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信息项目名称: 镇江高新区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项目项目编号: JSZC-321193-FW2026-01343比选方式: 公开比选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服务品目: 专业技术服务/测绘服务项目预算: ¥105000.0项目地点: 镇江高新区评审开始时间: 2026-10-16 14:30评审地点: 自规局高新区分局采购单位: 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联系人姓名: 娄女士联系电话: 0511-88922933固定电话: 响应开始时间: 2026-10-10 11:10响应截止时间: 2026-10-16 11:10
二、比选供应商资格条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填写资格承诺函(格式))具有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证书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镇江高新区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项目比选文件.pdf资格承诺函(格式).docx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docx江苏省服务务类W苏服采上:商城镇江高新区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项目采购单位: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项目编号:JSZC-321193-FW2026-01343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服务品目:专业技术服务/测绘服务项目联系人:娄女士联系人电话:0511-88922933发布时间:2026.10.10https://js.fwgov.cn/CONTENTS目录1比选公告2供应商须知3比选需求1.比选公告我单位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对镇江高新区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项目采用网上比选进行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一、比选项目内容(一)项目名称:镇江高新区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项目(二)项目编号:JSZC-321193-FW2026-01343(三)项目预算:¥105,000(四)项目地点:镇江高新区(五)比选方式:公开比选(六)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七)服务品目:专业技术服务/测绘服务(八)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九)服务周期:120天(十)其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二、资格要求供应商是指参加网上比选竞争,并符合比选文件规定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下列条件: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填写资格承诺函(格式))4.具有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证书
三、响应时间响应开始时间:2026-10-1011:10,响应截止时间:2026-10-1611:10
四、项目评审预计评审时间:2026-10-1614:30评审地点:自规局高新区分局备注:具体的评审时间将在响应结束之后确定,并将通过平台消息通知所有参与评审的供应商。
五、联系方式采购人: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项目联系人:娄女士联系人电话:0511-88922933固定电话:暂无地址:办公室(二)符合性审查。依据比选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比选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实质性要求1对比选文件中的“
二、服务要求;
三、服务评价要求;
四、人员及实施要求”相关内容进行逐条响应。(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1)响应文件未对实质性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2)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附加条件的;(3)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市场合理水平,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4)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事实或存在重大遗漏,影响采购公正性或可能导致履约风险的。
六、评审标准序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评分类型满分1报价本项目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有效报价最低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响应报价)×15分客观分152技术方案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提供的相应资料,针对本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市级技术服务项目理解程度、建设目标、技术路线与采购需求吻合程度进行评审:方案对项目理解透彻,建设目标清晰,技术路线完整科学,完全满足本项目总体要求的得13分;方案对项目理解基本到位,技术路线较完整,总体满足项目要求的得9分;方案内容较为简略,技术路线存在部分缺项的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主观分133项目实施方案从项目组织实施方案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可操作性进行评审,包含管理组织机构、项目实施流程、质量管理体系、进度安排与进度控制、工期保障、安全生产、安全责任落实、保密措施等内容:组织架构完主观分133项目实施方案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镇江高新区低效用地再开备,实施流程规范,进度、工期、安全、保密措施健全可行的得13分;组织架构齐全,主要内容基本齐全,部分细节有待完善的得9分;方案内容较为简单,关键保障措施有缺漏的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发试点项目比选文件4质量保证措施根据供应商组织机构、质量保证措施开展评审,重点审查工作台帐建立、工作信息收集反馈机制、质量管理关键点分析及应对举措:组织机构健全,质量保证措施完整详实,关键质量控制点分析到位、应对措施完备的得13分;组织机构齐全,质量保证措施基本完整,关键点分析有一定体现的得9分;措施内容简略,质量管控关键内容缺失较多的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主观分135安全保密措施针对项目数据安全责任制度、应急预案、涉密数据资料保密制度、专人管理制度、安全保密可操作性进行评审:安全保密责任制度明确完整,应急预案完备,涉密数据专人管理,措施可操作性强的得13分;安全保密制度基本齐全,主要内容具备,部分细节不完善的得9分;安全保密内容简略,关键制度或保障措施缺项的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主观分136项目人员1.项目负责人具有土地或测绘或规划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5分;具有土地或测绘或规划类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5分。2.技术负责人具有土地或测绘或规划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5分;具有土地或测绘或规划类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5分。3.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具有土地或测绘或规划类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每1人得3分,本项最高得9分。注: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及供应商为其缴纳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否则不得分。客观分197类似工作业绩供应商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合同签订时间)承担过低效用地再开发、低效用地管理4客观分107类似工作业绩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镇江高新区低效用地再开等项目的业绩合同,每提供一个得2.5分,本项最高得10分。注:提供合同扫描件,否则不得分。发试点项目比选文件8综合实力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有一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2.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以来(证书颁发时间)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获奖证书的,每有一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客观分4
七、评审依据评审的依据为比选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评审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比选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八、成交通知(一)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服务类网上商城公告成交结果。(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人将以短信以及平台系统页面的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
九、关于质疑、询问(一)询问、质疑处理原则。在服务商城实施采购活动中出现询问、质疑等问题,按照谁采购谁负责、谁发起谁举证的原则,由服务商城平台统一受理询问、质疑工作。(二)不涉及交易,相关行为违反服务商城管理规则的,由服务商城平台负责解释处理,并在7日内给予回复。(三)涉及交易,相关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由服务商城平台报送采购人,由采购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处理,并在30日内给予供应商答复,并将答复情况抄告服务商城平台。(四)供应商提出询问质疑时,应当向服务商城平台提交询问质疑书面材料,同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按程序和要求提出询问质疑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供证据材料的,服务商城平台一律不予受理。证据的种类和有效性以相关法律规定为准。
十、签订合同(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按照比选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二)比选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三)成交供应商未按照比选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将承担相关责任。(四)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比选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比选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五)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受到平台相关处罚。3.比选需求
一、项目概况根据2025年9月8日国务院批复通过的《苏南重点城市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提高土地要素配置效率,深化产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以市场化方式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根据镇江市发改委《关于报送〈镇江市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重点任务清单〉细化方案及进展的通知》要求,持续做好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积极探索多种改造模式,大力推动工业用地改造提升。结合镇江高新区实际,组织开展镇江高新区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项目,包括低效用地调查、低效用地认定及上图入库、低效用地再开发行动方案编制等全部内容。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20天内完成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注:请比选供应商按此行业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服务需求1.低效用地调查。以区为单位开展属地范围内低效用地调查,摸清土地利用现状。聚焦城镇建设用地、乡村建设用地、产业用地(特别是开发区目录修订明确的园区范围内的工业用地、采矿用地、物流仓储用地、科技研发用地及包含前述功能的混合用地、合法用地手续的存量用地、历史遗留用地(二调、三调都是建设用地但无合法手续的存量用地))。根据辖区内低效用地调查结果进行低效用地初步筛选。2.低效用地认定及上图入库。根据市级低效用地认定标准,组织开展辖区内低效用地及区块的识别认定。将经区政府审定的低效用地认定成果上报市级审核,针对审核发现的问题进行数据修改、外业核查,调整完善后重新上报。将最终认定的低效数据纳入“苏地慧用”平台监管,结合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施情况,完成2026年度低效用地实施汇总、再开发规划、审查材料等数据的填报。3.低效用地再开发行动方案编制。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发展实际,编制区(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行动方案。
三、服务评价要求1.低效用地调查、低效用地认定及上图入库、低效用地再开发行动方案编制等成果必须符合国家、省低效用地再开发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与实际情况一致。2.低效用地认定成果须经区政府审定后上报市级审核,对审核发现的问题及时完成数据修改、外业核查,调整完善后重新上报;低效用地再开发行动方案须通过主管部门验收。3.成果为电子文件成果,包括数据成果、文档成果等,按要求完成数据汇交和平台数据填报。
四、人员及实施要求1.供应商应根据项目特点配备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