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永年区西阳城乡通头村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HBFH-2026-913
二、项目名称 邯郸市永年区西阳城乡通头村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标包名称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元) (可填写下浮率、折扣率或费率) 邯郸市永年区西阳城乡通头村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包 威县第四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威县朝阳路13号 18556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综合评分法 标包名称 工程名称 工程期限 工程施工范围 工程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评审总得分 邯郸市永年区西阳城乡通头村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包 邯郸市永年区西阳城乡通头村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30日历天 已审定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苏玉娟 冀213141912212 97.33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兵国、高合英、赵利(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元):15989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发改价格〔2015〕299号,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邯郸市永年区西阳城乡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邯郸市永年区西阳城乡西阳城村 联系方式:刘昌 0310-678103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北峰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冶金北路446号南三楼 联系方式:樊磊 0319-337806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樊磊 电话:0319-3378068
十、附件 二十二 磋商文件 中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书致:永年区西阳城乡人民政府(采购人)我单位作为参加市永年区西阳城乡通头村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投标活动的投标单位,现郑重承诺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如下条件:(一)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特此承诺。供应商(盖成县第西建交装有查在法定代表人递或202年4月9日说明:依据《河北省2022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窴财采[2022]6号,推进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对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中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以降低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成本,承诺函应随中标、成交公告一并公示,对发现供应商承诺函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河北峰晖邯郸市永年区西阳城乡通头村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HBFH-2026-913采购单位:邯郸市永年区西阳城乡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河北峰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时间:二0二六年九月邯郸市永年区西阳城乡通头村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HBFH-2026-913采购单位:邯郸市永年区西阳城乡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河北峰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时间:二〇二六年九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四部分项目要求及工程量清单第五部分合同拟定条款第六部分评标办法第七部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邯郸市永年区西阳城乡通头村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点击“交易响应方登录”入口进入“邯郸市(政府采购)”自行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0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BFH-2026-9132、项目名称:邯郸市永年区西阳城乡通头村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1860617.31元5、最高限价:1860617.31元6、采购需求:已审定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7、工期:30日历天8、质量标准:按照质量验收规范,达到质量标准为合格。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9月21日至2026年09月28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地点: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点击“交易响应方登录”入口进入“邯郸市(政府采购)”自行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方式:其他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6年10月0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供应商自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点击“交易响应方登录”入口进入“邯郸市(政府采购)”的“办事指南”下载阅读相关操作手册,按照招投标电子平台操作要求制作、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五、开启时间:2026年10月0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供应商自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点击“交易响应方登录”入口进入“邯郸市(政府采购)”在线参与开标。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2、投标单位需在指定时间内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点击“交易响应方”,选择“邯郸市(政府采购)”登录入口,下载采购文件。3、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点击“交易响应方”,按要求注册。4、未办理CA的供应商,需进行CA注册,用于网站登录、电子响应文件的签章、加密、解密,以及磋商过程、合同签订等的电子签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邯郸市永年区西阳城乡人民政府地址:邯郸市永年区西阳城乡西阳城村联系方式:刘昌,0310-678103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北峰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冶金北路446号南三楼联系方式:樊磊,0319-337806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樊磊电话:0319-337806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及要求1项目名称邯郸市永年区西阳城乡通头村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承包方式独立承包,包工包料4采购范围已审定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5标段划分共分1个标段6工程质量按照质量验收规范,达到质量标准为合格。7工期要求30日历天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9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10工程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11投标最高限价(拦标价)1860617.31元(大写:壹佰捌拾陆万零陆佰壹拾柒元叁角壹分)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4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15投标保证金不收取16现场踏勘采购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17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供应商自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点击“交易响应方登录”入口进入“邯郸市(政府采购)”的“办事指南”下载阅读相关操作手册,按照招投标电子平台操作要求制作、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基于法律法规变化、电子交易平台升级优化、系统及兼容等情况,如招标文件有关电子交易平台的内容与电子交易平台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特别注释外以电子交易平台的信息、操作、程序等为准。18投标报价的要求工程量清单报价19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方法供应商自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点击“交易响应方登录”入口进入“邯郸市(政府采购)”的“办事指南”下载阅读相关操作手册,按照招投标电子平台操作要求制作、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20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09日09点00分提交地点:供应商自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点击“交易响应方登录”入口进入“邯郸市(政府采购)”的“办事指南”下载阅读相关操作手册,按照招投标电子平台操作要求制作、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21磋商时间地点磋商地点:邯郸市永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开标室磋商时间:同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2确定成交人方式由磋商小组按照评标办法,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合格的中标(成交)候选人,并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23付款方式具体事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协商确定。24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根据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标准计取。25电子招投标具体操作方法请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点击“交易响应方登录”入口进入“邯郸市(政府采购)”的“办事指南”下载阅读相关操作手册,按照招投标电子平台操作要求制作、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在参与招投标过程中对平台操作、软硬件使用有任何疑问或操作问题,请及时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7、4009980000,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安排人员进行网上操作环节,如由于投标人原因未完成电子开标流程,后果自负。26需要落实的政府1、关于进口产品: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及有关要求,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和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2、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3、优先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2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人采购的产品不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可以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此优先采购。4、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对供应商的价格给予优惠。5、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6、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