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2026年合作推广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310107000260810127865-07380822
二、项目名称:人民日报2026年合作推广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中标(成交金额)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备注1人民日报2026年合作推广1499000.00元人民日报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777号1号楼302室无/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包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1人民日报2026年合作推广人民日报2026年合作推广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2026年度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仰煜,王艳红,吴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差额累进法计算【100万元*1.5%+(100万元至500万元)*0.8%】。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8992.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人民日报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作为此项目单一来源供应商,通过了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并对采购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 人民日报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作为人民日报社所属全资公司,具有上海多区的合作经验,有专业人员的配置,可借助人民日报平台的传播力、影响力、引导力能够完成对本项目的推广活动。单一来源理由: 人民日报是中共中央机关报,承担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大使命, 人民日报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是本项目宣传工作的唯一实施单位。根据《沪府令65号》第十九条 “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鉴于媒体的唯一性,本项目拟通过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确定人民日报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为单一来源邀请供应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宣传部 地址:大渡河路1668号 联系方式:021-525645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海煌浦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831弄2号19楼 联系方式:136019824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凯 电话:13601982422 附件信息: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200.8K采购文件附件:人民日报2026年合作推广.pdf1.5M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人民日报2026年合作推广品目采购单位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宣传部行政区域上海市公告时间2026年10月11日 14:33评审专家名单仰煜,王艳红,吴娟总中标金额¥149.900000 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顾凯项目联系电话13601982422采购单位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宣传部采购单位地址大渡河路1668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1-52564588代理机构名称上海煌浦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831弄2号19楼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601982422附件1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员会宜传部的人民日报2026年合作推广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人民日报2026年合作推广,属于信息传输业:承接企业为人民日报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从业人员5人,营业收入为1284万元,资产总额为129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2026年10月08日注:若中标/成交,本声明函作为中标/成交公告的一部分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请如实填写。如供应商不符合中小企业条件,无需填写本声明。42项目编号:310107000260810127865-07380822人民日报2026年合作推广(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HPZB20260230)采购编号:0726-00006664、0726-K00007699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采购人: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宣传部采购代理机构:上海煌浦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九月目录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一部分协商邀请书第二部分供应商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第五部分评审办法第六部分格式附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人民日报2026年合作推广2编号项目编号:310107000260810127865-07380822(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HPZB20260230)3预算金额采购编号:0726-00006664、0726-K00007699预算金额:人民币1500000元超过预算金额的报价不予接受4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5采购人单位名称: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宣传部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668号1A514联系人:吴娟电话:021-525645886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名称:上海煌浦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西藏南路831弄2号19楼联系人:顾凯电话:13601982422传真:021-63451093邮箱:andy719@126.com7采购内容为持续做好我区正面宣传、城市形象塑造、重大主题传播与宣传引导工作,充分依托人民日报中央级权威平台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紧扣中央、市级重大宣传部署及我区年度重点工作,借助人民日报全媒体矩阵权威发声,实现重大节点有报道、重点工作有展示、亮点经验有推广,持续提升我区对外知名度、美誉度和主流传播声量,构建权威、正向、立体的区域传播格局。(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8服务时间2026年度。9报价货币响应文件须采用人民币报价。10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11是否接受转包、分包□√不接受□接受1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不享受价格分优惠政策。□√否13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比例若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供应商采购,小微企业享受价格分优惠政策如下: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对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审价格;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时,则不再给予价格10%的扣除。2)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对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4若供应商非中小企业,可视为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的情形1)货物采购项目: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服务采购项目: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5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下载时间、地址时间:2026-09-24至2026-10-09,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地址:www.zfcg.sh.gov.cn。16领取协商补充文件时间及地点时间:另行安排(如有)地点: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831弄2号19楼(如有,将以书面形式统一发放所有供应商)17报价有效期报价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18<td c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