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刘庄镇省级制种田设施设备维护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09 17:57 信息来源:江苏 省份:江苏省 2026年刘庄镇省级制种田设施设备维护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刘庄镇省级制种田设施设备维护提升项目已由盐城市大丰区农业农村局以大农发【2026】5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盐城市大丰区刘庄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6年刘庄镇省级制种田设施设备维护提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刘庄镇民主村、良好村 2.2 项目概况:2026年刘庄镇省级制种田设施设备维护提升项目,总投资约503.08万元。具体范围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总工期:90日历天。具体日期以开工通知为准,其中土地平整须在2026年11月12日前完成。 注:投标人投标时在系统中“工期”统一填写“9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注:投标人投标时在系统中“质量标准”统一填写“合格”。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主要为2026年刘庄镇省级制种田设施设备维护提升项目的施工,共分为1个标段,具体施工内容如下:土地平整、灌溉和排水、田间道路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合同估算价约503.08万元。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保留适当调整的权利。 2.6 项目编号:E320904000200016100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起,上述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处于合格状态。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和破产等状态,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 (5)项目经理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有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水利部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 类)。如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以一级建造师参与投标的,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项目负责人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③担任其它企业法定代表人(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2)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以苏水基〔2016〕17号文规定为准); 投标人投标时应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出具时间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后即视为有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不得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②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时,应满足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招标文件审查等有关事项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水基〔2016〕17号),项目负责人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时,投标人投标时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提供从2026年5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6)技术负责人要求:/ (7)其他人员要求:项目部其他组成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须按相关规范要求和工程实际需要配齐配足【包括:质检员、施工员、材料员和资料员具有水利工程类相应岗位合格证书,安全员具有水利部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类)】,项目部组成人员不得兼任,中标后须提供相关人员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等相关资料。 (8)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 / 。 (9)信用等级要求:/ 。 (10)施工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11)其他要求: 在合同执行期间,承包人在本项目签订合同时所确认的项目部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除不可抗力外,原则上不得更换;确需更换的,须经项目乡镇书面同意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更换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资质和业绩不得低于被更换人员,并按照合同约定接受项目乡镇相应处罚。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员、质检员、安 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应常驻施工现场,每月出勤天数原则上不得少于22天(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得同时缺勤),上述人员考勤要求详见施工合同。 承包人须按资质和工程质量管理要求,招录施工人员,并组织培训,达到施工要求,签订劳务合同或劳动合同。 项目部建设符合信息化管理条件,配备视频会议系统。鼓励推行人员生物识别考勤系统(如智能刷脸系统),实现人员到岗情况的实时动态管理。项目乡镇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人员到岗情况进行核查,对发现人员未按要求到岗履职的,依据合同约定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项目乡镇可依法解除施工合同并追究相应责任。 本项目严禁违法转包。 (12)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大丰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②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③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④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⑤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1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将依法追偿。 (13)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 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4楼大厅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4.1.2 登录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 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注:(1)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https://ycggzy.jszwfw.gov.cn/gb-web/#/login(注:此系统为新系统,需要重新注册主体库新信息与下载新驱动,具体可以参考交易系统界面操作手册);(2)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为GEB8 下载网址为:https://ycggzy.jszwfw.gov.cn/downloadcenter?secondId=43&secondCode=downCenter选择盐城);(3)“盐城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 https://ycggzy.jszwfw.gov.cn//open/#/login;(4)使用互联互通小助手CA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国信CA 盐城专线: 02589631967 CFCA盐城专线:18061882568;(5)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张磊磊15396887667、樊红丽15665152340 、薛工13338617805 或蔡工15358238096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3日09时00分。投标人需在此时间前在网上完成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网上上传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及召开标前会,由投标人自行踏勘,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2 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 评标办法 ” 7.3 最高投标限价:503.077444万元。 7.4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1. 招标人评标准备工作 评标委员会评标前,招标人组织进行评标准备工作,评标准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准备工作组负责。 (1)评标准备工作组:评标准备工作组由招标人和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组成。 (2)评标准备工作开展时间:招标人将在开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评审前完成评标准备工作。招标人根据评标准备工作量大小,及时完成评标准备工作并适时组织评标委员会评标。 (3)评标准备工作内容:评标准备工作包括投标人资格审查、投标报价审查和其他方面审查三方面内容。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保证金缴纳情况、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评标准备阶段发现投标人有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通知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