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一、合同编号HT-2026-04850793

二、合同名称中山市公安局五桂山分局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定制化服务)电子卖场合同

三、项目编号DDYJ-2026-1921917

四、项目名称中山市公安局五桂山分局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定制化服务)定点采购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中山市公安局五桂山分局地址:广东省_中山市_五桂山街道商业街80号五桂山公安分局大楼联系方式:0760-23186546供应商(乙方): 中山市越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六和社区江陵西路2号3幢2层201室A015联系方式:18676433008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1视频会议会议室终端1(套)53,000.0053,000.00合同金额: 53,000.00元,大写金额:伍万叁仟元整履约期限:2026年10月09日至2028年10月09日履约地点:五桂山街道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10月0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10月0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合同附件: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中山市公安局五桂山分局2026年10月09日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中山市公安局五桂山分局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定点采购合同合同名称:中山市公安局五桂山分局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定制化服务)电子卖场合同合同编号:HT-2026-04850793甲方:中山市公安局五桂山分局乙方:中山市越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合同金额(元):53000.00人民币大写:伍万叁仟元整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服务内容:品目名称需求描述采购数量量单位计单价其它服务内容金额(元)A02080803视频会议会议室终端一台嵌入式硬件一体化结构、国产嵌入式操作系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器件均实现国产化。采用1080P60CMOS传感器,高色彩还原,可实现超高分辨率的广播级图像质量:极致流畅超清视频,体验全链路1080P60,会场图像和内容共享双路1080P60硬编解码能力。会议速率支持128Kbps-8Mbps。支持ITU-TH.323和IETFSIP通信标准。支持H.263、H.264、H264HighProfile、MPEG4等视频编解码协议。支持G.711、G.722、G.728、G.722.1AnnexC、G.719、MPEG4-AACLC/LD等音频协议,可达到20KHz以上的宽频效果。支持H.239标准双流协议。内置高清PTZ摄像机,支持不小于72°水平广角视野,水平转动角度不小于±100°垂直不小于±30°除内置摄像机外,还需独立提供视频输入、视频输出接口、1路10/100M以太网接口,输入接口1xHDMI2.0(1080P60fps)、输出接口2×HDMI2.0(1080P61套0.00005300-第1页-品牌:科达¥53,000-第1页-Ofps),输入接口1x3.5mm、2xUSB-A、1xHDMI2.0(伴音)、1×蓝牙5.2,输出接口1×3.5mm、2×HDMI2.0(伴音)、1×蓝牙5.2不得采用私有非标接口或转接线缆实现。支持动态图像双流和PC图像双流两种功能,支持申请发言、申请主席等功能,主席终端可广播发言会场、视频选看、控制远端摄像机、邀请终端入会、强制终端退会、结束会议等功能。支持在终端控制软件对本地和远端会场图像进行实时监控及预览。终端在空闲状态下,与外置的数字录像点播服务器配合,支持终端点播功能。具有基本的系统检测诊断功能,包括呼叫状态显示、网络信息统计、本端音视频自环测试、日志、远程升级维护等功能。终端自带电源开关按键,可一键打开或关闭终端电源。一台超高清4K,165cm*93cm,75寸电视机,一个75寸电视机移动支架。合计¥53000大写(人民币):伍万叁仟元整合同总额包括货款、技术服务费、技术人员的工勤费用(包括工资、福利、交通、住宿、通讯费用等)、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要求乙方按质按量按期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相关服务。2.对乙方提供的视频会议系统设备进行验收。(二)甲方的义务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合作。2.协调解决项目开展中出现的问题。3.按规定的方式进行付款。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第2页-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项目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二)乙方的义务1.向甲方提供满足合同要求的货物及相关服务,承担货物、运输、安装、调试、免费期质保等工作及一切费用。2.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方。

四、交货1.交货时间:2026年10月09日2.交货地点:中山市公安局五桂山分局石鼓派出所

五、验收1.所有货物生产前及生产期间,甲方有权就乙方用于生产甲方所购产品的备料单进行抽检,对进货材料(含板材、五金配件等)随机抽样送产品质量检验所检验,取得相应的检验报告。如检验结果与乙方提供的检测报告不符,检验费由乙方支付,反之则由甲方支付。2.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使用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投入生产,有权拒绝对不合格产品进行验收。3.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和安装完成后,乙方应主动配合甲方的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如检测达不到国家规定的质量和环保要求,甲方有权退货,乙方须承担甲方因此而造成的相关损失。

六、售后服务1.免费质保期:乙方须提供3年免费质保期(质保期的计算自所有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安装调试到位并通过检测验收合格后开始。免费质保期内实行“三包”,时间自视频会议系统设备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2.服务响应时间:接到维修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到达现场。3.质保期内如出现严重质量问题,72小时内不能完成维修,则乙方最迟应在15日内免费向甲方提供同样规格要求的替代品。4.在质保期内,同一缺陷经三次维修、调换后仍无法达到质量标准的,则认定该类产品均不合格,甲方有权将该类产品无条件退货。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5.免费质保期内,非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的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6.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1%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20%。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时间内对服务进行改进,规定时间内改进结果无法得到甲方满意时,-第3页-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值20%的违约金。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费用总额1‰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逾期提供的服务部分费用总额的20%。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付款付款方式:其他支付方式验收合格且乙方开具正式发票后,甲方在5个工作内向财政部门提交办理支付全部货款申请,具体到账时间以实际时间为准。

九、保密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争议处理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向采购单位所在地或所在地上级的人民法A院提交诉讼解决。

十

一、合同生效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4份,由甲乙双方盖章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中山市公安局五桂山分局甲方联系人:杨小姐联系电话:0760-2318654合同签订日期: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6-10-09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28-10-09乙方(盖章):中山市越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沙朗支行银行账号:696478934360乙方联系人:杨越滨联系电话:18676433008合同签订日期:-第4页-中山市公安局五桂山分局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定点采购合同合同名称:中山市公安局五桂山分局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定制化服务)电子卖场合同合同编号:HT-2026-04850793甲方:中山市公安局五桂山分局乙方:中山市越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合同金额(元):53000.00人民币大写:伍万叁仟元整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服务内容:品目名称需求描述采购数量量单位计单价其它服务内容金额(元)A02080803视频会议会议室终端一台嵌入式硬件一体化结构、国产嵌入式操作系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器件均实现国产化。采用1080P60CMOS传感器,高色彩还原,可实现超高分辨率的广播级图像质量:极致流畅超清视频,体验全链路1080P60,会场图像和内容共享双路1080P60硬编解码能力。会议速率支持128Kbps-8Mbps。支持ITU-TH.323和IETFSIP通信标准。支持H.263、H.264、H264HighProfile、MPEG4等视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争议处理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向采购单位所在地或所在地上级的人民法A院提交诉讼解决。

十

一、合同生效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4份,由甲乙双方盖章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中山市公安局五桂山分局甲方联系人:杨小姐联系电话:0760-2318654合同签订日期: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6-10-09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28-10-09乙方(盖章):中山市越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沙朗支行银行账号:696478934360乙方联系人:杨越滨联系电话:18676433008合同签订日期:-第4页-