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乡镇政府专职队接处警终端采购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荆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荆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乡镇政府专职队接处警终端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荆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乡镇政府专职队接处警终端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欢项目联系电话:13339730920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荆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采购单位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明珠大道与杨泗路交叉口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付函灵0716-868707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联系人:王欢13339730920代理机构地址: 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太岳路4号办公大楼3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一)采购编号:/(二)项目名称:荆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乡镇政府专职队接处警终端采购项目(三)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421000-2026-01334
二、项目内容(一)项目基本情况:详见附件采购需求(二)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采购需求(三)项目预算:97.02万元,预算控制最高价:97.02万元。
三、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从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13日
四、征求意见的提交方式对采购需求提出相关意见(需说明理由)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在公示期内将相关意见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同时还须将反馈意见的电子文档(word版本)发送至公告指定的电子邮箱(350032463@qq.com),邮件主题注明“(公司名称)关于(项目名称)采购需求反馈意见”,邮件内容应包括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逾期将不再受理。
五、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预算金额:97.02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荆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乡镇政府专职队接处警终端采购项目品目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终端设备/其他终端设备采购单位荆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6年10月09日 21:36开标时间预算金额¥97.02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欢项目联系电话13339730920采购单位荆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采购单位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明珠大道与杨泗路交叉口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付函灵0716-8687072代理机构名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太岳路4号办公大楼3楼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欢13339730920附件:附件1项目采购需求.pdf荆州市政府采购项目项目采购需求2026年10月
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计划备案号:421000-2026-013342.项目编号:/3.项目名称:荆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乡镇政府专职队接处警终端采购项目4.采购方式:询价5.预算金额:97.02万元6.最高限价:97.02万元7.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9.接受联合体报价:否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2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荆财采发〔2022〕199号)、《荆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绿色采购的通知》(荆财采发〔2022〕159号)、《荆州市财政局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荆财采发〔2024〕244号)、《荆州市财政局关于实行政府采购“承诺+信用管理”准入管理的通知》(荆财采发〔2024〕271号)等文件。6.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项目采购需求(一)采购清单序号采购标的名称数量单位所属行业要求/备注1智能指挥调度终端33台工业核心产品2智能接处警系统软件授权33台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安装调试33台/(二)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荆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乡镇政府专职队接处警终端采购项目2.采购单位:荆州市消防救援支队3.采购标的用于实现乡镇专职队与支队接处警系统互联互通,完成警情通知、警情查阅、处置指令接收、值班动态管理、数据管理等业务功能,提升乡镇专职消防队伍接警响应、现场处置能力。(三)执行的相关标准、规范采购内容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包括但不限于消防信息化建设相关技术规范;国家现行网络安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相关规范;设备产品出厂执行的原厂技术标准;采购文件、投标文件、项目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四)技术要求序号名称技术指标单位数量备注1★智能指挥调度终端1.四核高性能处理器;2GBLPDDR3内存,8GBeMMC存储;2.有线:RJ45以太网接口;2.无线:WIFIIEEE802.11b/g/n2.4G、移动4G;Bluetooth4.2协议,支持BLE(低功耗蓝牙);3.标准HDMI,支持1920*1080@60Hz分辨率;5.2个USB2.0接口,4个航空空插口;6.500w高清前置摄像头;7.1920*1080高清触摸电容屏;8.2*10w大功率外放音响;高亮LED灯带。台332★智能接处警系统软件授权内置智能接处警系统软件授权,与支队接处警系统互联互通,包含警情通知、警情查阅、处置指令、值班动态、数据管理等功能。台333安装调试上门安装调试费用台33配套服务说明:以上技术要求中标注“★”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须作出无偏离响应,并提供承诺函承诺供货产品与响应参数一致,否则响应无效。所有响应内容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虚假响应,直接取消响应资格并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记入失信记录。(五)商务要求一)交付时间、地点1.交付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荆州市内各乡镇政府专职队点位。二)包装和运输1.所有硬件设备采用原厂标准包装,包装具备防潮、防震、防碰撞保护措施,满足长途运输及现场搬运要求。2.货物运输、装卸工作由成交供应商全权负责,运输途中产生的损坏、丢失风险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三)付款条件合同签订生效后,预付40%合同款,经采购人组织验收合格,成交供应商提交全额增值税发票及全套验收资料后,支付剩余合同款项。四)报价要求1.本项目报价为全包含税价,包含货物、软件、运输、辅材、安装调试、培训、质保维保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最高限价,否则响应无效。五)售后服务1.质保期限:智能指挥调度终端、智能接处警系统软件授权质保期3年,自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安装调试为一次性实施服务,不单独计质保期。2.维保服务:质保期内提供7×24小时原厂维保服务;当软硬件发生故障时,提供快速维修或更换服务。接到故障报修后1小时响应,4小时到达现场处置。质保期内维修、更换零部件、上门服务均不收取任何费用。3.知识产权:成交供应商保证本项目硬件、软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如发生知识产权纠纷,全部法律责任与经济赔偿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六)其他商务要求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违法分包。2.项目验收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全套交付资料:产品合格证、原厂说明书、软件授权证明、实施文档、培训记录等纸质及电子版资料。3.成交供应商须自行考虑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人员、设备保险,项目实施期间发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全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1.验收依据:本采购需求、响应文件、项目合同、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规范。2.验收前提:全部设备供货到位、软件授权部署完成、安装调试完毕、联调测试正常、现场培训完成,资料齐全。3.验收内容(1)货物验收:核对设备型号、数量、外观、合格证,硬件接口、各项硬件指标逐项核验;(2)软件验收:核验软件授权有效性,逐项测试警情通知、警情查阅、处置指令、值班动态、数据管理功能,验证与支队接处警系统互联互通;(3)安装调试验收:检查现场安装施工质量、网络连通、音视频、外设全部功能正常;(4)资料验收:核查项目全套交付资料完整、有效。4.验收流程成交供应商完成全部工作后,向采购人提交验收申请,采购人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签署项目验收报告;验收不合格,成交供应商须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免费整改、更换,直至验收合格,期间产生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造成工期延误的按合同承担违约责任。5.质保验收:质保期内按售后服务条款持续履约,质保期满完成质保履约验收。第二章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荆财采发〔2022〕199号)、《荆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绿色采购的通知》(荆财采发〔2022〕159号)、《荆州市财政局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荆财采发〔2024〕244号)、《荆州市财政局关于实行政府采购“承诺+信用管理”准入管理的通知》(荆财采发〔2024〕271号)等文件。6.特定资格要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