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ZYAK-2026-0030
二、项目名称:门诊医技楼临街人行道恢复及周边道路硬化收尾项目
三、采购结果采购包1: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陕西化亿玖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河西镇二档村高新七路10号安康市劳务(建筑)产业园第三幢5层502 281,300.00元 76.33
四、主要标的信息合同包1(紫阳县人民医院门诊医技楼临街人行道恢复及周边道路硬化收尾项目):工程类(陕西化亿玖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金额(元)1其他构筑物工程施工工程施工紫阳县人民医院门诊医技楼临街人行道恢复及周边道路硬化收尾项目30天陈梅陕261212141563281,3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姜家振(采购人代表)、黄太华、胡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件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1紫阳县人民医院门诊医技楼临街人行道恢复及周边道路硬化收尾项目0.3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紫阳县人民医院地址:紫阳县紫府路中段联系方式:0915-44213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致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安康高新区钻石壹号16楼联系方式:133794106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中致远经办电话:13379410623中致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6年10月10日相关附件:07磋商文件.pdf二次报价汇总表.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项目编号:ZZYAK-2026-0030紫阳县人民医院门诊医技楼临街人行道恢复及周边道路硬化收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单位:紫阳县人民医院代理机构:中致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六年九月目录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第二部分磋商须知第三部分磋商内容及技术要求第四部分工程量清单第五部分磋商文件格式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门诊医技楼临街人行道恢复及周边道路硬化收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高新区钻石壹号16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ZYAK-2026-0030项目名称:门诊医技楼临街人行道恢复及周边道路硬化收尾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283,161.73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紫阳县人民医院门诊医技楼临街人行道恢复及周边道路硬化收尾项目):合同包预算金额:283,161.73元合同包最高限价:283,161.73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1-1其他构筑物工程施工工程施工1(项)详见采购文件283,161.73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3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紫阳县人民医院门诊医技楼临街人行道恢复及周边道路硬化收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2)《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4)《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8)《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9)《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10)《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12)《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紫阳县人民医院门诊医技楼临街人行道恢复及周边道路硬化收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交其身份证);(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书);(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投标人提供2026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6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9月23日至2026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途径:安康高新区钻石壹号16楼方式:在线获取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0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安康高新区钻石壹号16楼
五、开启时间:2026年10月10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安康高新区钻石壹号16楼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途径:凡有意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可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请将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附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和营业执照复印件送至642949956@qq.com,并及时联系代理机构确认。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紫阳县人民医院地址:紫阳县紫府路中段联系方式:0915-442133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致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安康高新区钻石壹号16楼联系方式:1337941062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中致远经办电话:13379410623中致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二部分磋商须知
一、名词解释1.采购单位:紫阳县人民医院2.招标代理机构:中致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3.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文件与磋商响应文件的统称。4.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单位。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目录中所列的六部分,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的响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任何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5日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磋商组织机构对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以书面形式寄送给有关获取文件的投标人。对文件中有关表述不准确或难以理解或有疑义的内容,各投标人应及时与有关部门人员联系,否则,因此所带来的一切不利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负。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3-1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磋商组织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修改。3-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并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充,与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3为使投标人编写磋商响应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内容进行研究,磋商组织机构可以酌情延长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4.质疑提出与答复(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属于采购程序问题的,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属于采购需求的(包括资质要求、技术指标、参数、评分办法等),应向采购人提出质疑;(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以供应商填写报名登记表的时间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采购人负责供应商质疑答复。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作出答复。(8)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和联系方式:①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递交质疑函纸质版(当面递交)或PDF格式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业务受理时间为工作日的08:30至17:30。②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紫阳县人民医院地址:紫阳县紫府路中段联系方式:0915-4421331名称:中致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安康高新区钻石壹号16楼联系方式:13379410623邮箱:642949956@qq.com5、投诉:(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监督部门提起投诉。(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