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临涣焦化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编号 :20261010091253167采购公告截止时间 :2026-10-15 15:30无水磷酸氢二钠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 :2026-10-10 16:21
一、竞价物资序号物资编码物资名称材质/品牌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其他属性备注1A150020050002无水磷酸氢二钠工业级吨15出卖人需保证供应的标的物满足买受人生产使用需求,若出卖人供应的标的物不能满足买受人生产使用的需求,扣除出卖人的保证金且所送的标的物不予结算,出卖人负责卸货费用,具体要求以合同模板条款为准,详见附件合同模板。
二、对竞价方要求交货地址***** 报价是否含税是,说明:13%对竞价方要求报价时是否需要上传报价单不需要经营模式生产厂家是否允许自然人报名否证件要求营业执照, 业绩证件业绩要求提供近一年内相同或相似物资的销售发票或合同。
三、竞价规则竞价类型竞价格竞价方式竞低价报价方式按单价起拍量15吨控制价格10,958.00元竞价大厅开启方式手动开启竞价时长20分钟超时竞价延长竞价倒计时30秒内,有人报价则自动延时60秒报价次数无限制 报价范围无限制是否公开参与竞价的竞价方数隐藏是否公开竞价排名公开是否启用竞价加时赛 开启加时赛条件参与方报价未满足要求,需进行加时赛。
四、评比规则评比方式最低价法评比系数统一系数为"1"
五、响应条件序号条件名称条件内容1违约责任成交供应商延迟交货或提供商品服务不满足公告所列要求的视为违约,需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采购方有权取消其为成交供应商。2完工/交货时间按临涣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要求供货。3付款方式现汇、货到、票到入账后次月付款。
六、时间要求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5日 15:30:00 竞价开始时间:2026年10月15日 15:31:00
七、保证金金额保证金收取方式 线上收取 保证金金额(元)17,000.00保证金汇款账号 30205149574000 (当前保证金账号只对该项目有效!!) 汇款账户户名安徽省优质采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汇款账户开户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未成交人保证金自动退款否
八、竞价须知参与报价的单位,按时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参与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出价,请理性评估。报价按“价低优先”的原则,报价为一票含税到厂现汇价。 1.严禁恶意报价;若发现供应商恶意报价一次,将给予警告,出现两次则取消该供应商半年供货资格; 2.严禁弃标,若供应商无故有弃标行为,则取消供应商资格; 3.严禁围标,围标行为一经发现,则永远取消供应商供货资格; 4.本次竞价保证金,未能中标,则该保证金退回;若中标,需在完成合同后退回,若不能完成合同,该保证金直接扣除。5.在竞价前,参与竞价的公司应对临涣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的环境、状况及其他相关事宜提前进行调研,如因对上述情况不了解而造成不能如期完成交易,责任由成交方自行承担; 6.成交方需按照临涣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按时交货,逾期视为违约; 7.如遇黑客攻击、系统故障、服务器故障等原因,导致本场竞价中断或无法正常进行,则相应本场竞价无效,且本平台保留对此次竞价全权处理的权力; 8.若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利用技术手段掌握串标证据,有权终止或取消竞价。
九、注意事项(1)、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s://www.youzhicai.com/)公告查看页面点击“我要报价”。请未注册的竞价方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注册咨询电话:***** 登录查看更多。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报名及竞价的,责任自负。(2)、报名单位需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按公告要求上传相应报名资料的扫描件,报名及报价过程中如有任何平台操作问题,请联系平台客服。(3)、参加本次竞价的竞价方需熟悉竞价规则及竞价方法 ,并在竞价开始时间前做好准备进入竞价大厅等待竞价开始,若由于竞价方遗失密码、操作失误或因竞价方计算机设备、网络故障等原因,造成无法竞价或竞价失误,自行承担相应后果。(4)、本项目竞价公告视为最终成交双方合同的一部分。(5)、若存在报价相同情况系统以报价时间优先排序。
十、联系方式企业名称临涣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强联系方式*****
十
一、竞价文件竞价文件 无 附件列表 附件(点击附件名称下载) 公告附件:无附件 采购物资表 : 序号物资编码物资名称材质/品牌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备注附件1A150020050002无水磷酸氢二钠工业级吨15.00出卖人需保证供应的标的物满足买受人生产使用需求,若出卖人供应的标的物不能满足买受人生产使用的需求,扣除出卖人的保证金且所送的标的物不予结算,出卖人负责卸货费用,具体要求以合同模板条款为准,详见附件合同模板。 化工原辅料买卖合同-模板.docx化工原辅料买卖合同出卖人:*****************买受人:临涣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编号:*****************签订地点:淮北市烈山区 签订日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买卖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协商双方自愿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标的物名称、质量标准、交(提)货时间、数量、价格送货人标的物名称质量标准规格合同量合同价(现汇)元合同金额(元)*****************************交(提)货时间2026**** 至 2026****第二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照国标、满足买受人使用要求、公告要求(/技术协议)如有;《技术协议》签订后,自动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技术协议》中关于产品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检验标准要求等内容,若与本合同正文约定不一致,以《技术协议》为准(但不得违背本合同关于价款结算、质保期、违约责任的核心条款)。第三条到货时间:1.出卖人在约定交货时间内应根据买受人通知安排到货,保证买受人生产所需。2.如未按约定时间到货,扣除保证金。3.因到货不及时影响生产的,所送货物不予验收付款,扣除保证金并赔偿买受人损失。具体数量以买受人实际需求量为准。第四条交货地点:临涣焦化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地点。第五条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运输一切风险由出卖人承担,进库落地;出卖人负责运输,运费由出卖人承担。出卖人已完全知悉买受人关于运输车辆管理规定,并自愿承担因运输车辆违反买受人规定所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第六条包装标准:密封包装,包装信息完整。第七条数量、质量验收标准:以买受人计量和化验及买受人指定的第三方检测结果为准。如出现一次未达到质量标准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所交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买受人将终止出卖人在临涣焦化公司十二个月的业务合作关系。出卖人出具质量检验报告,如出卖人对买受人化验结果有异议,请第三方仲裁,并以第三方仲裁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出卖人在参与竞价前需在优质采平台按标的物总金额的10%比例缴纳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在合同履约完成后将无息退还出卖人。质量符合国标并达到合同第二条指标要求,数量验收标准:1.合同量单位为吨或立方米,标的物数量以买受人计量验收为准。2.到货数量>合同量时,以合同量为计量验收3.到货数量<合同量时,以实际量计量验收。若因买受人生产原因增加合同量,双方另行协商。 第八条结算方式及付款:合同价为到厂含税单价,单位为元/吨或元/立方米,税率13%,不含税价格为****元/吨或元/立方米。货到验收合格后,以到厂含税单价确定结算金额,出卖人根据结算金额开具相同数额的增值税发票。买受人收到发票入账后次月以现汇支付货款。第九条其他条款:1..因出卖人原因造成买受人厂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违反买受人关于严重三违相关规定的,买受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出卖人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2.出卖人已明确知悉本合同标的物的性质及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并承诺其具备履行本合同下义务的法定资质。出卖人承担标的物运输途中的一切风险,包括安全风险、环保风险等。3.运输车辆违反买受人规定或盗窃买受人产品时,对于未造成损失的,出卖人按买受人相关规定的标准承担违约金;给买受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经济损失额度的3倍赔偿。第十条违约责任(一)交货相关违约条款出卖人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1%/日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历天未交货的,买受人有权选择单方解除合同,且扣除出卖人履约保证金,并将其拉黑1年。因逾期交货给买受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出卖人应依法赔偿。双方合同签订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交货验收合格后方予退还,如验收不合格扣除履约保证金。(二)质保条款质保期内标的物出现质量问题的,买受人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微信等任一有效方式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于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及时解决;否则,买受人可另行购买同类产品替换,买受人由此产生的费用及损失均由出卖人承担,且买受人可自质保金中扣除,质保金不足以支付的出卖人应向买受人补足。(三)逾期利息条款双方约定,逾期利息利率按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执行。(四)供应业务终止条款出卖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买受人可立即终止其供应业务1年:首次供应物资主要参数检验不合格的;提供的物资存在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恶意欺诈行为、违反诚信行为的;累计三次服务不及时,或累计两次未按合同要求履约/逾期交货的。其他严重违约情形。(五)黑名单准入限制条款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买受人黑名单,5年内不得准入:产品使用过程中因质量或缺陷问题,给买受人造成50万元及以上损失的;年度内两次出现质量问题影响生产的;出现严重影响安全、环保、生产,且经鉴定确属产品质量问题的;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或重大非人身事故的;恶意低价竞标,中标/成交后拒不履约、要求上调价款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投机取巧牟取暴利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代理供应商用其他产品冒充所代理厂家产品的;无正当理由未按要求签订合同的,同时买受人有权扣除其投标保证金;合同生效后,无正当理由单方提出终止、解除合同,或拒不履行合同约定条款的。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肆份,买受人贰份、出卖人贰份,传真件视同正式文本,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双方盖章后生效。以下无正文。买受人出卖人单位名称(章):临涣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安徽省濉溪县韩村镇小湖孜 法定代表人:李治国法定代表人:税号:913406007749755817税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濉溪韩村支行开户银行:账号:12618001040002729 账号:联系电话:0561-4851888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