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宽甸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灌水镇)劳务合作工程(第二标段东岔村)招标公告(二次).pdf宽甸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灌水镇)劳务合作工程(第二标段东岔村)招标公告(二次)(招标编号:KDHQ2026033)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本宽甸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灌水镇)劳务合作工程-东岔村招标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03.598473万元,招标人为辽宁省泰利安水利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详见招标公告附件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宽甸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灌水镇)劳务合作工程(第二标段东岔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宽甸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灌水镇)劳务合作工程(第二标段东岔村))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0日08时00分到2026年10月16日16时30分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09时00分递交方式:宽甸县宽甸镇新兴西街政府住宅楼1、2层113铺(辽宁虹桥)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10月30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宽甸县宽甸镇新兴西街政府住宅楼1、2层113铺(辽宁虹桥)

七、其他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宽甸汇鑫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招标人:辽宁省泰利安水利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辽宁省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宽甸镇府前东街联系人:丁先生电话:15604953876电子邮件:kdcjjt@163.com招标代理机构:辽宁虹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宽甸满族自治县宽甸镇新兴西街政府住宅楼1、2层113铺(辽宁虹桥)联系人:张丽莹电话:0415-5836188电子邮件:lnhqzbdl@qq.com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宽甸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灌水镇)劳务合作工程(第二标段东岔村)招标公告(二次)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宽甸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灌水镇)劳务合作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编号:KDHQ2026033,项目招标人为辽宁省泰利安水利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原划分为7个标段,原招标中第1、3、4、5、6、7标段已完成招标并确定中标人,仅第二标段(东岔村)流标,现仅对第二标段(东岔村)组织二次公开招标,其余标段招标结果继续有效。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宽甸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灌水镇)劳务合作工程(第二标段东岔村)建设地点:宽甸满族自治县灌水镇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完成项目范围内固滨笼、混凝土道路、矩形槽、板涵、方涵、管涵、过水路面施工等全部劳务作业。(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标段预算金额(元):2035984.73标段最高限价(元):2035984.73投标保证金(元):20000.00本标段对工程量清单内各分项工程设置分项单价最高限价。投标人所填报的各分项单价均不得超过对应分项单价最高限价,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本标段总最高限价;任一分项填报单价超出对应分项单价最高限价或投标总报价超出标段最高限价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规范、设计及技术交底要求,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招标范围:本次仅招标第二标段(东岔村);是否兼投:是;是否兼中:否。(凡已在本项目其他任意标段确定为已中标(含未签订合同)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二标段重新招标投标。若上述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直接作否决投标处理,不进入后续评审流程)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7年05月01日竣工(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本项目不接受个人、个体工商户投标,不允许个人、个体工商户承接本劳务分包项目。2.具备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状态正常,不存在暂扣、吊销等异常情形。3.拟派本项目专职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证书状态正常,不在暂扣、吊销、注销、失效等异常情形状态。4.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破产清算等不良状况。投标人可提供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6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格式自拟)。5.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6.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7.信誉与违法记录:(1)投标人目前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接管、冻结、破产等不良经营状态(书面承诺,格式自拟);(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查询截图);(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承诺,格式自拟);(4)近3年内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行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5)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书面承诺,格式自拟)。8.利害关系回避: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在纸质投标文件中出具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经查实存在关联投标的,全部相关投标无效。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16日,每天8: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宽甸县宽甸镇新兴西街政府住宅楼1、2层113铺(辽宁虹桥)方式:现场领取售价:500元(人民币)/份/每标段,售后不退投标人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有效材料:1.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详见公告附件);以上资料需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宽甸县宽甸镇新兴西街政府住宅楼1、2层113铺(辽宁虹桥)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公司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

七、质疑与投诉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应知权益受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2.质疑须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质疑函,不接受匿名、口头、电子形式质疑。3.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4.供应商对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代理机构未按期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辽宁省泰利安水利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提出书面异议复核申请。5.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重复、分次提出的不予受理。

八、其他事宜本项目原划分7个标段,其余标段招标已结束,本次仅针对二标段流标后重新招标工作,招标工作执行以下专项规则,其余标段不再开展招标评审工作,具体规则如下:1、兼投不兼中原则凡已在本项目其他任意标段确定为已中标(含未签订合同)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二标段重新招标投标。若上述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直接作否决投标处理,不进入后续评审流程。2、有效竞争及否决投标规则评标委员会在剔除上述已被其他标段锁定中标资格的投标人、以及废标投标人后,本标段剩余的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的,判定本标段缺乏有效竞争,应当否决本标段全部投标,本次二标段重新招标失败。

九、联系方式监督部门:宽甸汇鑫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孙先生地址:辽宁省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二高中对面电话:0415-5578097招标人:辽宁省泰利安水利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辽宁省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宽甸镇府前东街邮政编码:118200联系人:丁先生电话:15604953876招标代理机构:辽宁虹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宽甸县宽甸镇新兴西街政府住宅楼1、2层113铺邮政编码:118200联系人:张女士电话:0415-5836188电子邮件:lnhqzbdl@qq.com辽宁虹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6年10月09日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满。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