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水库水源地青桥驿水质监测站监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石门水库水源地青桥驿水质监测站监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11月02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WHZ-2026067.1B1项目名称:石门水库水源地青桥驿水质监测站监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二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2,254,440.00元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包1:45天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石门水库水源地青桥驿水质监测站监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供应商须按照汉财办采管[2024]20 号文件通知要求,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需提供非联合体书面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6年10月12日 至 2026年10月1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 2026年11月02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六)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七)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1)《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4)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注意事项:各投标人应根据“陕西省财政厅 陕财办采函[2023]14号文”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省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行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的通知”、《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做好人员配备、设施设备、系统操作的相应准备,熟悉并正确实施相关操作流程,承担由于操作或其他因素造成的不利后果。(八))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受理单位:华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北关街道办事处留侯路东方明珠小区临街商铺二楼联系人:余工联系电话:0916-2702818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质疑书须加盖公章并附佐证材料。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中市石门水库管理局地址:汉台区劳动西路石门水库管理局联系方式: 0916-260006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北关街道办事处留侯路东方明珠小区临街商铺二楼联系方式: 0916-270281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工电话: 0916-2702818华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10月11日相关附件:采购清单.pdf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石门水库水源地青桥驿水质监测站监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二次)品目采购单位汉中市石门水库管理局行政区域汉中市公告时间2026年10月11日 22:07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0月16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2日 09:00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预算金额¥225.444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余工项目联系电话0916-2702818采购单位汉中市石门水库管理局采购单位地址汉台区劳动西路石门水库管理局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16-2600063代理机构名称华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北关街道办事处留侯路东方明珠小区临街商铺二楼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6-2702818附件:附件1采购清单采购单位汉中市石门水库管理局备案函号ZCBN-汉中市-2026-00812项目名称石门水库水源地青桥驿水质监测站监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政府预算资金¥0.0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单位资金¥2,254,440.00保障性资金¥0.00序号品名采购标的单价数量单位总价技术参数技术规格:石门水库新建的青桥驿重金属、有机物水质自动监测站为一体化自动监测站,主要由监测站房、采配水单元、预处理系统、控制单元、检测系统、数据采集和传输单元、数据平台、配套辅助设施等部分构成,各单元协同实现水样采集、预处理、检测、数据传输,具体单元功能及配置如下:监测站房:为系统提供稳定运行环境与集成运维空间,配套调控、安防、给排水及基础布设设施;采配水单元:含采水单元和配水单元,实现水样的代表性采集、输送、分配,满足多仪器同时取水需求,预留扩展接口;预处理系统:含前置过滤器、超声波匀化装置、水箱、自动反冲洗等保障水样符合检测要求;控制单元:由控制柜、中央控制单元、通讯/继电器驱动单元、数据采集存储单元组成,是系统“大脑”,实现各单元的联动控制、状态监测及断电保护;检测单元:适配多指标监测需求,重金属监测设备采用在线电感耦合等离子质谱联用仪(以下简称ICP-MS),有机物监测设备水源地重,采用在线吹扫捕集-气水质污染金属及有2,254,440,2,254,4401,1批,相色谱仪;数据采集防治设备机物在线.00,.00和传输单元:含通讯接监测设备,口、传输设备,支持有线/无线传输,实现监测数据、设备状态的实时上传及远程反控指令接收,兼容多平台对接;数据平台:接收并解析传输单元数据,实现数据展示、查询、导出、异常报警,支持质控数据管理、运行日志追溯;配套辅助设施:含留样单元、试剂保质单元、UPS和稳压电源、防雷单元、自动灭火装置、门禁系统、监控单元、集成机柜等,保障系统稳定运行、安全防护。服务:监测频率常态化为次/24h,确保精准掌握污染物动态变化;遇突发污染、水质异常等紧急情况时,立即将监测频率调整为次/4h,强化应急监测,为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提供及时、精准的数据支持;验收要求:确保新增监测项目、监测方法、设备安装、运维管理等全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陕西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HJ915系列等国家及陕西省相关法规、技术规范要求,实现监测工作合规化、标准化,全面落实水环境监管主体责任;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