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超算中心规划路及东环北路局部建设工程(设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BGODOZB126057

二、项目名称:超算中心规划路及东环北路局部建设工程(设计)

三、中标(成交)信息1.中标结果: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1报价:399505(元)华甬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集横路86号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1超算中心规划路及东环北路局部建设工程(设计)超算中心规划路及东环北路局部建设工程(设计)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扩大初步、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施工配合、验收配合等施工期间的其他相关服务,具体见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6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文本及概算编制在方案设计确定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在初步设计批复后20日历天内完成。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刘庆良,叶红,俞汉滢(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成交价为基数,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下浮30%执行(采用资格预审的代理费最高限额为5万元;采用资格后审且中标价1000万元及以上的代理费最高限额为4.5万元,采用资格后审且中标价1000万元以下的代理费最高限额为3.5万元,采用多标段同时开标的项目按单次计算,代理费在上述最高限额基础上增加1万元;按上述计算不足6000元的按6000元收费);评标专家劳务报酬根据项目评标实际情况,由代理机构代为支付(款项申请时须提供由代理单位开具的评标专家劳务报酬收据及评标专家劳务报酬发放登记表);代理费不含信息发布费及交易服务费。如根据项目发包情况,受托人多次代理的,分别按上述约定计算费用。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000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华甬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得分76.33,浙江地标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得分65.85,宁波市天一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综合得分56.60。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波高新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地址: 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北楼10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姜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906480质疑联系人:吴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4-8790648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20楼2017室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吴钢铮、徐情情、黄一达、何海鸥、胡孙杰、唐权勇、俞跃毅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321998质疑联系人:叶雪琼质疑联系方式:0574-87321998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宁波市高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地址: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9号传真:/联系人:王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88727附件信息:发布稿-超算中心规划路及东环北路局部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doc718.9K中小企业声明函198.5K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超算中心规划路及东环北路局部建设工程(设计)品目采购单位宁波高新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行政区域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告时间2026年10月10日 12:42评审专家名单刘庆良,叶红,俞汉滢(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总中标金额¥39.950500 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钢铮、徐情情、黄一达、何海鸥项目联系电话0574-87321998采购单位宁波高新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采购单位地址 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北楼10楼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74-87906480代理机构名称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20楼2017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74-873219981.1.11.1.2.政府采购(服务类)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项目编号:NBGODOZB126057项目名称:超算中心规划路及东环北路局部建设工程(设计)采购单位:宁波高新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2026年9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2第二章采购需求8第三章供应商须知14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27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35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5第1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项目概况超算中心规划路及东环北路局部建设工程(设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10日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响应文件。1.11.2.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BGODOZB126057项目名称:超算中心规划路及东环北路局部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449766最高限价(元):427277.7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超算中心规划路及东环北路局部建设工程(设计)数量:1预算金额(元):449766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扩大初步、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施工配合、验收配合等施工期间的其他相关服务,具体见第二章采购需求。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6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文本及概算编制在方案设计确定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在初步设计批复后2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磋商。1.31.4.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其中,中小微企业包括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下列①或②或③或④资质:①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④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1.51.6.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9月24日至2026年10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网站客服,咨询电话:95763。本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附件中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未在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其磋商响应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1.7.售价:01.81.9.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0日9: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制作并提交响应文件(电子投标)。1.101.11.

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6年10月10日9: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宁波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南楼三楼开标室,详见电子显示屏),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电子评标,供应商可在线参加投开标。1.121.13.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1.141.15.

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秩序促进公平竞争的通知》(浙财采监〔2025〕2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5〕10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2022年7月1日、2025年4月1日和2025年11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4.1在线询问操作方式: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对该项目进行在线询问及查看询问答复,访问路径如下:应用中心(登录首页)—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4.2供应商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4.3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之外,还可以(邮寄形式或派人现场提交,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签收时间为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U盘或光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备份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一)现场递交。请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送至宁波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南楼三楼开标室,详见电子显示屏),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递交时须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畅通。(二)邮寄送达。供应商可以通过邮寄送达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址: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20楼2017室),联系方式:0574-87321998。供应商邮寄后可将邮件单号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