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巴楚县色力布亚镇第四中学
二、供应商名称:巴楚县新晖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巴楚县色力布亚镇第四中学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311101000030661134
五、合同编号:11NMB1T8743120269002
六、合同内容: 序号标项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换热站移机安装详见附件项1.007400074000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巴楚县色力布亚镇第四中学 联系人:麦麦提·阿西木、帕提玛·艾尼玩、热孜亚 联系电话:18152987941 传真:/ 地址:巴楚县色力布亚镇阿依库勒(8)社区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附件信息:关于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MB1T8743120269002).pdf合同编号:11NMB1T8743120269002采购单位(甲方):巴楚县色力布亚镇第四中学服务单位(乙方):巴楚县新晖工程服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换热站移机安装--服务内容:符合要求,品牌:,服务方式:符合要求,型号:1项74000.0074000.00合同总价(元)74000.00合同总价(大写)柒万肆仟元整
二、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完毕后一次性付给乙方银行账户
三、服务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共赢的原则,就甲方村集体阵地围栏建设项目施工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项目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巴楚县色力布亚镇第四中学换热站移机安装项目2.工程地点:巴楚县色力布亚镇第四中学(具体范围以甲方现场交底、施工图纸及现场标线为准)3.工程内容: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及性能参数单价数量单位合价备注1二次侧阀门DN125金属软连接2904个1160循环泵DN40软连接554个220补水泵DN125止回阀4302台860循环泵DN40止回阀1452台290补水泵DN200Y型过滤器3941台394二次总回1/4DN200蝶阀8202台1640二次总供、回DN15球阀182个36泄水2安装辅材法兰、封头、钢管钢垫、螺栓、槽钢、弯头、角铁、防锈漆110001批11000国标3热力管道30028080米224004安装费360001项36000吊装、运费40001次4000合计人民币大写:柒万肆仟元整740004.工程性质:村集体公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二、工程工期1.开工日期:年月日2.竣工日期:年月日3.总工期:日历天。因雨天、不可抗力、甲方场地协调、变更施工内容等非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4.乙方需严格按照约定工期施工,如需提前或延期完工,需提前3日书面告知甲方,经甲方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
三、工程质量标准1.本工程质量严格按照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地方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施工。2.所有施工材料必须为全新合格产品,无破损、无锈蚀、无变形,材质、规格符合双方约定标准,严禁使用劣质、翻新材料。3.工程完工后整体结构牢固、垂直平整,围栏拼接紧密、焊接平整、漆面均匀,无松动、歪斜、开裂、脱落等质量问题,满足安全防护、美观整洁的使用要求。4.工程质量须达到合格标准,确保通过甲方及村集体、上级主管部门验收。
四、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1.支付方式双方约定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支付:(1)一次性支付:甲方在项目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合同总价款;(2)分期支付:合同签订后预付___/___%预付款,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付清剩余尾款。2.乙方收取款项前,需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票据,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负责施工前现场交底,明确施工边界、施工范围,协调村内场地、邻里关系,保障乙方正常施工条件。2.有权全程监督乙方施工进度、工程质量、材料使用,对不合格工序、劣质材料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整改、返工。3.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项,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验收。2/41.负责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协助乙方解决施工期间临时用水、用电事宜(水电费由甲方承担)。2.不得随意变更施工方案,如需变更需书面通知乙方,双方协商确定工期及价款调整事宜。(二)乙方权利与义务1.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规范、质量标准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全部工程内容。2.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全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施工期间所有施工安全、人员人身、设备财产安全由乙方全权负责,如发生坍塌、坠落、机械伤害、工伤事故等一切安全事故,所有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3.自觉接受甲方及监管人员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质量问题、整改要求,需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4.施工过程中爱护村内公共设施、绿植、道路,如造成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5.工程完工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清运所有建筑垃圾、废料,保持场地整洁干净。6.严禁转包、分包本工程项目,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承担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六、工程验收1.乙方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后,自行自检合格,向甲方提交书面竣工验收申请。2.甲方收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村两委、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相关人员进行现场验收。3.验收合格的,双方签署《工程竣工验收单》;验收不合格的,乙方需在甲方指定时间内免费整改、返工,直至验收合格,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费用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4.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擅自使用的,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七、质量保修1.本工程质保期为3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质保期内,因乙方施工工艺、材料质量问题导致围栏歪斜、松动、锈蚀、断裂、脱落等质量故障,乙方需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到场免费维修、更换,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3.质保期内,乙方拒不维修、拖延维修的,甲方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维修,产生的所有费用从质保尾款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有权向乙方追偿。4.人为损坏、自然灾害、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坏,不属于质保范围,乙方可提供维修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应付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乙方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需退还已收全部工程款,并赔偿甲方损失。3.工程质量不合格且乙方拒不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需全额退还甲方已付工程款,并承担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4.任何一方单方无故解除合同的,需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15%的违约金。
九、不可抗力因地震、暴雨、台风、洪水、霜冻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工期延误的,遭遇不可抗力一方需及时通知对方,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顺延工期、变更或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优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
一、其他约定3/4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附件(施工明细、材料规格清单、施工效果图)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正文效力一致。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村委存档、村务监督存档)、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
二、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质保期满、款项结清后自动终止。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楚支行账号:账号: 3012343009200326857签订日期:签订日期: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