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山县海立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0.8MW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含山县海立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0.8MW 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 项目编号MASJY-QT-G-2026-1858 最高限价 2411500.00 元 招标人马鞍山春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鑫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环峰镇玉龙公馆商业 1 号楼 106 号 联系人及电话赵传美 18298209325 开标时间 2026 年 10月09 日 9:00:00 中标候选人名称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国锦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安徽云智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标价 1999431.80元( 单瓦报价: 1.97 元每瓦(直流侧装机容量) )其他 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 3 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1 、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电话: 赵传美 18298209325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 8 : 00-12 : 00, 下午 2 : 30-5 : 30 ,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 , 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投诉。 3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异议应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标段号(如有)。 ( 3 )被异议人名称; ( 4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 )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免责声明:本页面发布信息中的内容由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其负责,本网站对其内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