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事故科办公场所租赁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15910002026010003121_001
二、合同名称: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事故科办公场所租赁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1591000202601000312
四、采购项目名称: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事故科办公场所租赁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地址: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联系方式:0635-6100025供应商(乙方):山东汇通工业制造有限公司地址:聊城开发区牡丹江路东首联系方式:1356123898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房屋租赁服务 房屋租赁135.635.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甲方指定地点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10-1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10-09
九、其他补充事宜: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事故科办公场所租赁服务项目合同.pdf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事故科办公场所租赁服务项目合同编号:SDGP3715910002026010003121_001计划编号:37159100012900120260017采购人: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供应商:山东汇通工业制造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无签订时间:二〇二六年一十月一十一日采购人(全称):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供应商(全称):山东汇通工业制造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事故科办公场所租赁服务项目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事故科办公场所租赁服务项目。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3.服务内容和范围:☑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事故科办公场所租赁服务☑☑☑☑☑☑☑☑☑☑☑☑☑☑。
二、服务期限________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_________________。
三、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质量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叁拾伍万陆仟元(¥356,000.00元);2.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费用包含租金、基础维修费(房屋修缮费、公摊费、水电维修费)☑☑☑。
五、项目经理供应商项目经理:☑☑刘景虎☑☑☑。
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356,000.00元;财政专户资金:0元;自筹资金:0元。
七、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方式:□分期支付方式:☑其他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15日内预付合同金额的10%,半年支付至合同价款的50%,服务期结束结清全部款项。成交供应商需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发票,待采购人审批后支付。
八、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财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
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合同条款;(4)服务标准和要求;(5)图纸(如果有);(6)服务费用报价表;(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十、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十
一、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6年10月11日签订。
十
二、签订地点本合同在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签订。
十
三、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
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
五、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机构一份。采购人: (公章)供应商: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签字)住所:聊城开发区牡丹江路东首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 话:0635-6100025电 话:13561238988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工行聊城市中支行账号:账号:1611002119201204050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合同条款第一条合同内容1.1采购人委托供应商实施提供本项服务工作,供应商承诺提供并完成此项服务工作。1.2服务阶段: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1.3服务内容:。具体包括:(一)办公场所基本条件1.面积要求:院落面积:≥2200㎡(院墙内),需满足停放20辆小型汽车。办公用房面积:≥1300㎡(含至少30间办公用房)。地面硬化面积:≥1800㎡。功能分区:需满足事故处理、调解、分析研判、证据保全、询问讯问、档案保存等业务需求,并配备厨房、宿舍、门岗等后勤功能用房。2.地理位置:事故科办公场所应位于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辖区内,具体选址在东二环路以西,光岳路以东,北外环路以南,黄河路以北的区域内(道路名称以最新版高德地图为准)。3.建筑结构:房产为砖混结构,院落方正,场所封闭,要有院墙,地面厚度≥20公分,地面下30公分三七灰土,自然排水性良好。若需改造(如新增隔间、电路扩容),须提交改造方案并经采购人书面同意,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二)配套设施及安全要求1.基础设施:建筑物结构完好,无沉降,管道畅通,防水、保温、隔热达标,地面、墙面、门窗维修养护。电路符合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最新电力施工标准。2.安防与消防:配备24小时监控系统及门禁系统,覆盖院落及办公区。每季度提供消防、电路安全检测报告,确保设施正常运行。3.周边环境:交通便利,停车便捷,适应办公办案需求。(三)服务方案要求维护责任:租赁期间房屋及附属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给水、排水设备系统,通风、空气调节设备,供配电、电气照明、弱电、电梯等设备,防雷装置、消防设备、库房设备、停车库、屋顶防水等)非人为损坏,由供应商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采购人使用不当导致的损坏,由采购人承担维修责任。租赁期间采购人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采购人负责修理和承担费用。租赁期间采购人自行负责办公区内物业管理。合同履行期间,就该房产供应商不得变更所有权人,不得将服务内容转包或分包给第三人。租赁期限届满且不再续租,采购人需将其的所有财物及自置的设备、物品搬离腾空房屋;若因采购人存在暴力拆除、搬迁原因致该房屋主体结构遭受损坏时,采购人需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的损失。1.4续签条款:续签条件:符合聊开财采[2024]4号《聊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聊城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5年版)的通知》要求,若供应商提供服务良好,且无重大投诉或安全事故,可与原供应商续签服务合同,续签合同的服务内容、数量、标准、金额原则上不变。续签程序:供应商需提前1个月提交书面申请,重新提供资质证明并通过采购人内部审批。续签时限:原则上不得超过5年,每年一签。1.4服务的进度安排:/。1.5服务的机构、职责与人员配备安排1.5.1服务机构。供应商按照服务内容和目标要求成立服务机构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5.2职责。服务机构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按照职能要求和目标任务确定工作职责,于项目启动后三日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1.5.3人员。供应商根据部门职能和采购人需要配备有关专业人员。1.6服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工作完成之日止,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同时,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和进展。第二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2.1采购人应向供应商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图纸、信息等,并给予供应商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在适当时候指定一名代表与供应商联系。2.2采购人应为供应商就项目服务推进提供正当工作便利,费用由供应商负担。2.3除了合同第一条所列的技术人员外,供应商还应提供足够数量的称职的技术人员来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供应商应对其所雇的履行合同的技术人员负完全责任并使采购人免受其技术人员因执行合同任务所引起的一切损害。2.4供应商应根据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技术报告及有关资料。2.5供应商为采购人的技术人员前往供应商驻地和考察提供必要的设施和交通便利。2.6供应商对因执行其提供的服务而给采购人工作人员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但这种损害或损失是由于供应商人员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动中的疏忽所造成的。供应商仅对本合同项下的工作负责。2.7供应商对本合同的任何付出和所有责任都限定在供应商因付出专业服务而收到的合同总价之内。第三条服务报酬3.1计取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2本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服务和技术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采购人所发生的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如采购人所要求的服务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范围,双方应协商修改本合同总价,任何修改均需双方书面签署,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3.3服务价款支付:_合同签订后15日内预付合同金额的10%,半年支付至合同价款的50%,服务期结束结清全部款项。成交供应商需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发票,待采购人审批后支付。3.4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采购人将以上述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服务报酬时,供应商按照财务制度提供发票。第四条保密4.1由采购人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供应商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采购人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供应商。4.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采取适当措施对相关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4.3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第五条税费5.1国家根据税法对甲乙双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乙双方各自方负担。第六条保证6.1供应商保证其经验和能力能以令人满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开展服务,其合同项下的服务由胜任的技术人员依据双方接受的标准完成。6.2如果供应商在其控制的范围内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原因向采购人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中的工作范围内的服务不能令人满意,采购人可将不满意之处通知供应商,并给供应商三天的期限改正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