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云]英吉沙县特色畜禽品种资源引进及保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英吉沙县特色畜禽品种资源引进及保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20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XD(CS)-2026-016 项目名称:英吉沙县特色畜禽品种资源引进及保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289604.03 最高限价(元):2289604.03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英吉沙县特色畜禽品种资源引进及保护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289604.03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新建孵化区199.95平方米、育雏舍617.75平方米、69.5平方米设备用房,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完成图纸与清单中全部施工内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总工期60(日历天),计划2026年10月26日开工,2026年12月24日竣工(具体以签订合同时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2】19 号)中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0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10月20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可 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 ”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 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 复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喀什办理地点喀什东城喀什市行政审批局一楼企业服务专区数字证书窗口,联系电话15001465669)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应在开启响应文件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 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 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5.供应商在开启响应文件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启响应文件时解锁。6.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时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开启响应文件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7.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审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 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 ”—“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 ”—“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 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 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网超供应商服务二十群: 35547618(如已加入1-19群, 无需重复加入),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新疆喀什地区英吉沙县英吉沙镇人民政府地 址:英吉沙镇人民政府联系方式:1327901787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新疆翔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喀什市永昌大厦908联系方式:1939051455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董忠鑫电 话:19390514552附件信息:定招标文件-英吉沙县特色畜禽品种资源引进及保护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2)(1).docx428.8K清单+图纸.zip9.3M英吉沙县特色畜禽品种资源引进及保护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XJXD(CS)-2026-016招标人:英吉沙县英吉沙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新疆翔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喀什市永昌大厦9楼联系人:董忠鑫联系电话:193905145522026年09月目录第1章供应商须知4一总则4二磋商文件5三响应文件的编制6四响应文件的递交9五磋商开启及评审10六确定成交15第2章响应文件格式25第一部分磋商报价表及资格证明文件....................25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33第3章磋商邀请50第4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54第5章服务需求60第6章评审方法和标准61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75英吉沙县特色畜禽品种资源引进及保护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XJXD(CS)-2026-016第一册第1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1.3.4符合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1.3.5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其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1.4如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磋商,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磋商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磋商。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磋商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磋商,共同磋商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磋商协议磋商总金额的比例。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否则相关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1.4.8对联合体磋商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1.7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或给予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的任何有价值物品或服务。一经发现,其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预算金额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3供应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其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3.磋商费用不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