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无

二、合同名称: 石首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及三个办案区升级改造建设

三、项目编号: 421081202604000520

四、项目名称: 石首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及三个办案区升级改造建设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 石首市公安局本级 地 址: 石首市建宁大道588号联系方式:13872205571供应商(乙方):湖北智云通信有限公司地 址: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北京西路309号(华润医药公司院内5栋2楼)联系方式:13277384181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其他信息设备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主要标的数量:1批主要标的单价:548980合同金额: 54.898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2026年10月08日至2026年10月18日;履约地点:石首市公安局采购方式: 询价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10-08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10-08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附件: 合同.pdf合同.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合同书用方,石首市公安局7方,湖北智云通信有限公司签订地:湖北省石首市签订日期:202年0月8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本合同当事人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主要要素:1、卖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买方提供的货物,详见附件。2、合同金额:本合同含税金额为人民币伍拾肆万捌仟玖佰捌拾元整(¥548980.00元整),与交货有关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该合同金额中,买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3、交付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10个日历天内交付。4、交付地点:湖北省荆州市石首市5、交付状态:经验收合格后交付(或安装、调试、试运行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根据货物性质选用)6、质量保证期: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7、付款方式:设备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本项目合同款¥54898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肆万捌仟玖佰捌拾元整)。(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方面的优惠措施,按《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鄂财采发(2024)3号)执行,)8、履约保证金:无9、其它:无

二、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执行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会谈纪要:2.本合同书。3.本项目成交通知书。3.卖方的本项目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4.本项目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中的合同条款。5.本项目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6.其他合同文件(需列明)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按照上述文件次序在先者为准。同一层次合同文件有矛盾的,以时间较后的为准。

三、合同条款:1.质量标准和要求1.1卖方所出售标的物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确定,均有标准的以高(严格)者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1.2卖方所出售的标的物还应符合国家和湖北省之有关规定。1.3如果质量标准不统一的,应以买方所选择的质量标准为依据。2.权利瑕疵担保2.1卖方保证对其出售的标的物享有合法的权利。2.2卖方应保证在其出售的标的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买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不存在会造成买方任何合同外义务的负担。2.3卖方应保证其所出售的标的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2.4如买方使用该标的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3.包装要求3.1卖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3.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4验收4.1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买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之异议应在安装调试后七个工作日内提出。4.2买方收货后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卖方应负责按照买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验收合格后,买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买方在货物送达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验收或不验收超过十五个工作日的,则视为其已验收通过,但对货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之规定。对于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由买方邀请法定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该等验收所需时间不受前述验收期间约定的限制:参加验收的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伴随服务5.1卖方应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应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5.2卖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启动监督:(2)提供货物首次使用耗材及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使用单位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3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中,买方不再另行支付。6.质量保证6.1卖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功能、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6.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根据本合同规定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賠。6.3卖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7.补救措施和索赔7.1买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7.2在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买方提出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卖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买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卖方承担。(2)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买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并退回差价。(3)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七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的新性,件和货物来事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实万货担。同时,走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重新计算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79加里在买有发出索通知后十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按感加果方能在实方索通知后十天内或买方同意证长的期限内,技照上还规定的任何一方法采补救措施,买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头方损失的,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8.履约延误8.1卖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g加天正当中而延交货,买方有权没收卖方提供的服约保证金,间时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公A中方司的到技货和103.Mn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M提方。9.误期赔偿9.1除合同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从货款中和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证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逞期踣信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10.不可抗力10.1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10.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10.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1、履约保证金11.1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卖方应向买方提交一笔合同规定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15日内退还卖方。11.2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或者买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卖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所需的有关费用均由其自行负担。11.3如卖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则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履约保证金不足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仍需承担赔偿责任。12.争端的解决12.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友好协商不成的,也可(请在选择项中打“”)口提请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口向买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13.违约终止合同4专标为面采的任何补救措不受育or大力SgT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摄出终止部分或全部管网土在4招定的或买方同莫长的限期门煲部力m货物。加里走方未能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间又方.L4LNoh8iFaaia.aotaoaaAnsa田责,但是,卖方应维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41taEnAoIATAHRE14破产终止合同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5.合同转让和分包721AH11hysoarR上和分包成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服行的合间X方。16合同生效A1A1Fda.za1阶段等),变更须书面通知对方。17.合同附件17.1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7.2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18、合同修改18.1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四、合同附件:甲本汤南签约各方:(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合同签订地点:10省公安合同签订地点:石省公局2026年10月8日200年明8日附件:序号名称品牌型号规格单位数量足迹采集模块恒销恒锐V3.1套1安检、信息采集部分视音频智能接入网关(支持32路接入)北科软件InnokTS1801套2声纹舱恒泽精密定制套1手写电子签名捺印可信互认终端天地伟业TC-P809Q套16特写摄像机海康戒视DS-2DE2404-DE3C8)套145口交换机海康威视DS-3E0505-S(C)套6云审讯及其件监控POE交换机海康威视DS-3E0610SP-S(B)套3监控NR海康成视DS-8600N-116-V3套2监控硬盘海康成视DSIOOHKAI-79套32施工及辅材国产定制批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