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甘财采批字〔2026〕00407号
二、合同名称: 河西学院教学科研设备更新近红外荧光光谱分析系统采购项目(三次)
三、项目编号: 甘财采批字[2026]00407号.1B2
四、项目名称: 河西学院教学科研设备更新近红外荧光光谱分析系统采购项目(三次)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 河西学院 地 址: 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北环路846号联系方式:8282029供应商(乙方):甘肃中新能化设备有限公司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园街道联系方式:13919781781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近红外荧光光谱分析系统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主要标的数量:1.0000台主要标的单价:2619800.0000元合同金额: 261.98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河西学院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10-09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10-10
九、其他补充事宜:附件: (已盖章)甘肃中新能化设备有限公司-甘财采批字【2026】00407号-合同.pdf(已盖章)甘肃中新能化设备有限公司-甘财采批字【2026】00407号-合同.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合同编号:甘财采批字〔2026〕00407号项目名称:河西学院教学科研设备更新近红外荧光光谱分析系统采购项目(三次)采购文件编号:甘财采批字〔2026〕00407号甲方:河西学院乙方:甘肃中新能化设备有限公司集采机构: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26年月日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项目名称:河西学院教学科研设备更新近红外荧光光谱分析系统采购项目(三次)项目编号:甘财采批字〔2026〕00407号甲方(采购人):河西学院乙方(中标人):甘肃中新能化设备有限公司签订地:甘肃省张掖市河西学院签订日期:2026年_____月_____日河西学院(以下简称:甲方)通过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组织的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经评标委员会评定,甘肃中新能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中标人,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2)开标一览表;(3)报价明细表;第2页共48页(4)技术响应表;(5)投标产品详细配置表;(6)商务响应表;(7)售后服务方案;(8)技术培训方案;(9)中标通知书。1.2货物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生产厂商厂商地址厂商规模1近红外荧光光谱分析系统FLS1000C台1上海天美科学仪器有限公司上海市松江区民益路201号16幢3-5层)小型企业;从业人员80人,营业收入为6646.90万元,资产总额为6562.37万元;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货物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26198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佰陆拾壹万玖仟捌佰元整)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1近红外荧光光谱分析系统2619800.00元总价2619800.00元备注:上述合同总金额为乙方依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义务后适用的总价格,已综合考虑了各项因素和风险,包含乙方因履行合同而需支付的材料费、装卸费、运输费等各项成本、利润和税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增合同总金额。在实际履行过程第3页共48页中,如果乙方未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履行的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则未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内容所对应的价款应当从合同总价款中扣除。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1.4.1.1签订合同前,乙方向甲方缴纳中标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61980.00元,大写:贰拾陆万壹仟玖佰捌拾元整)。(注:以电汇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河西学院教学科研设备更新近红外荧光光谱分析系统采购项目(三次)”)。履约保证金收款单位:河西学院。开户行:建行甘肃张掖西郊支行。账号:62001650105050529654。1.4.1.2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完成全部货物的交付、安装、调试工作,且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并签署《安装验收报告》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合规发票后[30]日内(自然日)支付合同总价的全部货款。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要求乙方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整改后仍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4.1.3满24个月后无质量问题,甲方无息退回中标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退还后,如货物在剩余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质量保证责任。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质保义务的,甲方有权从应付未付款项中直接扣除相应费用,不足部分有权向乙方追偿。1.4.2发票开具方式待货物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签署《验收报告单》后,第4页共48页乙方开具合同总金额100%的全额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合规发票后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1.5货物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1.5.1交付期限合同生效后30日历日内。1.5.2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1.5.3交付方式供应商负责运输、装卸、保险、安装、调试、培训等其他伴随服务。1.5.4质保期本合同中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并签署《安装验收报告》之日的次日起计算,共计24个月(2年)。质保期内,乙方应提供免费的设备维修、零部件更换、软件升级及技术支持服务。如因乙方提供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使用,质保期自问题修复、设备恢复正常运行之日起顺延。质保期内累计停机时间超过[30]日的,质保期重新计算。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合同总价的0.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前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实际损失的,甲方第5页共48页仍有权要求乙方赔偿超出部分的损失。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特别地,乙方擅自更换中标产品的品牌、型号、规格、产地或关键零部件,或使用非原厂配件、替代软件,经甲方书面催告后[10]日内仍未纠正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第6页共48页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选择下列第1.7.2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仲裁地:张掖市);1.7.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即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1.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伍份,乙方贰份,代理机构壹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第7页共48页此页无正文(签署页)甲方(公章):河西学院地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北环路846号电话:0936-82820411邮编:734000法定代表人或委代迎(签字):要开户行:建行甘肃张掖西郊支行账号:62001650105050529654时间:2026年0月9日乙方(公章):甘肃中新能化设备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路1683之6号楼1203室电话:13919781781邮编:73001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开户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升支行账号:101332000413026时间:2026年月9日乙方指定联系人:赵宏波联系电话:13919781781电子邮箱:zxnh2018@sina.com乙方确认上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为有效送达地址,甲方或人民法院向该地址发送的书面通知、法律文书等,自发出之日起满[三]日即视为送达。代理机构: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222号1幢3单元1219室电话:18694126672邮编:73009930经办人(签字):时间:2026年0月日时间:2026年0月日第8页共48页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人的价格。2.1.3“货物”系指中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交付的一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计算机软件、产品等,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他相关资料。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中标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或者安装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第9页共48页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第3.5条。2.4包装和装运详见合同专用条款第3.6条。2.5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