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6年湖州市分公司湖州多田套合综合整治项目(一期)等两个项目传输施工采购项目(第三次)-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 发布时间:2026-10-10 17:26 信息来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省份:央企招投标 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受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 分公司 委托 , 对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6年湖州市分公司湖州多田套合综合整治项目(一期)等两个项目传输施工采购项目(第三次) 进行国内公开 询比( 比选 ), 成交候选供应商 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 ZJZT-2026-16396
二、项目名称: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6年湖州市分公司湖州多田套合综合整治项目(一期)等两个项目传输施工采购项目(第三次)
三、唱价时间: 202 6 年 10月09日 09时 0 0分(北 京时间)
四、唱价地点: 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五、 评审情况: 本项目评审委员会共 5 人组成,于 202 6 年 10月10日 完成评审工作。 本项目共【 3 】名 供应商 参与 响应 ,评审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 响应文件 进行了评审。
六、 成交候选供应商 : 1.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 ( 1 ) 【 中移建设有限公司 】(信用代码:911101087481059966)( 2)评审价: 折扣(非 OFF)96.00%,税率为9% 。 (3)计划工期:下发订单通知之日起90日内完工。 ( 4 ) 质量要求:符合采购文件中技术规范书要求。 ( 5 ) 评审情况:综合得分排名【第 一 名】 。 ( 6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唐云彬 ,中级工程师,证书编号:201810024330200000;通信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编号:工信浙建安B(2018)00547。 ( 7 ) 资格能力: 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格能力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2.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 ( 1 ) 【杭州安佳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信用代码:913301050678917847) ( 2)评审价:折扣(非OFF)98.00%,税率为9% 。 (3)计划工期:下发订单通知之日起90日内完工。 ( 4 ) 质量要求:符合采购文件中技术规范书要求。 ( 5 ) 评审情况:综合得分排名【第 二 名】 。 ( 6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章合勤 ,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G3300399368;通信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编号:工信浙建安B(2021)00820; ( 7 ) 资格能力: 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格能力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七、否决 响应 情况 浙江珉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未提供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业绩,资格评审不通过,初步评审不合格,被否决响应。
八、 发布媒体 :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发布。
九、公示期: 202 6 年 10 月 10 日至 202 6 年 10 月 13 日。 响应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 联系人: 蒋 菊 (采购代理) 联系电话:15957136152 祝 志 (业主代表) 联系电话:18857990057 接收邮箱:jiangju.gyl@chinaccs.cn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 响应 供应商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 异议应【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供应商的 响应文件 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 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三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
一、采购代理公司及联系方式 : 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河东路215号 电 话:15957136152 联系人: 蒋菊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蒋菊 (签名) 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