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010407082202611001
二、合同名称:塔什库尔干县塔什库尔干乡瓦尔希迭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HYZB-HYXJ-2026-024
四、项目名称:塔什库尔干县塔什库尔干乡瓦尔希迭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塔什库尔干乡人民政府 地 址: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塔什库尔干乡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18134821846 供应商(乙方):新疆九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青格达湖村安青北路815号A区198室 联系方式:0991-8523833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塔什库尔干县塔什库尔干乡瓦尔希迭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2800000.62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新建沙棘林小区至瓦尔希迭村DN200供水管网3.8公里,配套建设蓄水池、加压泵站及附属配套设施。(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作内容)。施工工期:75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项目经理:邱红有执业证书信息:新265202180789 2.合同金额(元):2800000.62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8月2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10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附件信息:塔什库尔干县塔什库尔干乡瓦尔希迭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合同协议书.pdf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塔什库尔干乡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新疆九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塔什库尔干县塔什库尔干乡瓦尔希迭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塔什库尔干县塔什库尔干乡瓦尔希迭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2.工程地点:塔什库尔干县塔干乡瓦尔希迭村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塔发改投资[2026]168号4.资金来源:2026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5.工程内容:新建沙棘林小区至瓦尔希迭村DN200供水管网3.8公里,配套建设蓄水池、加压泵站及附属配套设施。(具体招标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本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8月28日。1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1月10日。工期总日历天数:75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佰捌拾万元零陆角贰分(¥2800000.62)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1(¥1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1(¥/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1¥/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
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邱红有新265202180789。2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3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6年8月28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塔什库尔干县签订。
十
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
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
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肆份。4发包人:搭佧库尔干塔吉京自治县塔什承包人:新疆九州建设工有限公司库尔干乡入民政府(公童)(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助拉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11653131010407082D王乡组织机构代:916501040531996826新市区104团北京路2888号丝路寰球港二期12#商业楼201室邮政编码:845250邮政编码:830000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谢朝举电话:1电话:传真:1传真:15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须按合同价缴纳5%履约保证金,并按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足额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完成后,向甲方提交相关印证资料及预付款申请(附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经甲方审核通过、施工人员及机械设备进场后,拨付第一笔工程预付款,额度为施工中标合同价的30%。同时按照喀地财社(2025)17号文件要求,向该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一次性拨付农民工工资,额度为施工中标合同价的30%。施工期间,根据实际工程进度拨付工程进度款:项目审计前,资金累计支付至合同价的79%。项目竣工资料齐全并完成审计定案后,按照审计结算价支付剩余工程款(最终结算以审计价为准);中标单位按规定缴纳3%质量保证金。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为2年。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