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塔城地区和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星飞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塔城地区和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851101000030266114

五、合同编号:11N53162572P202630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标项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变压器安装工程详见附件项1.00481500481500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塔城地区和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常宏伟 联系电话:15688346486 传真:/ 地址: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和什托洛盖镇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附件信息:和丰工业园区锅炉供电接入工程.pdf关于电子自动化工程安装的服务市场合同(11N53162572P20263001).pdf和丰工业园区电锅炉供电及入园企业临时用电接入工程甲方:塔城地区和丰工业园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新疆星飞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电力安装工程发承包合同条例》,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自愿、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和丰工业园区锅炉供电及入园企业临时供电配套设施项目工程

二、工程地点: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和什托洛盖镇塔城地区和丰工业园区

三、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本工程承包范围包括:新建10千伏线路2650米,新建250千伏安变压器一台及配套设施,新建柱上双杆智能断路器一台及配套设施,新建柱上隔离开关2组,工程末端杆架设至园区10千伏和新线234-1-083-1-043号杆,以及为实现工程带电正常投运所需的全部设计、材料采购、施工、调试、验收配合、移交及质保服务。具体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设备参数以附件《工程量清单》及经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为准。《工程量清单》须作为本合同附件,由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五、本工程工程量价款及合同价格形式:包工包料包验收。1、合同含税总价款:人民币481500元(大写:肆拾捌万壹仟伍佰元整)。2、合同价格形式为固定总价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项目引起的款项增减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第二条施工准备

一、乙方:1、落实本工程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2、组织工程施工、管理人员、材料和施工机械进场。第三条工程工期

一、本工程总日历工期为上天,于2026年月日开工,026年1月8日竣工。通过验收合格并达到带电投运条件。

二、如遇下列情况,工期顺延: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播App1、重大设计变更,致使施工进度受影响的。2、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施工无法正常进行的。第四条工程质量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及电力行业现行有效的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且至少达到合格等级,具备带电正常投运条件并满足园区临时供电使用需求。第五条工程施工及验收

一、工程设计必须由具有相关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方案及图纸设计,确保施工质量。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设计费用。

二、乙方施工必须书面向甲方申请,并获得书面同意。

三、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施工图纸和国家相关的施工技术规程进行施工,全程接受甲方、有关监督部门、设计部门的监督,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具备带电正常投运条件。施工过程中如需调整施工方案或图纸,必须提前报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四、工程质保期:一年。

五、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1、工程施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递交书面申请开工报告,甲方同意后,乙方方可进场施工。否则,乙方不得擅自开工。2、隐蔽工程施工完毕后,乙方应提前二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及监理单位应在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后三日内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并签证:逾期未验收且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该隐蔽工程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并重新申请验收。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先完成自检并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试验报告、设备合格证明及书面验收申请,甲方收到申请及全部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发改、住建、电力、监理等单位对工程进行总体验收,乙方需全程配合验收、调试及问题整改。甲方收到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且未提出书面异议的,不视为默示验收合格,甲方有权在后续合理时间内继续组织验收。4、甲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工程,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无条件返工,返工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返工期间工期不予顺延;经2次返工后仍未达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的,甲方有权拒付剩余全部款项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5、提供施工的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表。乙方未按约定工期提供工程进度计划及统计表的,每逾期一次向甲方支付500元违约金。施工过程中,遇有突发事件,乙方必须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播App在12小时内报告甲方。6、乙方必须遵守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及园区各项管理规定,自行办理施工所需的全部行政许可及相关手续,办理手续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甲方不另行承担。因乙方未办理手续或违反规定造成的罚款、赔偿及相关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7、已经竣工的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失的,乙方应自费修复。8、乙方必须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及邻近建筑物的保护工作。造成损害由乙方负责赔偿,与甲方无关。9、乙方必须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符合要求,承担违反有关规定的损失和罚款。第六条工程施工安全

一、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等有关安全作业的规定,保证安全施工,并接受甲方及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

二、乙方在工程中所有特种设备的操作均应由持有相关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发现无证操作的,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或监理人员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整改: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任意一笔款项中直接扣除。

三、在工程施工中,乙方应确保工程施工科学、安全,并为施工人员购买保额不低于【】元的雇主责任险和保额不低于【】元的安全生产责任险,保险期限应覆盖自开工之日起至质保期届满之日止。乙方应在开工前将保险合同、保单及缴费凭证等投保资料提交甲方核验,甲方确认保险凭证真实有效、保险额度充足且保险期限符合约定后,乙方方可施工。保险期间内,乙方应持续确保保险有效,不得擅自退保、减额或变更保险责任。因施工产生的任何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线路损害、变电所停电等事故,无论乙方是否存在过错,均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损害赔偿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甲方因此遭受损失或被第三方追索,乙方应负责处理并向甲方全额赔偿、追偿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第七条材料供应

一、本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乙方自行组织供货。

二、乙方所购买的设备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电力行业标准以及经甲方确认的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技术参数要求,并应明确品牌、型号及质量等级。设备材料进场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格证明、检测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经甲方抽检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品牌、型号、规格或降低质量等级。抽检不合格的,乙方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播App应在3日内更换为符合要求的产品,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工期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的抽检合格并不免除在后期产品使用过程中,乙方对产品质量的承担责任。

二、因设计变更或甲方增加工程量所产生的材料费用以及安装费用由甲方承担。第八条工程价款支付与结算

一、合同签订且乙方提交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及不低于合同总价款10%的履约保函后,甲方可向乙方支付总工程款的30%作为首付款。

二、工程设备安装完毕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且乙方提交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总工程款的30%。

三、项目工程通过竣工验收试车合格,达到带电正常投运条件,并移交甲方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总工程款的35%。

四、剩余5%的工程款为本工程质保金,质保金在工程移交给甲方之日起满一年,且乙方已完成质保期内全部质量缺陷维修义务、不存在未决质量争议的情况下,由甲方于质保期届满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五、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向甲方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第九条违约责任甲方责任:

一、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工程中途停建、缓建停工的,甲方承担的违约金总额上限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5%。

二、甲方逾期付款的,承担的违约金总额上限不超过应付未付款项的3%。乙方责任:

一、因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负责无偿更换或返工,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时,应支付逾期违约金,其金额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且甲方有权从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抵扣。

二、在质保期内,工程质量缺陷由乙方无偿检修,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未在合理期限内履行检修义务的,经甲方书面催告后7日内仍未履行的,甲方有权直接委托第三方检修,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质保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有权向乙方追偿。

三、乙方若单方解除合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合同义务,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完成剩余工程,由此产生的费用超出原合同价款部分由乙方承担。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播App第十条纠纷解决办法

一、如发生合同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塔城地区和丰工业园区管委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一方因另一方违约产生的维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保全费等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三、双方确认本合同项下的送达地址:甲方为塔城地区和丰工业园区管委会,乙方为新疆星飞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任何通知按上述地址送达即视为有效送达,若一方变更送达地址需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按原地址送达仍有效。第十一条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叁份乙方两份。

二、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

四、合同签订日期:206年9月28日。(以下无正文)甲方:塔城地区和丰工业园区管委会乙方:新疆星飞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委托代表(签字):法人代表/委托代表(签字):正明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插App合同编号:11N53162572P20263001采购单位(甲方):塔城地区和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服务单位(乙方):新疆星飞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沙湾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星飞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星飞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星飞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变压器安装工程--品牌:1项481500.00481500.00合同总价(元)481500.00合同总价(大写)肆拾捌万壹仟伍佰元整

二、付款方式

三、服务条款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新疆新飞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大泉乡城郊西村世纪大道北路103号(丁元明综合楼五楼)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沙湾县支行交通东路分理处1/2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