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皮山县][公开招标][材料设备]和田地区皮山县乡镇生态公墓建设项目(购置特种专业技术车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PSXZC2026-072号

二、项目名称:和田地区皮山县乡镇生态公墓建设项目(购置特种专业技术车辆)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1皮山县鑫隆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新疆和田地区皮山县安徽大道南五街单身公寓2栋楼1层15号办公室报价:2880000(元)90.8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1和田地区皮山县乡镇生态公墓建设项目(购置特种专业技术车辆)燃油车猎豹XL5040XBYDT652280002和田地区皮山县乡镇生态公墓建设项目(购置特种专业技术车辆)纯电车猎豹XL5031XBYBEV5348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祝静,黄群,高自威,李文贵,黄桂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568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皮山县民政局地 址:皮山县民政局联系方式:0903-642247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新疆豫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和田市平安南路库木巴格小学北100米联系方式:0903-251840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先生电 话:0903-2518400附件信息:和田地区皮山县乡镇生态公墓建设项目(购置特种专业技术车辆)招标文件.pdf5.3M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和田地区皮山县乡镇生态公墓建设项目(购置特种专业技术车辆)项目编号:PSXZC2026-072号采购人:皮山县民政局采购代理机构:新疆豫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9月第一章招标公告和田地区皮山县乡镇生态公墓建设项目(购置特种专业技术车辆)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和田地区皮山县乡镇生态公墓建设项目(购置特种专业技术车辆)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09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PSXZC2026-072号项目名称:和田地区皮山县乡镇生态公墓建设项目(购置特种专业技术车辆)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3040000.00元最高限价:3040000.00元资金来源:政府债券资金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购置殡葬专用车10辆。(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约期限:30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段时间内连续三个月(2026年6-8月)的完税证明或依法报税资料(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按实际情况发生提供,成立时间超过3个月的零申报的需提供依法报税资料);提供近段时间内法人(指本单位)连续三个月(2026年6-8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赋码的审计报告(2026年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的情况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制度需单独提供);(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近三年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取消投标资格。(7)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8)投标保证金或电子保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口本项目专门面向口中小口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口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2.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执行;(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8)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址、售价1、获取时间:2026年9月15日至2026年9月21日2、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3、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09日11:0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投标人应于2026年10月09日11:00分(北京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新疆政府采购平台。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新疆政府采购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投标文件。开标时间:2026年10月09日11: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4、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特别强调: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2、接受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皮山县民政局地址:皮山县联系人:艾先生联系方式:0903-642247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豫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和田市平安南路库木巴格小学北100米联系人:王先生联系方式:19351139552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皮山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903-6422575特别提醒:1、投标保证金由供应商公户汇出(投标保证金需一笔汇出,分笔汇出银行系统将不予统计),且不得以分公司的名义转账,投标保证金需在2026年10月09日11:00(北京时间)前到账,超过时间则不予认可。投标单位须在汇款单备注栏标明:XXX项目xXX包段(标段)或采购项目编号。该项目不换取保证金收据,由银行出具投标企业保证金缴纳情况。晚于规定时间缴纳保证金的企业一切责任将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仔细阅读,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质疑,供应商应在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出,按招标文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