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树种欧李种苗繁育及造林技术示范推广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青海浩创竞磋(服务)2026-089

二、项目名称:经济树种欧李种苗繁育及造林技术示范推广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1报价:915680(元)青海乾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评审总得分:92.33分,综合排序第一)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桥头镇人民北路64号201室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1经济树种欧李种苗繁育及造林技术示范推广经济树种欧李种苗繁育及造林技术示范推广劳务、种子及苗木采购、其他物资采购。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服务要求内容。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期:三年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党广清,高玮(第1包采购人代表),景美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应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确定合理的收费金额。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8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公告内容以《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宁市南山公园 地 址:西宁市城中区凤凰山路211号 联系方式:0971-82473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浩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22层12201室 联系方式:0971-808566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女士电 话:0971-8085663附件信息:最终报价.pdf76.9K终稿-经济树种欧李种苗繁育及造林技术示范推广.docx188.9K中小企业声明函231.0K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经济树种欧李种苗繁育及造林技术示范推广品目采购单位西宁市南山公园行政区域青海省公告时间2026年10月10日 15:00评审专家名单党广清,高玮(第1包采购人代表),景美玲总中标金额¥91.570000 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女士项目联系电话0971-8085663采购单位西宁市南山公园采购单位地址西宁市城中区凤凰山路211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71-8247315代理机构名称青海浩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22层12201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71-8085663投标报价明细表投标人全称(公章):青海乾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编号及包:经济树种欧李种苗繁育及造林技术示范推广(青海浩创竞磋(服务)2026-089)供应商名称报价(总价,元)服务期备注青海乾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915680三年无1/1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青海浩创竞磋(服务)2026-089项目名称:经济树种欧李种苗繁育及造林技术示范推广采购单位:西宁市南山公园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浩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09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8

一、说明8

二、磋商文件说明8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0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2

五、磋商过程12

六、磋商程序及方法13

七、确定成交供应商19

八、授予合同19

九、磋商活动终止20

十、处罚20

十

一、招标代理费21

十

二、其他21第四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22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22附件1:磋商响应文件封面34附件2:磋商函36附件3: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37附件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8附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9附件6:供应商承诺函40附件7:供应商诚信承诺书41附件8:资格证明材料42附件9: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43附件10: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44附件1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45附件12:中小企业声明函46附件13:服务内容响应表47附件14:服务方案48附件15: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49附件1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资料50附件17:磋商最终报价表52第六部分磋商及采购项目服务要求53

一、磋商要求53

二、项目服务内容及技术标准54第1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经济树种欧李种苗繁育及造林技术示范推广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09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青海浩创竞磋(服务)2026-089项目名称:经济树种欧李种苗繁育及造林技术示范推广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959000.00元最高限价(元):959000.00元采购需求:劳务、种子及苗木采购、其他物资采购。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服务要求内容。服务期:三年项目实施地点:苗木繁育与采穗圃地点位于西宁市南山公园,占地面积5亩;造林示范推广位于互助县曹家堡林场,占地面积300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6、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7、已列入青海省林草项目工程建设活动主体“失信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8、该项目是为中小企业预留项目,如非中小型企业投标的视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9月23日00:00至2026年09月30日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09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按磋商文件要求使用政采云电子磋商客户端制作上传电子磋商文件,并在开标后30分钟内远程解密磋商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6年10月09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22层12201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公告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公告内容以《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2、本次招标采用线上提交磋商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线上磋商文件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上传平台。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咨询电话:PC咨询网址(可及时反馈问题截图,让客服快速定位问题):http://tseal.cn/k.html,咨询电话:95763。4、本次采购为全流程电子化,解密时长为30分钟,未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自行承担后果。5、不同投标人编制或者提交投标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IP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异常一致、报名人联系方式一致等并触发预警的,由此原因导致投标无效的责任自负。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西宁市南山公园地址:西宁市城中区凤凰山路211号联系人:高老师联系方式:0971-824731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青海浩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22层12201室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女士电话:0971-8085663邮箱:qhhczb@163.com4.监督单位:西宁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971-6304026青海浩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09月22日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内容采购项目编号青海浩创竞磋(服务)2026-089采购项目名称经济树种欧李种苗繁育及造林技术示范推广采购人西宁市南山公园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浩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递交响应文件方式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响应文件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收款单位:青海浩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青海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民中心支行银行账号:82010000000793335(保证金专用账户)行号:402851020412交纳时间:/答疑澄清方式采用线上答疑。磋商小组根据投标情况确定答疑时间,答疑或澄清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进行,供应商可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的“我的澄清”界面了解答疑时间等信息。供应商须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项目评审时须在线了解开标信息,掌握答疑时间,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对磋商小组提出的质疑做出应答。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无果,无法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答疑者,视同放弃答疑。合同签订有效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项目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备案采购合同全数返回采购代理机构鉴证,盖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两份原件备案。磋商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60日历日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次采购依据相关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2.采购方式、合格的供应商2.1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2.2合格的供应商:详见第一部分“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磋商费用供应商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磋商文件说明4.磋商文件的构成4.1磋商文件包括:(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供应商须知(4)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5)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相关附件)(6)磋商及采购项目要求(7)磋商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4.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列示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内容。如果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对磋商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将视为无效响应)。5.磋商文件的质疑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等)或通过政采云客户端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不接受匿名质疑。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书面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质疑事项处理完成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照规定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