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N5114012025000252

二、合同名称:“百东坡”广育计划第二季项目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N5114012025000252

四、项目名称:“百东坡”广育计划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眉山三苏祠博物馆地址:眉山市东坡区纱縠行南段72号联系方式:028-38299053供应商(乙方):眉山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裴城路1089号眉山投 控大厦028-38298041联系方式:18990398675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规格型号/服务要求1C06030700-群众文化活动服务1(项)¥763,600.00¥763,600.00项目立足三苏故里,引导培训青少年化身东坡精神映像,以“百东坡”带动千百东坡,让东坡精神、三苏文脉在眉山沃土生生不息,打造为国家级青少年文化教育标杆项目。合同金额: 763,6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陆万叁仟陆佰元整履约期限:2026年09月30日至2027年09月30日履约地点:眉山区域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9月3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10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合同附件:百东坡第二季合同.pdf眉山三苏祠博物馆2026年10月10日 “百东坡”广育计划第二季项目服务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5114012025000252签订时间:采购人(甲方):眉山三苏祠博物馆采购人地址:眉山市东坡区纱縠行南段72号供应商(乙方):眉山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裴城路1089号眉山发展大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百东坡”广育计划_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要求,依托东坡行旅中国文物主题游径建设,以眉山作为先导区的深厚底蕴为支撑,眉山三苏纪念馆、眉山三苏祠博物馆始终秉持“品牌立馆”理念,着力打造特色社教品牌活动——“百东坡”广育计划。11113“百东坡”内涵源自苏轼《泛颖》中“散为百东坡”的哲思,寓意千年文脉在故土新生代中焕发万千气象。项目立足三苏故里,联动眉山两区四县,深挖三苏家风家教等三苏文化内涵,引导青少年化身东坡精神映像:个体层面,深植“爱国济民”之志,传承优良家风,于研习中筑牢文化根骨,形成“百个东坡,千种少年气”;行动层面,以少年之声讲述三苏家风故事与本土文脉,使祠堂碑刻、县域场馆化作鲜活课堂,让三苏文化潮起来、活起来;传承层面,聚百人成星河,以“百东坡”带动“千百东坡”,形成跨区县精英青少年传播矩阵;同时通过创新传播激活乡土文脉,让东坡精神、三苏文脉在眉山沃土生生不息。为持续拓展三苏祠、“百东坡”广育计划在全国的影响力,打造为国家级青少年文化教育标杆项目,将开展“百东坡”广育计划第二季活动。

二、采购内容与要求(一)学员招收在东坡区、仁寿、青神县区域招收学员100-120人左右。招生条件:9岁-15岁的眉山中小学学生;热爱中国传统文化,热忱奉献,能以持之以恒的态度完成学习与实践任务;能合理安排时间保证全程参与培养;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三苏祠博物馆的各项规章制度。丹棱县延续“百东坡”后续广育计划,重点采取文化进校园模式开展,由专家、学者带着文化走进校园,面对多个学校、班级进行。(二)授课老师确认邀请长期从事三苏文化传播的专家学者、资深文化从业者、金牌讲解员等担任培养讲师。乙方应配合甲方收集、整理并审核授课老师的教学资料,保证教学质量。(三)课程设置1、时间:2026年9月-2027年9月2、分班:以三苏文化通识及地方文化为基础(基础班)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设各类提升班,以学生特长及能力提升为主。3、课程安排:每次3课时,每课时60分钟。(单区县开学期间,每周一次,一次三课时;寒暑假期间连续开课;法定节假日除外)。备注:项目总课时数不少于576课时,含日常授课和结业考试;以上活动的具体执行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4、丹棱县选用部分课程进校园。5、课程名称及内容:C(1)中国有三苏·三苏家风家教——三苏家风家教故事。(2)不一样的苏东坡一一介绍苏轼在农田、水利、天文、地理、医学等六个领域的科学技术成就。4::(3)三苏祠历史概述(苏家小院大秘密)—一介绍三苏祠。(4)三苏祠园林(古树会说话--东坡家的后花园)一一介绍三苏祠代表性植物,以及植物蕴含的三苏植物书写与观念。(5)三苏祠古建(木头里的诗歌--三苏祠的古建筑)——介绍三苏祠重点古建筑及其建筑形制。(6)三苏祠文物(三苏祠文物故事集)——介绍三十件左右三苏祠代表性文物,以物见人,由人见史。(7)东坡是如何练成的——介绍东坡的品格,推出东坡的志向、理想与坚守。(8)不可无一,难能有二的苏轼——介绍苏轼各方面的成就与评价。(9)东坡行旅--跟着东坡走遍中国——东坡行旅城市及东坡遗址遗迹地。(10)三苏家的超级爸爸——介绍苏洵的成就与一生。(11)汴京小御史——苏辙——介绍苏辙的一生和成就。(12)大文豪苏轼的书画课(一笔一画里的苏东坡)一一介绍苏轼的书法、绘画成就。(13)宋朝聊天群:苏轼和他的朋友们——介绍苏轼的朋友圈与交友之道。(14)文物里的苏东坡—一选取各大博物馆收藏的东坡相关文物数十件,介绍东坡故事。a7品(15)做个老饕:东坡美食故事。(16)异域的知音:东坡在海外——东坡文化在海外的传播故事。备注:开展至少16门三苏文化相关课程,以上课程名称以实际执行的课程名称为准。(四)课程实施与安全保障1、乙方负责授课及活动场地的准备,授课场地以眉山主城区及丹棱县为主,包括但不限于三苏祠东坡书院、三苏祠博物馆、仁寿博物馆、青神县相关场所、丹棱各中、小学校。2、乙方应组建团队负责授课教师及学员的组织,保障授课及活动的有序开展,甲方有权监督课程及活动的开展质量,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相关要求。3、乙方需制定课程及活动计划,经甲方审核后按计划约定来组织实施本项目各项课程与活动安排。4、乙方负责采购授课及活动所需的相关材料,甲方有权审核相关材料的质量与数量。5、乙方应负责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的的安全保障,并保证授课及相关活动的安全实施,在参加授课及相关活动期间出现人员伤害事故,由乙方按照法律规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五)考核乙方负责组织学员的考核。安排学员参与阶段性考试,确保学员的学习质量。参与培养的学员考核合格后享有以下权利:考核合格获三苏祠博物馆颁发结业证书,授予“小东坡”荣誉称号;在三苏祠完成10场次志愿讲解,颁发“东坡文化推广使者”称号,终身免费参观三苏祠。优先参与三苏祠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六)实践管理乙方应安排完成考核后的学员参与志愿讲解、研学活动,并监督服务质量。具体内容为:学员须在结业后一年内,到三苏祠开展不少于10场公益讲解;鼓励学员每年到三苏祠开展志愿讲解。(七)宣传推广充分利用甲乙双方宣传平台推广宣传,结合线上线下宣传渠道推动三苏文化广泛传播。至少有1家市级以上媒体推广报道。(八)其他为确保该项目活动的持续性,本项目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一次性采购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本合同为第二年即第二季如供应商在项目履约期间不能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完成履约的,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不再续签下一年度的合同。若第三年项目内容和金额因特殊原因变化较大,也不再续签本项目服务合同。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有义务按合同议定费用履行自己所承担的经济责任。(二)在协议规定的各项服务履行期间,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信息支持、确保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三)甲方有权对活动实施项目和甲乙双方确认的由乙方提供的附件清单进行阶段性验收;甲方代表验收后未提出异议视为合格;乙方通知甲方验收时,两次以上未到场者乙方视验收合格。(四)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整个项目开展进度,并有权对活动的安排提出相关要求与意见。(五)需要双方配合完成的环节,甲乙双方要相互配合,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借口推脱,影响项目进程。(六)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进度履行经济责任。(二)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三)为保证活动效果,乙方需按甲方要求做好活动准备及服务工作。(四)乙方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乙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甲方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五)乙方应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人员人身伤害、第三方人员人身伤害等)均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和后果。(六)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五、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一)合同定价方式:本合同包干含税总价款为人民币763600元(大写:柒拾陆万叁仟陆佰元整)。(二)支付进度和支付方式:1、付款方式:银行转账。2、付款时间:签订合同后15日内支付预付款,支付合同总额的40.00%,即305440元(大写:叁拾万伍仟肆佰肆拾元整);项目进度过半(即授课完成288课时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50.00%,即381800元(大写:叁拾捌万壹仟捌佰元整);项目完成验收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10.00%,即76360元(大写:柒万陆仟叁佰陆拾元整)3、发票开具:甲方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并保证发票的真实有效性,否则付款时间顺延。4428481415443183484:4、乙方账户信息公司名称:眉山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511400MA7MXMPWON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行账号:50480188000047581地址及电话: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裴城路1089号眉山发展大厦

六、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1、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2、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劳务纠纷问题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3、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经协商在3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4、法院判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除另有判决外,诉讼费应由败诉方负担;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5、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七、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八、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