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7年度如皋校区保安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7年度如皋校区保安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 内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0月3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7年度如皋校区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3.预算金额: 人民币 72万元/年 。 4.最高限价: 人民币 72万元/年,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5.项目需求: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6.合同履行期限: 1年,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服务期内甲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乙方投标文件的响应及甲方的管理规范和相关制度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甲方可以与乙方续签合同,每次续签合同期为一年,最多不超过两次;考核不合格,甲方可以重新组织招标采购。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管理部门所属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备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本项目的特 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资格证书。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诚信承诺书(格式参见第八章);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八章中的 “资格审查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16日 2.地点: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 3.方式:自行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 30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逾时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2.地点:南通市南大街129号兴胜大厦5楼南通新江海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 投标保证金:免收 2. 项目开标活动模式: 现场模式 3. 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4. 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采购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人或项目联系人提出。 5. 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育贤路 2号 联系人: 姜老师 联系方式: 18061805928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通新江海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通市南大街 129号兴胜大厦5楼 联系人 : 于文艳 电 话: 0513-85798501.180128803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文艳 电话: 0513-85798501.18012880301 招标文件-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7年度如皋校区保安服务采购项目.docx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7年度如皋校区保安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资格后审)采购人: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代理机构:南通新江海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二六年十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项目需求第四章评审方法和程序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合同授予第七章质疑与投诉第八章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7年度如皋校区保安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0月3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1、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7年度如皋校区保安服务采购项目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3.预算金额:人民币72万元/年。4.最高限价:人民币72万元/年,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作无效投标处理。5.项目需求: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6.合同履行期限:1年,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服务期内甲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乙方投标文件的响应及甲方的管理规范和相关制度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甲方可以与乙方续签合同,每次续签合同期为一年,最多不超过两次;考核不合格,甲方可以重新组织招标采购。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管理部门所属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备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资格证书。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诚信承诺书(格式参见第八章);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八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16日2.地点: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3.方式:自行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逾时拒绝接收投标文件。2.地点:南通市南大街129号兴胜大厦5楼南通新江海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免收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现场模式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采购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人或项目联系人提出。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地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育贤路2号联系人:姜老师联系方式:18061805928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南通新江海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市南大街129号兴胜大厦5楼联系人:于文艳电话:0513-85798501.1801288030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于文艳电话:0513-85798501.1801288030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采购人组织的本次公开招标活动。2.公开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3.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4.投标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如内容或页码短缺、资格要求和技术参数出现倾向性或排他性等表述的,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提出询问或以书面实名制形式提出质疑;未提出询问、质疑或是未在规定期间内提出询问、质疑的,视作投标人接受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投标人不得在招标活动期间及招标结束后针对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提出质疑、投诉。非书面形式的不作为日后质疑提出的依据。5.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被拒绝参与投标。
二、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澄清、修改、答疑1.采购人有权对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补充公告的形式发布,且以在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3.采购人对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4.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到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发布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公告,不足1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5.除非采购人以书面的形式对招标文件作出澄清、修改及补充,投标人对涉及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所造成的结果,均由投标人自负。6.采购人视情组织答疑会。如有产生答疑且对招标文件内容有修改,采购人将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以补充通知(公告)的方式发出。
三、投标项目涉及到的现场勘查1.招标文件所提供的项目相关数据仅做参考,根据自身需要,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递交之日前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查,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勘查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2.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并认为能使投标人可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3.投标人应认真踏勘现场。在现场勘查时,熟悉现场及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的直接资料。投标人投标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4.投标人不得因勘查现场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勘查现场的责任和风险。4、投标文件的组成及装订1.投标文件由纸质和电子投标文件组成,纸质投标文件由:①资格审查文件、②商务技术标、③价格标共三部分组成;电子投标文件为盖章版纸质投标文件PDF扫描件。2.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写纸质投标文件,并牢固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改错漏处,须经签署投标文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