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和康县][竞争性磋商][材料设备]和康县“豫和一家亲”交往交流交融活动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KXXCB-2026-001-002号

二、项目名称:和康县“豫和一家亲”交往交流交融活动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1新疆丝路昆仑演艺文化有限公司新疆和田县百和镇科创大厦八楼报价:558000(元)91.0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1和康县“豫和一家亲”交往交流交融活动项目(二次)和康县“豫和一家亲”交往交流交融活动项目(二次)遴选12户60人(含工作人员)“最美护边户”赴河南开展深度交流;(详见采购需求)遴选12户60人(含工作人员)“最美护边户”赴河南开展深度交流;(详见采购需求)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全部交流学习完成(具体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许倩(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曹波,刘忠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2015]299号文作为协商价格的基础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37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中共和康县委员会宣传部地 址:新疆和田地区和康县联系方式:1369932255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新疆天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和康县昆岭镇琅玕村新建酒店B207室 联系方式:0903-2033044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柯电 话:0903-2033044附件信息:中小企业声明函410.9K

九、中小企业声明函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中共和康县委员会宣传部(单位名称)的和康县“豫和一家亲”交往交流交融活动项目(二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和康县“豫和一家亲”交往交流交融活动项目(二次)(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新疆丝路昆仑演艺文化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0人,营业收入为1327.41万元,资产总额为1112.73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新疆丝路昆仑演艺文化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10月9日2、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是)我公司不属于监狱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是)我公司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节能、环保产品证明(如有)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