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公安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鑫快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公安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171101000030671681

五、合同编号:11NPDY009049202615203

六、合同内容: 序号标项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车辆定点维修详见附件次1.0030003000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公安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联系人:刘国鹏 联系电话:17699634040 传真:/ 地址:五彩路81号准东公安大厦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附件信息:关于车辆定点维修的服务市场合同(11NPDY009049202615203).pdf政府采购网上服务市场合同编号:11NPDY009049202615203采购单位(甲方):昌吉回族自治州公安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服务单位(乙方):新疆鑫快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水磨沟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车辆维修和轮胎”项目-新疆鑫快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车辆维修和轮胎”项目-新疆鑫快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车辆维修和轮胎”项目-新疆鑫快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采购计划文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2026]68号车辆定点维修--品牌:1次3000.003000.00合同总价(元)3000.00合同总价(大写)叁仟元整

二、付款方式序号采购计划文号采购目录数量预算资金资金来源性质资金支付方式1[2026]68号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13000.00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其他支付

三、服务条款根据甲方要求1.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以后乙方要及时履行本次合同的义务。积极的在规定时间地点完成车辆的维修拆解。2.乙方在本次维修中承担车辆来回的拖车费以及维修期间的保管义务。3.甲方在本次车辆维修期间如果要拍照留存乙方要积极配合完成视频以及照片的拍摄。4甲乙双方共同出面负责车辆的拖车事宜。1/2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南湖路支行账号:账号: 512030100100272870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