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计算机教室设备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14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03032026ATP00031 项目名称:计算机教室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529000 最高限价(元):529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计算机教室设备采购数量:预算金额(元):529000单位:简要规格描述:本项目为阳泉市第十五中学校计算机教室设备采购,主要用于满足学校日常信息技术教学、在线考试、互动教学等需求。采购内容需要装配两个计算机教室,包括学生计算机98台、教师教学计算机2台、管理同传还原软件100点、电子教学管理软件100点、网络交换设备6台、交互式教学一体机2台、音响设备2套、学生电脑桌49张、凳子98条、教师多媒体主控讲台2套、安装调试服务2项以及相应的培训及售后服务。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设备的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09日至2026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4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10月14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阳泉市矿区阳泉市矿区中国纳谷西侧二层(带身份证、CA证书)矿区采购中心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代理费支付方式:无需代理费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阳泉市第十五中学校 地 址:阳泉市第十五中学校 联系方式:0353-40115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阳泉市矿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阳泉市矿区政务服务中心(农行2层) 联系方式:0353-56083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彤彤 电 话:0353-5608353附件信息:计算机教室设备采购采购文件.docx172.7K谈判文件项目编号:1403032026ATP00031项目名称:计算机教室设备采购阳泉市矿区政府采购中心目录第一部分谈判邀请1第二部分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第三部分谈判供应商须知7
一、总则7
二、谈判文件9
三、响应文件10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1
五、谈判采购程序12
六、签订合同16
七、服务费17
八、保密和披露17
九、询问和质疑17第四部分采购需求20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评定成交标准21第六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26第七部分合同草案30第一部分谈判邀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阳泉市矿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采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对下述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403032026ATP000312.项目名称:计算机教室设备采购3.预算金额:标项预算金额(元):5290004.采购需求:具体以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为准,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可投报全部,也可投报一包或多包。
二、响应方式及谈判方式1.响应方式:本项目无需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采用网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2.谈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谈判的方式进行,依据上传至系统的响应文件进行谈判,因不可抗因素导致业务执行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集采机构将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进行谈判。系统不能及时恢复正常时,集采机构将封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或重新进行谈判。
三、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解密时间及开启时间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0月09日至2026年10月13日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4日09时30分响应文件解密时间:2026年10月14日09时30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10-1409:30
四、基本信息采购人基本信息单位名称:阳泉市第十五中学校地址:阳泉市第十五中学校项目联系人:王校长联系电话:0353-4011582集采机构基本信息单位名称:阳泉市矿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阳泉市矿区政务服务中心(农行2层)联系人:宋彤彤联系电话:0353-5608353保证金账户基本信息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电话:95763注:本谈判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第二部分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谈判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本包是否接受联合体:否3.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4.本项目是否允许再分包:否5.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否其中,小微企业的价格折扣比例:15%6.优先采购绿色产品价格扣除比例:6%7.本项目是否属于绿色数据中心项目:否2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1.谈判供应商代表的证明(格式见第七部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谈判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自然人参加谈判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2.响应函(格式见第七部分)3.以下内容仅需提供《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一份即可(格式见第七部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如涉及)按照本部分序号1“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5.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保证金的缴纳情况要求提交保证金的项目,谈判供应商需要提供:1、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需提交保证金缴纳回单或回执扫描件;(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以集采机构财务部门出具的最终入账信息为准)2、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的,谈判供应商自行在线办理;“政采云”系统投标时提供电子保函缴纳成功截图;3、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形式的,需提交集采机构财务部门加盖“投标保证金业务专用章”的回执单扫描件。不要求提交保证金的项目:不审核此项内容,谈判供应商不需提供证明材料。6.本项目若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说明:本项目将根据谈判供应商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见第五部分。3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1.开标报价一览表2.对采购需求的响应内容对项目商务部分内容进行响应;对项目政策性及强制性要求进行响应;对项目服务类要求进行响应;对项目技术要求加‘★’内容进行响应(需提供证明材料);(以本采购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要求自行响应)3.谈判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文件说明:涉及相关格式要求的内容见本文件第七部分。4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5响应有效期90日历天(自响应文件上传截至之日起计算)6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1.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涉及执行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的要求:(1)本文件列明的强制采购绿色产品标的物,谈判供应商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强制节能产品,同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如实填写《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七部分);不接受非强制采购产品。(2)本文件列明的优先采购的绿色产品标的物,谈判供应商可以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也可投报清单以外的产品。(3)当谈判供应商所报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的绿色产品时,享受该项产品的价格折扣政策优惠。谈判供应商应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如实填写《政府采购绿色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七部分),符合价格扣除优惠措施的,将根据谈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及证明材料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扣除(具体比例详见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一项)。(4)对中小微企业等主体,严格落实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同时享受绿色采购政策的价格扣除等评审优惠措施,分别计算、叠加执行,叠加计算方式以财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为准。3.涉及绿色数据中心建设的要求:若本项目属于数据中心建设项目时,采购人应按照《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有关要求实施相关采购活动。采购数据中心的相关设备、运维服务应当有利于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应全部达到绿色数据中心要求。供应商则需如实填写《符合绿色数据中心建设要求承诺书》,格式见第七部分。4.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涉及计算机产品或硬件产品内预装软件的,谈判供应商须填写《正版软件承诺》(格式见第七部分)。5.涉及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要求:报价货物中如含有工信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中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须提供提供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具备资格的机构是指列入《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的机构)。详情参加国务院2023年第1号《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6.涉及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谈判的要求:(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2)小型、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所报货物的价格折扣。(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 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其中联合体中小微企业需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5)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其中小微企业必须明确,且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6)通过享受扶持政策、价格折扣并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7)若谈判小组在谈判过程过程中发现有谈判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可将有关上报省级财政部门,经财政部门核实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若谈判供应商发现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可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流程提出相关质疑材料,若质疑成立,集采机构将上报省级财政部门,经财政部门核实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7.涉及残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