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SCHT-2026-593338

二、合同名称: 开江县人民检察院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ZJXD-202609511701593337

四、项目名称: 开江县人民检察院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 开江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 四川省达州市开江县橄榄路154号联系方式:15298104900供应商(乙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达州销售分公司地 址:朝阳中路519号联系方式:13246738706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C23120302-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主要标的数量:1.0000元主要标的单价:120000.000000元合同金额: 12.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达州市本级采购方式: 框架协议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9-21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10-10

九、其他补充事宜:附件: 开江县人民检察院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pdf开江县人民检察院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四川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直接选定合同框架协议编号:SC-KJXY-20260615510101000001征集人:成都市政府采购中心入围供应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达州销售分公司合同名称:开江县人民检察院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合同编号:SCHT-2026-593338甲方:开江县人民检察院乙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达州销售分公司合同金额(元):120000.00人民币大写:壹拾贰万元整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序号服务名称金额(元)备注1车辆加油服务120000.00合计(大写):壹拾贰万元整(小写):¥¥120000.00元

二、服务时间、地点1.服务内容:详见服务内容。

三、验收标准1.验收标准依据采购需求的约定。

四、支付方式和条件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支付条件:采购人应按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使用公务卡或转账方式支付,并应严格按照供应商参-第1页-与本项目承诺的报价进行结算。

五、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六、解决纠纷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任意一方可发起纠纷处理流程,由征集人进行协调。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民法典规定申请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

七、其他1.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2页-甲方:开江县人民检察院单位地址:达州市开江县新宁镇橄榄路154号2026年09月21日乙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达州销售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州通川支行银行账号:23175761090225171232026年09月21日-第3页--第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