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乌拉斯台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局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佰强广告装饰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乌拉斯台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651101000030688825
五、合同编号:11N572516416202692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标项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其他宣传品印刷、抽纸盒、纸杯、宣传画册、各类宣传彩页、各种折页、海报、不干胶、手提袋印刷详见附件批1.0022202220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乌拉斯台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局 联系人:宇文懿奕 联系电话:15001686525 传真:/ 地址:昌吉市乌伊西路43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附件信息:关于宣传品制作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57251641620269201).pdf合同编号:11N57251641620269201采购单位(甲方):中华人民共和国乌拉斯台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局服务单位(乙方):新疆佰强广告装饰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昌吉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佰强广告装饰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佰强广告装饰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佰强广告装饰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其他宣传品印刷、抽纸盒、纸杯、宣传画册、各类宣传彩页、各种折页、海报、不干胶、手提袋印刷--增值服务:运输,品牌:,制作时效:3-7天,产品材质:彩色双面1批2220.002220.00合同总价(元)2220.00合同总价(大写)贰仟贰佰贰拾元整
二、付款方式1、合同金额为双方协商价格,双方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合同金额,对公支付,支付时间为货物验收合格且资金拔付审批通过后。2、乙方要根据甲方要求的标准和时间向甲方制作小样,否则甲方不予支付款项。
三、服务条款1、乙方应在正式批量印刷前制作样品,样品应符合本合同的约定的各项要求,甲方在收到样品后三日内进行确认,确认通过的,样品作为最终验收依据;若甲方对样品有异议,乙方应根据异议进行调整并重新制作样品,直至甲方确认。2、若设计工作由乙方完成,该设计成果的知识产权自甲方支付尾款后归甲方所有;若甲方未支付全部设计费,乙方保留该设计成果的知识产权,甲方仅享有使用权。3.乙方保证其提供的设计、印刷服务及所使用的素材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若因此产生任何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4.若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宣传单,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_%的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_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5.若乙方交付的宣传单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经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若甲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应负责免费重新制作,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2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新疆昌吉农村商业银行乌伊西路支行账号:账号: 806020312010126286261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