1869013627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雅琦、李颖、马超、罗彩虹、崔儒菊联系电话:19990210962、18690136275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条款号条款名称内 容1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修订项目2.2采购人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地址: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62号广场联合办公大楼A座联系人:王菲联系方式:13150333305 2.3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诚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赵雅琦、李颖、马超、罗彩虹、崔儒菊 联系电话:19990210962、18690136275地址:乌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588号绿地中心领海大厦1806 2.5服务内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修订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 项目采购需求”】 。9.1现场考察不组织,供应商自行前往组织时间: 。地点: 。9.5答疑会不组织组织时间: 。地点: 。12.1询问1.方式:在供应商客户端中按照格式填写询问函,并在生成询问函后加盖电子印章提交;其他询问方式:以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书面形式递交至代理公司。2.时间要求:自磋商截止之日前5日内(逾期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无异议的,采购人将视其为同意。在规定的时间后就招标文件内容提出的异议或询问的将不予受理。)。14.1磋商报价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应以人民币报价。磋商报价包括磋商供应商在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磋商过程中的报价和最后报价,且均不得超过“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最高限价或者预算金额,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本项目最高限价或者预算金额为30000.00元15.1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后90日历日。17.1磋商保证金1.金额:□免收□预算金额的 %。☑定额收取:600.00元 2.支付方式: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汇票、银行电汇、转账、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若采用银行汇票、银行电汇、转账、本票时,磋商保证金于2026年10月10日11时00分(以到账时间为准)之前从供应商账户汇至新疆诚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审,供应商提交磋商保证金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注:供应商向银行办理磋商保证金汇(转)款时,应在用途栏(备注栏)准确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例如:XJCC-ZB-2026-205磋商保证金)"字样(每个标段应分别汇款),由于未按要求准确注明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户名:新疆诚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乌鲁木齐银行新华南路支行账号:0000001211121500053685开户行号:313881000176(2)若采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形式递交时,须出具对本项目(项目名称)的保函,提供原件的扫描件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无效。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3)如采用电子保函方式缴纳可按照新疆政府采购网-电子保函模块。采用电子保函形式应按以下要求办理:a、电子保函按照“一分包一保函”的原则。b、电子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完成。备注:(1)磋商保证金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一致。(2)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上述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投标将被否决。23.1演示不进行进行,远程线上演示/现场演示1.演示时间不得超过 分钟。2.进行远程线上演示的,供应商应提前自行准备好演示的软硬配置环境和网络环境,做好演示的各项准备工作。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进行现场演示的,演示人员不得超过人,演示现场提供 。25.2解密响应文件的时限不见面开标默认解密时长:3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