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长春市南关区民政局

二、供应商名称:长春市南关区仁大医养中心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市南关区民政局框架协议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681101000030645335

五、合同编号:11N01382917620267002

六、合同内容: 序号标项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长春市南关区仁大医养中心有限公司南关区民政局居家养老服务200元服务券项目框架协议征集--元/月/人14.002002800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无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长春市南关区民政局 联系人:林霞 联系电话:18514362899 传真: 地址:芳菲路123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附件信息:长春仁大医养中心南关区2026年200元服务券协议.pdf长春仁大医养中心能南关区2026年200元服务券框架协议采购合同.pdf关于养老服务的框架协议合同(11N01382917620267002).pdf长春市南关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协议2026年2月27日长春市南关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协议1f南关区2026年2月27日甲方:长春市南关区民政局款,供各方遵照履行:乙方:长春市车规下大巴并中洧液公司服务范围:中标范围内符合政府购买居家养老200元服为营造温馨、舒适、安全的居家环境,满足老年人“老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地方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向本辖区内为居家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事宜,自愿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供各方遵照履行:

一、服务内容、范围和项目服务内容:参照《关于规范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长民规(2018)1号)中的相关内容。服务范围:中标范围内符合政府购买居家养老200元服务券条件的老人。服务项目: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助浴服务、助洁服务、洗涤服务、助行服务、代办服务、康复辅助、精神慰藉、助医服务、应急服务。

二、服务费用支付形式每季度依据长春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平台统计数据及金额结算,异常订单、老年人不满意订单、老年人未认证订单不予结算,服务机构需提供服务明细及发票。长春市南关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协议甲方:长春市南关区民政局长春市南关区下大色养中心有限公司乙方:长春市南关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协议为营造温馨、舒适、安全的居家环境,满足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生活需求,明确相关各方的权利义务,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规定、以及行业及地方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向本辖区内为居家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事宜,自愿达成以下协议条

一、服务内容、范围和项目服务内容:参照《关于规范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长民规〔2018〕1号)中的相关内容。务券条件的老人。服务项目: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助浴服务、助洁服务、洗涤服务、助行服务、代办服务、康复辅助、精神慰藉、助有所养、老有所乐”的生活需求,明确相关各方的权利义务,医服务、应急服务。

二、服务费用支付形式每季度依据长春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平台统计数据及金额结算,异常订单、老年人不满意订单、老年人未认证订单不予结算,服务机构需提供服务明细及发票。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规定、以及行业及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对乙方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有权利进行监督。2、甲方有责任保守乙方提供的商业信息,不得向任何3、甲方发现乙方有损害居家养老服务对象权益的行为3、乙方负责对上岗服务工作人员的岗前培训,服务工如故意骗取、套现、以物抵服务等违规行为,发现后甲方有4、在协议期限内,如甲方解除本协议,应提前15日告知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和责任:1、乙方应按照长春市民政局、长春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进行服务。乙方应尊重和维护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合法权利,自觉履行本协议规定的服务项目。2、乙方有责任对养老服务与监管平台内信息及数据保密。3、乙方负责对上岗服务工作人员的岗前培训,服务工作人员应签署合同并持证上岗,证件包括身份证、健康证、养老护理员培训证、特殊资格证(如:电工证、中医按摩等),同时证件上传系统。4、乙方负责对工作人员及服务人员的管理、考评和审核,能力不达标者禁止上岗。5、乙方应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方案规定的服务标准进行服务,不得任意定价,不得用钱、物等生活用品兑换服务,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对乙方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有权利进行监督。2、甲方有责任保守乙方提供的商业信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其商业秘密。3、甲方发现乙方有损害居家养老服务对象权益的行为如故意骗取、套现、以物抵服务等违规行为,发现后甲方有权随时与乙方解除协议。4、在协议期限内,如甲方解除本协议,应提前15日告知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和责任:1、乙方应按照长春市民政局、长春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进行服务。第三方透露其商业秘密。乙方应尊重和维护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合法权利,自觉履行本协议规定的服务项目。2、乙方有责任对养老服务与监管平台内信息及数据保医养午密。作人员应签署合同并持证上岗,证件包括身份证、健康证、养老护理员培训证、特殊资格证(如:电工证、中医按摩等),0102240同时证件上传系统。权随时与乙方解除协议。4、乙方负责对工作人员及服务人员的管理、考评和审核,能力不达标者禁止上岗。5、乙方应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方案规定的服务标准进行服务,不得任意定价,不得用钱、物等生活用品兑换服务,不得将服务项目转包给其他主体。的服务项目和要求。身体状况、户籍情况等相关信息报送给老人户籍所在街道、7、乙方不得提供超出本协议服务项目之外的其他服务。8、在协议期限内,如乙方解除本协议,应提前15日1.本协议期满自动终止,若乙方在没有办理续签手续的告知甲方。费用不得超过400元,否则按异常订单处理。10、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将工作人员的相关材料上传到监管平台,并按照监管平台的要求开展服务。11、乙方完成养老服务后,应将被服务老人的基本情况、身体状况、户籍情况等相关信息报送给老人户籍所在街道、社区,有户籍变动、人员死亡等特殊情况的要特别标注。12、异地服务、服务前后照片不清晰、服务时间不足、超额服务等现象为异常订单,异常订单不予结算。

五、协议的终止、解除:1.本协议期满自动终止,若乙方在没有办理续签手续的情况下与居家养老服务对象私下达成服务协议,一旦发生任何问题,甲方概不负责,并保留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2.协议期履行期间,若一方单方要求解除本协议,应提前15天通知对方,并承担违约责任。本协议履行期间,如发生纠纷,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3.在服务期间,发现乙方存在诋毁、污蔑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老年人投诉较多的,社会影响较差的,对提供服务不得将服务项目转包给其他主体。6、乙方有权拒绝居家养老服务对象提出的一切不合理的服务项目和要求。7、乙方不得提供超出本协议服务项目之外的其他服务。8、在协议期限内,如乙方解除本协议,应提前15日告知甲方。9、每人每次服务费用不得超过200元,每人每月服务6、乙方有权拒绝居家养老服务对象提出的一切不合理费用不得超过400元,否则按异常订单处理。10、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将工作人员的相关材料上传到监管平台,并按照监管平台的要求开展服务。11、乙方完成养老服务后,应将被服务老人的基本情况、社区,有户籍变动、人员死亡等特殊情况的要特别标注。12、异地服务、服务前后照片不清晰、服务时间不足、超额服务等现象为异常订单,异常订单不予结算。

五、协议的终止、解除:情况下与居家养老服务对象私下达成服务协议,一旦发生任何问题,甲方概不负责,并保留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2.协议期履行期间,若一方单方要求解除本协议,应提9、每人每次服务费用不得超过200元,每人每月服务前15天通知对方,并承担违约责任。本协议履行期间,如发生纠纷,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3.在服务期间,发现乙方存在诋毁、污蔑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老年人投诉较多的,社会影响较差的,对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欠薪的,冒名顶替的,雇佣无合同的,雇佣无资质或无健康证人员服务的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发出之日起生效,同时取消乙方承接南关区政府4.如乙方发生违反《长春市民政局居家养老护理服务基本协议经签字盖章后生效。本标准》规定的情况,或连续年度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中低于90%,服务投诉率高于3%,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发出之日起生效,同时取消乙方今后承接南关区政府购买服务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投标资格。

六、法律责任:乙方属独立法人,必须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如乙方在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服务过程中,引发的纠纷或发生意外使服务对象造成损失或伤害,乙方应依法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

七、协议期限:本协议期限为壹年。从2026年2月27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财务留档一份,本协议经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长春市南关区民政局乙方:长春市面关区大运并中有限公司负责人:负责人电话:85281198电话:159044250002026年3月4日26年3月4日2026年3月4日的工作人员欠薪的,冒名顶替的,雇佣无合同的,雇佣无资质或无健康证人员服务的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发出之日起生效,同时取消乙方承接南关区政府购买服务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投标资格。4.如乙方发生违反《长春市民政局居家养老护理服务基本标准》规定的情况,或连续年度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中低于90服务投诉率高于3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发出之日起生效,同时取消乙方今后承接南关区政府购买服务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投标资格。

六、法律责任:乙方属独立法人,必须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如乙方在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服务过程中,引发的纠纷或发生意外使服购买服务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投标资格。务对象造成损失或伤害,乙方应依法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

七、协议期限:本协议期限为壹年。从2026年2月27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财务留档一份,有限公司乙方:春市南关大运养中心甲方:长春市南关区民政局共面限么司电话:85281198新题,唐XD负责人:,负责人:晨电话:159044250202026年,2026年3月4日框架协议采购合同

一、采购标的合同编号:11N01382917620267002目框架协议征集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南关区民政局居家养老服务200元服务券项目框协议征诺书,双方签署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采购标的序号采购计划文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单位成交单价1NG-[2026]-01304号长春市南关区仁大医养中心有限公司南关区民政局居家养老服务200元服务券项目框架协议征集-产地:中国14元/月人200.00合同总价(元)2800.00合同总价(大写)贰仟捌佰元整序号采购计划文号采购目录数量预算资金资金来源性质资金支付方式1NG-[2026]-01304号养老服务142800.00财政性资金-注:合同总价包含商品到达甲方并能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以及保修费、税费等。二货款结算1、甲方应于货物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将货款全部支付给乙方。2、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井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3、

三、履约保证金(如有)1、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