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6]-18115号-0773-2641GNJLFWGK2451

二、项目名称:吉林省一汽总医院医疗责任保险和公共责任保险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序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1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3999号第一国际中心26层、27层、B座8层投标报价:978000(元)97.0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1吉林省一汽总医院医疗责任保险和公共责任保险吉林省一汽总医院医疗责任保险和公共责任保险吉林省一汽总医院医疗责任保险和公共责任保险详见招标文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任艳,张薇,刘乃安,何伟,赵尔为(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预算金额的1.5%,折扣系数:0.5。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5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公示媒介:《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和中国财经报网。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一汽总医院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东风大街2643号 联系方式:0431-859025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联系方式:0431-8115078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许佳、董存阳电 话:0431-811507851初审:董存阳复审:许佳终审:李明阳附件信息:吉林省一汽总医院医疗责任保险和公共责任保险招标文件.pdf408.0K招标文件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吉林省一汽总医院医疗责任保险和公共责任保险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6]-18115号-0773-2641GNJLFWGK245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人:吉林省一汽总医院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构成及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项目概况吉林省一汽总医院医疗责任保险和公共责任保险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0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6]-18115号-0773-2641GNJLFWGK24511.2项目名称:吉林省一汽总医院医疗责任保险和公共责任保险1.3预算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00.00万元。1.4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序号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01吉林省一汽总医院医疗责任保险和公共责任保险一项1.1、服务内容(可含人员配置数量等要求):为维护医院的合法权利、降低医院和医务人员执业风险,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意见》(国卫医发〔2014〕42号)的精神,参保医疗责任保险和公众责任保险。等。1.5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2.3.1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通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期间;2.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3.3供应商为保险公司的须取得保险监管部门颁发的《保险许可证》或供应商为保险中介公司的须取得保险监管部门颁发的《保险中介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3.1时间:2026年09月02日至2026年09月09日,每天8: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3.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3.3方式: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按要求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响应处理;3.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4.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4.3投标文件的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在制作投标文件前,供应商需申领CA,领取CA后与政采云平台的账号进行绑定,使用CA对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否则,有可能导致无法在线编制投标文件和参与投标,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4开标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区,开标仓-17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6.1本项目实行网上招标、网上投标,须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投标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进行投标操作。6.2CA锁办理:请供应商自行办理CA锁,收到CA锁以后在“政采云”登录界面,点击CA登录-CA驱动下载-下载并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和驱动,账号绑定CA后才能进行响应文件制作。6.3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00元。6.4依据《吉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开展“双盲”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6.5公示媒介:《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和中国财经报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采购人信息名称:吉林省一汽总医院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东风大街2643号联系人:李明阳联系方式:0431-85902513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联系人:许佳、董存阳联系方式:0431-811507857.3项目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许佳、董存阳电话:0431-81150785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1、资金已落实。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2.1“采购人”是指:项目采购单位,合同的需方。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2.3“供应商(也称“供应商”、“申请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合格供应商3.1应符合投标邀请中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的全部条件,证明其资格满足资格要求: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1.1.1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3.1.1.2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1.1.3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3.1.1.4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3.1.1.5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或供应商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的资信证明);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详见第六章);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3.1.7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注: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及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允许该行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报价),提供分支机构的相关证件。4、投标费用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5.1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5.1.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5.1.2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中标注“接受进口产品”的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参加进口产品采购的供应商仅限于国内供应商,国内供应商可以提供进口产品来参加。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招标采购文件采购标的中凡未标注“接受进口产品”的,投标进口产品的为无效投标。

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6.1招标文件的构成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构成及格式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对招标文件质疑的潜在供应商,均应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须加盖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如供应商所参与项目须要在网上提交质疑程序,供应商须将纸质版质疑材料与网上提交质疑程序在同一工作日内进行,如出现日期不一致时,以两者中最后日期为准),超过这个规定期限提出的澄清要求或质疑将不予受理。采购代理机构对收到的澄清要求将视所提问题的具体情况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传真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或由潜在供应商直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潜在供应商应在1日内确认已收到该答复,未回复的潜在供应商视为已经收到该答复。答复中包括所提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7.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