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警察学院智慧教学空间二期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HC2026-26626GK(招标文件编号:HC2026-26626GK)

二、项目名称:南京警察学院智慧教学空间二期

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上海卓越睿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华机场路8号5层501室中标(成交)金额:188.5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1上海卓越睿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警察学院智慧教学空间二期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在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本项目的验收交付;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成祥、史亚香、顾日红、林彬、秦丽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础,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委[2003]857号文件”收费标准的60%收取,如计算出的代理服务费低于2000元的,则按2000元收取。中标供应商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全额支付。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3248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1、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424.5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南京警察学院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文澜路28号        联系方式:谢芳华、胡京林 02585878721、02585878966;技术联系人:秦丽丽 025-85878863 ;监督电话:025-832683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南京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号,金鹰汉中新城17楼A座            联系方式:郑吉玉、孙莹 025-8660669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郑吉玉、孙莹电 话:  025-86606690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南京警察学院智慧教学空间二期品目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应用软件开发服务/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采购单位南京警察学院行政区域江苏省公告时间2026年10月10日 11:05评审专家名单成祥、史亚香、顾日红、林彬、秦丽丽总中标金额¥188.500000 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郑吉玉、孙莹项目联系电话025-86606690采购单位南京警察学院采购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文澜路28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谢芳华、胡京林 02585878721、02585878966;技术联系人:秦丽丽 025-85878863 ;监督电话:025-83268322代理机构名称南京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号,金鹰汉中新城17楼A座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郑吉玉、孙莹 025-86606690附件:附件1HC2026-26626GK 南京警察学院智慧教学空间二期招标文件.pdf附件2本国产品声明函.docx招标文件项目编号:HC2026-26626GK项目名称:南京警察学院智慧教学空间二期采购人:南京警察学院南京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零二六年九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与评标

六、定标

七、授予合同第三章项目需求第四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第五章合同文本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评分索引表

二、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

三、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

四、开标一览表

五、投标分项报价表

六、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

七、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

八、附件第一章投标邀请项目概况南京警察学院智慧教学空间二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号,金鹰汉中新城17楼A座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10-08,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C2026-26626GK项目名称:南京警察学院智慧教学空间二期预算金额:195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195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南京警察学院智慧教学空间二期,包含空间升级(电子讲台)、未来学习中心、未来课堂、未来教师发展、未来学校等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在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本项目的验收交付;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9月16日至2026年9月21日,每天8: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金鹰汉中新城17楼A座方式:①由潜在投标人下载并填报附件“采购文件授权获取表”(本项目汇采编码为HC202626626)→盖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baoming@huicai.cloud→代理机构审核无误后,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回复邮件;②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售价:¥0元(人民币)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8日09:30(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10月8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金鹰汉中新城17楼A座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须具备下列通用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6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人授权书;(7)投标函。2、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①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有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③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3、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4、公告发布媒体: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上述媒体上发布的更正公告;5、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纸质文件正本1份,副本5份,密封后递交;当副本文件与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京警察学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文澜路28号联系方式:谢芳华、胡京林02585878721、02585878966;技术联系人:秦丽丽025-85878863监督电话:025-8326832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南京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号,金鹰汉中新城17楼A座联系方式:郑吉玉、孙莹025-8660669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郑吉玉、孙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1、招标方式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投标人2.1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要求的规定。3、适用法律和标准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3.2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如果所执行的标准有更新的,按照最新标准执行。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南京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招标收取采购文件代理服务费。4.2.1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用已纳入采购预算,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础,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委[2003]857号文件”收费标准的60%收取,如计算出的代理服务费低于2000元的,则按2000元收取。中标供应商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全额支付。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

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6.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6.1.1投标邀请6.1.2投标人须知6.1.3合同文本6.1.4项目需求6.1.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1.6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招标文件的修改7.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代理机构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7.2代理机构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7.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的公告发布媒体上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8.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构成9.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投标分项报价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部分。9.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投标文件资料目录。10、证明投标人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0.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0.2招标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1、投标分项报价表11.1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投标分项报价表。11.2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2、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12.1投标人需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2.2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与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13、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13.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13.2对于采用货币报价的项目,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13.3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无效),如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3.4开标一览表需单独密封在信封中,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分别递交。如有分包,投标人投标任何一个分包,都需单独填写开标一览表。14、投标有效期14.1投标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开标之日后六十(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5、投标有效期的延长15.1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