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沙湾市分局(沙湾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供应商名称:沙湾市联鑫汽修厂(个体工商户)
三、采购项目名称: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沙湾市分局(沙湾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531101000030670735
五、合同编号:11NMB1623576202640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标项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车辆定点维修详见附件次1.0011001100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沙湾市分局(沙湾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联系人:袁嘉怡 联系电话:15299433132 传真:/ 地址:新疆沙湾市智慧大道联合办公楼14层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附件信息:关于车辆定点维修的服务市场合同(11NMB162357620264001).pdf合同编号:11NMB162357620264001采购单位(甲方):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沙湾市分局(沙湾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服务单位(乙方):沙湾市联鑫汽修厂(个体工商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沙湾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车辆维修和轮胎”项目-沙湾市联鑫汽修厂(个体工商户)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车辆维修和轮胎”项目-沙湾市联鑫汽修厂(个体工商户)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车辆维修和轮胎”项目-沙湾市联鑫汽修厂(个体工商户)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采购计划文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2026]1812号车辆定点维修--品牌:1次1100.001100.00合同总价(元)1100.00合同总价(大写)壹仟壹佰元整
二、付款方式序号采购计划文号采购目录数量预算资金资金来源性质资金支付方式1[2026]1812号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11100.00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直接支付
三、服务条款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湾健康路支行账号:账号: 30203701040004739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