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JSZC-320925-FW2026-02090

二、合同名称:建湖开发区市政雨水管网改造工程QV检测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0925-FW2026-02090

四、项目名称:建湖开发区市政雨水管网改造工程QV检测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江苏建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联系方式:19951521878供应商(乙方): 盐城市天恒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18252218507

六、合同主体信息1.主要标的信息:项目名称:建湖开发区市政雨水管网改造工程QV检测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925-FW2026-02090比选方式: 公开比选服务品目: 工程管理服务/其他工程管理服务项目预算: ¥23400.0项目地点: 开发区永兴路6号采购单位: 江苏建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联系人姓名: 徐先生联系电话: 19951521878固定电话: 2.合同金额: 9360.03.履行时间(期限): 60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9-17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10-09 11:06合同-Qv检测.pdf建湖开发区市政雨水管网改造工程QV检测项目合同书二0二六年九月合同主要条款招标单位(全称):江苏建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中标单位(全称):盐城市天恒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建湖开发区市政雨水管网改造工程QV检测项目相关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标的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大写)玖仟叁佰陆拾元整(小写)¥9360.00元即中标价,投标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有招标内容所需的检测费、劳务费、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不可预见费等一切费用,除中标价外,招标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履约保证金:乙方在签订合同时,须向甲方交纳项目中标价5%的履约保证金(¥468.00元),于服务结束后退还。履约保证金形式: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二、服务内容建湖开发区市政雨水管网改造工程QV检测项目等第三方检测服务。

三、工期和付款方式1、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完成全部检测工作结束。2、付款方式:服务完成提交检测成果后一次性付消,支付时需提供正式发票。

四、甲方的责任:1、按合同的约定负责承担并支付给乙方本项目所有相关费用:2、安排专人为乙方进行协调、联系,为乙方创造工作环境,帮助乙方工作队伍进入现场工作;3、负责本项目的管理及对乙方服务进行评价等;4、对工作过程、结果进行监督,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考核;5、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答复的重大问题,作出书面决定;6、有权对乙方派出的机构与人员组织提出要求,对不称职的、严重失职的人员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五、乙方承担的工作及责任1、乙方负责按照本邀标文件、投标文件和甲方的要求开展相关服务;2、甲方根据工程需要,有权要求乙方对工程量清单中以外的检测项目、频率、内容和方法进行增加或调整:乙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应无条件服从甲方对工作计划的调整,以及对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等提出的有关要求;3、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进场指令后,2小时内到达指定位置并做好开展相关工作的一切准备工作。4、乙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投入的人员和检测设备必须与投标文件所列一致,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更换,确保检测内容和频率,保证检测数据科学、公正、真实。5、在合同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人员。6、如甲方认为乙方人员不称职,书面通知乙方后,乙方必须及时调换人员直至甲方满意为止;7、乙方应对全部的现场检测作业和方法的适用性、可靠性和安全性负责;对其所有人员工作中的失误、疏忽、玩忽职守承担全部责任。8、乙方使用的仪器、设备等应符合现行规范、现场检测及合同的要求;如甲方认为检测现场的仪器设备和办公用品不能满足现场检测工作需要,则乙方必须及时更换或增加仪器设备和办公用品直至甲方满意为止。9、乙方应自行承担检测工作的一切有关费用,包括整个检测期间的设备调动、维修及食宿、交通、通讯、差旅费等费用;10、乙方应做好质量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工作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应按期、按质、按量地完成委托的各项工作内容;11、若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人员伤亡或财产的损失,或者造成第三方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保障甲方免于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害和损失。乙方应确保安全生产,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害和损失。12、乙方应自觉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妥善处理好与其他工程的关系,不得损坏或污染已完成的其它工程设施,若有损坏或污染应负责清洁、赔偿或修复;13、为了履行检测服务,乙方应指定一名授权代表与甲方的指定人员建立工作联系:14、在合同有效期间或合同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泄露与本项目、本工程、本合同有关的保密资料。15、乙方如需查阅本工程的有关设计文件、技术资料等,应征得甲方同意;16、乙方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获得甲方等相关单位必要的帮助与配合;

六、安全措施1、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落实安全生产的保障措施,严格按照安全标准检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检测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管理:健全组织制度,指定主要负责人负责安全工作,确保作业人员和车辆、设备的安全。乙方在检测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交通、生产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以及与其他第三方发生的任何纠纷或事故,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2、在现场工作时,乙方应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甲方及有关单位安全保卫制度,并对其人员的安全负责,乙方应对由于自己或其代理人的过错包括侵犯版权或发明权而给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在作业现场,乙方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应保障甲方免于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诉讼、争执、索赔、罚款。

七、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应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八、违约终止合同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向使用方经办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也不得向使用方提供任何水货、假货、伪劣产品,一经查实,甲方可立即全面终止合同的执行,同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九、其他1、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贰D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9月7日签订日期:2026F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