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兴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五河县头铺镇人民政府委托,对五河县2026年头铺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项目编号:GN2026-Z15-055)进行询比采购。本项目于2026年10月9日15时00分,在安徽省兴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室评审,现将预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审情况 第一成交候选人(预成交人):蚌埠市恒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响应报价:286000元; (2)监理服务期限:计划工期27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3)总监理工程师:苏跃;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证书编号:2210008383。 第二成交候选人:灵璧县兴水监理有限公司; (1)响应报价:248000元; (2)监理服务期限:计划工期27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3)总监理工程师:余二林;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证书编号:2210011044。 第三成交候选人: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响应报价:334000元; (2)监理服务期限:计划工期27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3)总监理工程师:樊鸿贞;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证书编号:2210016338。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13日。

二、异议受理 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特此公示。 采购人:五河县头铺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头铺镇屈台村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兴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城南工业区科技创新产业园东区研发楼六楼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16656098509

四、本公示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bengbu.gov.cn)、“蚌埠市阳光采购交易平台”(www.bbygcg.com)上发布。 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